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2 / 2)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根据这一切的线索,粉丝们推理得出结论:“应该是这位苏姓主编利用职务之便收了我们的远树大大啊!”

又有其他粉丝表示:“感觉这位主编也很厉害的,之前他新书的运营和签售会都是她一手操办的,上次远树大大抄袭一事听说也是她帮忙解决的。我怎么觉得这是个另类的故事?”

众粉也惊呆了,纷纷表示——

“大学里有编辑这个专业吗?如果有的话,我打算去读一读,毕竟将来长大了可以当主编还可以将男神变成老公。”

“是啊是啊,编辑这个职业简直不能更棒,又能看好看的稿子又能潜规则写手什么的,想想就好幸福!”

“嗯,仿佛发现了一个发家致富成为白富美迎娶高富帅的新路子!”

“不管是明星的经纪人,还是写手的编辑,都是人生赢家的设定啊,感觉分分钟和自己的爱豆在一起不是梦!”

后来又有广大的营销团队跟风发帖——

“惊闻某言情大神将婚礼办成签售会,究竟是回馈粉丝还是商业运作?”

“捞钱,我就服远树。”

“主编,一个如同图书管理员一般神奇的职业——全方面解释苏恬的绯闻对象,竟然全是优质股!”

……

嗬,这就厉害了。

原本一个简单的结婚,被搞成了一个热门营销事件。

我是头疼,心里憋着一口闷气,只好向我的现任撒泼。

于是他下班回家之后,就成功收获了一只撒泼打滚的孕妇。

“袁树,你浑蛋!”

刚进门把公文包放到换鞋凳上的袁树一脸呆愣:“我又怎么了?”

我气不打一处来:“谁批准你把我们的婚礼搞成一场签售会了?”

袁树把领带松开一点,把西服外套也脱下来。

自从他成为《时光》杂志的老板之后,他已经从之前的阳光少年蜕变成一个商务精英,而且谈判能力还越来越强,我多少还是有点不习惯。

比如现在,面对我的质疑,他不但没有解答,还反问我道:“在公司里,你叫我什么?”

“老板。”

“在家里,你叫我什么?”

“老公。”

“所以这个事情于公于私,你是不是得听我的?”

……

他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力反驳。但是又总觉得哪里不对。

“可是……可是我结婚不想被那么多人围观啊,原本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现在却像是在作秀。”

袁树长臂一伸,把我揽进怀里,在我嘴唇上轻轻印上一吻,宠溺地点了点我的鼻尖说:“那么多人来现场祝福我们,难道不好吗?何况那些人还是你老公的粉丝。要知道你可是从几十万粉丝手里把你老公抢过来的,是不是很有成就感啊?”

这么说起来,好像是这样没错啦。

但是我总觉得,自己跳了个坑,而袁树一直在往我头上填土呢?

我是苏恬。恬不知耻的恬。

我想我的婚礼应该没有人可以超越了。

因为人多得几乎发生踩踏事件!你们感受一下!

除了现场原本宴请的宾客,包括我的家人和袁树的家人,还有许多的读者和各种媒体全都蜂拥而至。

这导致我的闺密,也就是本次婚礼的伴娘柳依然也受到了惊吓。

“我说苏恬,人有一万种走红的方式,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靠结婚走红的。”

说完之后,她默默地掏出手机,打开直播频道,开始同步直播本次婚礼。

我惊呆,质疑她道:“说好鄙视我这种靠结婚走红的渣渣呢?结果你现在打开直播频道来蹭热度是怎么回事?”

柳依然爪子伸过来,把我挤出了直播镜头之外:“哎呀,这么高人气的事件,别浪费嘛,又没有便宜别人。”

她说得很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然后只见柳依然娴熟地开始向她的粉丝们打招呼:“HI,小宝贝们上午好,今天我作为伴娘来到了网络言情大神远树的婚礼现场哦!哎呀,被你们现了,我确实和他家夫人是闺密……”

嗬,现在承认我是你的亲闺密,刚才用爪子把我呼出镜头的是谁?

“来来来,小恬恬,和大家打声招呼吧!”

柳依然又像搂猫一样的把我搂过来,面向镜头。我露出一个僵硬而又敷衍的微笑。

作为一个肚子里面躺着一个小宝宝的人,我的心有点累,身体也是。毕竟我作为一个幕后人员,压根是不想红的。即使要走红的话,也不希望用这样的形式。

不过某人好像很开心。

嗯,这个某人就是袁树。

他一直拉着我站在留影台前和各路读者合照留念,看着我时满脸宠溺,脸上的表情和眼眸中的目光翻译成汉字的话,大概是以下几个意思——

“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

现场搬过去的远树所有的作品都被抢购一空。

我看此次的签售会可谓是空前成功了。不但引起了很大的舆论反响,到现场前来围观的读者也超多,图书的销售情况也很棒。因为袁树的新书被一抢而空,仓库里仅剩下的几百本库存也被清空,时光杂志社的同事们一直在帮忙向其他书店调货。

