第117章 我们要‘拯救’十六夜小姐(1 / 2)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那么十六夜小姐,您没发表小说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绯雪签名的时候,女记者追问到。

“也没什么,昨天就跟别人说过了,现在我在写一本长篇连载的系列小说,主角是一个很帅气的少女侦探。”

签好字,绯雪微笑着将书和笔递给了对方。

嗯!

长篇!

还是系列!

作为主角的侦探是很帅气的少女!

这几个关键词叠加到一起,女记者一下就来了兴致。

想看,非常想看!

于是女记者一边在自已的笔记本上书写着什么,一边双眼放光的看着绯雪。

“现在有写出来吗?什么时候发表?”

“快了吧,不过不是在报纸上发表,而是直接印刷成册,而且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在我的处女作发售之后发售,11月份?”

见女记者那急不可待地样子,绯雪眉头一挑。

看来是真粉丝。

于是将出版计划大致说了一下。

现在都十月了,也就是说处女作会在这个月发售?

嗯?等等……

“处女作?”

“嗯……怎么说呢,算是这个长篇系列的原点吧,是我在几个月前在龙国的冰城一家报社实习的时候出版的,不过这次出版的是修改版,毕竟作为处女作,当初出版的那套里面还有不少的瑕疵。”

绯雪笑了笑。

作为一个大体知道营销是什么玩意儿的人。

自然是明白什么叫做‘物以稀为贵’。

当初就算是一円本,加起来不过才印刷了几万本。

现在在脚盆国内能留存下来的酒更少了。

你们看了小说,那是不是也得看看处女作?

处女作的修改版都看了,那是不是得要看看处女作的原版?

正好,我空间里有好几百本啊。

想要啊。

拍卖啊!

价高者得。

虽然绯雪不缺钱,但她不介意用这种方式在脚盆吸血啊!

“书名呢?”

“书名倒是没什么奇特的,叫《紫蛱蝶杀人事件》,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是建议各位先看了这本书之后再去买长篇一些。”

“我会先拜读您的处女作的。”

知道了原来是在几个月前写出来的处女作,女记者已经没有什么惊讶的了。

毕竟人家是天才。

就算只是第一次写小说,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更何况还是修改版的。

随后两人客套的在客厅里面闲聊了起来。

而就在两人相谈甚欢,绯雪甚至都叫铃木大婶端茶喝点心上来的时候,在红叶馆外的桥头上等待的主编和社长们却是一脸的愤怒。

“该死的上野弘一,没想到居然签订的是这种合同!”

在听到铃木大婶带来的绯雪的传话之后谁还想不明白这事儿呢?

像是这种绑定的合同他们谁没签过?

但问题是你将一个这样的天才揽在自已的篮子里不让大家也‘沐浴圣恩’,这多少就有些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