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
他看见了一把银白色的刀向自已的眼睛刺来,下意识的往后一退,可惜还是慢了点。
银色细长的刀刃贴着猫眼的位置,穿透了两层铁皮和中间的泡沫,插入了于长贵的额头,然后从后脑穿出,露出了半尺长的一截刀尖。
鲜血顺着刀尖“啪嗒啪嗒”落到地面上,迅速凝结成了红色的冰珠。
“啊,啊!”
于长贵发出了两声刺耳的惨叫声,然后便戛然而止。
客厅的刘勇与大门拐了一个弯,看不见门口发生的一切,他来不及系好腰带,提上脱了一半的裤子,慌忙握着匕首跑了过去,正看见那把银色的刀刃缓缓从于长贵的脑门上抽出,下一刻于长贵滑到地面上,双脚无意识的抽搐着,照例屎尿失禁,散发出一股浓浓的臭味。
“草尼玛,是谁?”
刘勇也懵了,门外有老六望风,他可是正儿八经的拳击手,手里还有匕首,居然一声不响就死了!
于长贵居然隔着防盗门被人一刀刺穿了脑袋,这特么是哪里来的妖孽?怎么之前从没在小区听说过呢?
屋外的人自然是林风,对付老六他只用了一刀,直接砍掉了对方的脑袋,所以没有发出惨叫声。
林风知道这扇门是向外开的,没有撬棍很难从外面打开,不过这难不倒他,他将刀刃对准了锁头位置的门缝,一刀插了进去,然后向下一划,钢铁在刀刃面前,犹如豆腐一般,一刀就切断了门栓。
下一刻,门开了,刘勇瞪大眼睛,握住匕首的手有些颤抖,看着站在门口的男人。
这个男人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个头并不高,也不壮,脸上围着围巾,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他居然用刀能切开门锁,这特么还是人吗?
在二分之一秒之后,刘勇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大哥,有话好好说,这娘们我还没动,她是你的了!我马上走,不打扰你们!”
混迹江湖十多年,之所以能活下来,刘勇不但眼光好,靠上了一个好老大,见人下菜能屈能伸才是根本。
下雪那天,他在小区门口被周彬威胁不敢反抗就是明证。
活着,才是王道!
宋小雨蜷缩在墙角,看着林风手持长刀一步步将大块头刘勇逼到了客厅,眼里既有喜悦也有惊恐。
在人生最绝望的时候,居然真的有人来拯救自已!
林风将脸上的围巾松开,露出了一张剑眉星目的瘦脸。
宋小雨一见这张面孔,便想起了经常在电梯里遇见他,穿一身快递员服装,长的挺好看,除了身体有点瘦弱、个子不够高之外,看上去挺舒服的一个人。
过去,他不过就是个租房子送快递的小哥,然而在此刻,他突然变的高大无比,一把刀就让那个万恶的混蛋浑身颤抖,宋小雨顿时觉得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林风看了一眼宋小雨,冷声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宋小雨。”
“我以前是快递小哥,但从现在开始,我可以给你提供食物和保护,但你必须做我的女人,愿意吗?”
如果换在十分钟前,宋小雨内心会犹豫会彷徨,会难以取舍,但在此刻,两厢比较之下,这个剑眉星目的小哥不动声色就杀了两人,明显比那个粗糙的大块头更强悍,所以她不假思索的回答:
“愿意!”
林风用刀尖指着刘勇问道:
“很好!那你想这玩意是死还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