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迷城世界(2 / 2)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敏捷:1(影响移速)

(力量敏捷,会根据武器基本系数,影响基础伤害,进而影响技能伤害。

例如:一把手斧,力量系数1.0,敏捷系数0.2,那么根据力量和敏捷转化,基础伤害为1.2,那么假设技能斩击,会造成150%的基础伤害,斩击伤害为1.8)

体质:1(影响生命值)

智力:1(与魔力值和法术技能伤害有关)

幸运:0

种族:无

技能

骨质疏松(物种特性)LV.1:每天失去5点生命值上限。

骨质增生(物种特性)LV.1:可以通过吞噬骨头,恢复生命值。

签到:你可以每天获得一个小奖励。

隶属:白骨森林第114514号外围地区。

看完了属性面板,顾肖那由白骨拼接而成的下巴一张一合。

骷髅兵也就罢了,还特么要加上一个杂字!

这跟在跑龙套的前面加上一个死字,有什么区别!

这一回,终于理解小果叮了!

不过,如果只是名称难听点也就罢了。

问题是,他现在连个种族也没有。

顾肖记得。

骷髅是个大类。

要么属于亡灵族,要么属于不死族。

甚至有一些足够强大的骷髅,还会叛变原有种族,直接去信仰圣光的!

可无论是哪一个种族,只要拥有种族这个属性,就都会在成为该种族时,获得该种族自带的专属种族特性。

亡灵族可以吞噬周围生物的生命力。

不死族超凡的再生能力。

信仰圣光,成为神圣族的一员,甚至可以让一个骷髅学会神圣系技能。

而没有种族的这种情况……

顾肖记得,在哥布林中,最弱的种族生物,就是哥布林奴隶。

不过,就算是哥布林奴隶,其属性也要远远超过自已。

而其他的,一些属性小于哥布林奴隶的哥布林。

则会被踢出哥布林种族这个大类。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在迷城世界,这一法则,亦是如此。

只要足够强,骷髅甚至都可以修习圣光。

可若是过分弱小,那即便是长相完全一样的哥布林,也不会被看做是自已种族的一份子。

如今顾肖面对的境地就是这般。

炮灰是不配谈待遇的。

对骷髅杂兵这种垃圾怪来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奢求。

每天失去5点生命值上限。

三天以后必死。

也许,这都算是比较乐观的估计。

就在顾肖查看属性面板的同一时间。

一支由三人的组成的冒险小队,也踏入了新手村的传送阵。

【征召请求:发现冒险者小队进入外围区域,请骷髅杂兵,速速前往集结点报告!剩余时间:14:54】

看着突然弹出的征召请求,以及请求上明晃晃的确定和是两个选项。

顾肖的骷髅头一侧。

冒险者……

这不就是玩家吗?

那自已要面对的。

岂不就是……

操作极不稳定、一言不合就摇人、拥有被称为玩家论坛的情报系统的第四天灾!!!

好吧!好吧!

冷静一下。

单论对抗玩家的话,前世的PVP他还没输过。

自已虽然只是一个走到哪里,都只会被玩家论坛中玩家们,亲切地称为经验宝宝的骷髅杂兵。

可第四天灾又如何?

难不成,还能没血条?

有血条,还能刮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