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如此谦虚的态度,一开始大家心里那些嫉妒的劲儿也过去了。
叶薇脚上的伤没好,所以也就没办法去集市上摆摊子。她不心急,正好可以用这几天好好沉淀一下。
有白秀英和陆峰在,叶薇既不需要做饭,也不需要打扫屋子,更不需要洗衣服,每天在家里要么坐着,要么躺着,等到陆峰回来了,她可以在他的搀扶之下去外面放放风。
她现在有很多时间看书,然后画设计图。
“今天感觉咋样?还疼不疼?”白秀英问。
“倒是不疼了,就是有股酸胀的感觉。”
“养着吧,伤筋动骨一百天呢,你这起码仨月才能好利索。”
“啊?要那么久啊?”叶薇很无奈,本来以为一个月就差不多。
“这可急不得,你千万别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一俩月之后看着是没啥事,下地活动也不受影响,但是骨头肯定还没好利索,冒冒失失的,再扭伤一次就彻底好不了了。”
白秀英不懂医学,但生活经验丰富,叶薇点点头,“我听您的,就在这里好好养伤,哪都不去。”
“这就对了。”白秀英心满意足。
“娘。”小九跑过来,把手上那张纸给叶薇。
叶薇拿过来看,是小九写的字,犹记得当时这孩子写字还模仿自己的字体,现在已经自成一派了,非常有风格。
“写的很好啊,我们小九就是厉害。”对孩子的夸奖,叶薇是毫不吝惜的。
这个时候,敲门声响起。
白秀英和叶薇互相看了一眼,这大白天的,谁会来呢?
从这么温和的敲门声,可以判断出,至少不是牛玉红。
陆峰退出了组织,身边的事情也少了,来找陆峰的可能性不大。
那会是谁呢?
白秀英把抹布摊开晾在桌子上,“我去看看。”
叶薇趴在窗户上,想看看是谁在敲门,可由于视野受限,她能看见白秀英的背影。
没过多久,白秀英端着一个瓷碗进来了,上面蒙着一层布。
那碗很大,说是盆也不为过。
“这啥呀?”叶薇指了指。
“猪蹄,不知道是谁放的,我一开门没见着人,一低头就瞅见它了。”
叶薇眯着眼睛看瓷碗,越发觉得这碗眼熟。
好像在哪里见过……
等等,这不是她家的吗?
叶薇还没嫁人的时候,经常在家里干活,做饭洗碗几乎是她一人包了。
碗柜里一共也没多少盆碗,她每一个都抚摸过无数遍,当然记得它们的样子。
“这是……”
白秀英端着碗,不明白为啥会有人送猪蹄。
“这……咱们吃吗?”平白无故送过来的东西,白秀英有些担心,怕这东西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