连袁树的爸爸韩叔叔都忍不住过来拍拍他的肩,说:“儿子,看来,你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商人了,我和你阿姨再也不用为你担心了。”

袁树却傲娇地撇了撇嘴:“老头,这你就不懂了。这叫事件策划,别把我说成商人那么俗气。”

韩叔叔脸上笑成了一朵老菊花:“好好好,我儿子是个优秀的策划人。”

袁树这才骄傲地扬起了下巴。

不过现场唯一一位不高兴的人,可能是伴郎天哥了。

因为现场人实在太多,而他的女票柳依然穿得美美的忙着做直播,那么保护新娘这个粗重活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所以他一路站在我的身旁,伸出大长手,费力阻挡着那些往我和袁树身前涌的读者。一脸不高兴地说:“恬恬姐,你说为什么别人的婚礼伴郎只需要是伴郎,而你的婚礼伴郎还需要当保安?”

我嫣然一笑,特别不要脸地说:“当然是因为你的姐夫足够红呀!”

天哥也很不客气地冲我做了个呕吐的表情。

哼!难道不是吗?

我偏过头看了看在一旁笑得面色红润万人迷的袁树。

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西服,领口打着同色系的蝴蝶结,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着,帅气得不像话。

和这样一个人,不管是生活在镁光灯下,还是生活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都是值得的呀。

我站得离他近了一点点,然后牵起了他的手。

经过前两场签售会的宣传造势,和此次远树婚礼事件营销的成功,他的新书《初恋有点甜》在网络上引发热销。

网友还自发在微博发起了“这个初恋有点×”的话题,并纷纷晒出了自己的初恋。

有人说,“这个初恋有点雷”——

博主说,她第一次收到的情书,不像情书,更像一封恐吓信。因为那封信是这样写的——“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博主以为自己被变态杀人狂盯上了,差点吓哭。将信交给班主任老师调查之后,才知道是隔壁班一位沉默腼腆的男孩子喜欢她,但是又不太会用文字表达感情,所以才写了一封这样的信。博主后来觉得这个男生有点萌(这奇怪的萌点),就同意和男生交往了。一直到现在,两人还甜蜜如初没有分开。

有人说,“这个初恋有点污”——

博主说,她和初恋一直是远距离恋爱,好不容易有机会见面,当然要抓紧时间做一些没羞没臊的事。

于是这天,他们终于见面了,房间也开好了,并且由于很久没有见面,他们决定玩点不一样的——来一场没有下限的角色扮演!戏路大概是“小哥哥来帮我搞学习啊。avi”——剧情大概是,学霸男友给妹子补习数学,如果妹子做错了一道题,就要接受“惩罚”(你懂的)。

可是,我们猜到了故事的开头,却猜不到故事的结尾,因为博主妹子竟然一连怒答十一道题,并且还觉得不过瘾,后来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把一整套试卷全部做完了……

她的初恋哭晕在墙角——你的学习成绩到底是什么时候突飞猛进的?

有人说,“这个初恋有点方”——

博主配了一张男票方方正正的脸。真的好方……

有人说,“这个初恋有点抠”——

博主晒出男票带自己出去玩的账单,最大的一次支出是吃了麻辣烫版的满汉全席,共计花费34。5元,最小的一次支出,是带她出去玩了一整天,只请她吃了一根棒棒糖,共计花费0。5元,最后妹子实在渴得不行,自掏腰包买了瓶饮料,还被男票指控:“天哪,没想到你是这么奢侈败家的女孩子,口渴的话喝一块钱一瓶的矿泉水就好了啊,你竟然还要最贵的八块钱的那种饮料,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将来在一起要买房、买车,压力很大的……”

博主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洗刷,于是怒而分手。

看着这些形形色色的初恋,我一边笑一边觉得幸福极了。

自己真是何德何能,才能绑定袁树这么棒的男孩子的一生哦!

一年之后,《初恋有点甜》被推上大银幕,时光杂志社顺便推出了《初恋有点甜》的最新修改影视版,这个版本最大的特色是——它随书附赠了一本《初恋有点甜2》,是故事的女主角以女性视角写的另一个版本的故事。(没有错,就是苏恬在袁树失踪的那十天赶出来的稿子……)

同样甜得腻人!

读者纷纷表示,这也太虐狗了!

但他们一边吐槽,又一边抱着书本不肯放手——远树大大和他家主编大人的这碗狗粮,我先干为敬!

啊……好希望以后的职业是成为一名编辑哦!——读者们这么想。

又能看好看的稿子又能“潜规则”写手什么的,简直不能更棒。

苏恬心声:“潜规则”写手?小心被写手潜哦……

(全文完)

番外被偷走的那五年

“余生请多指教啊,苏小恬。”

1.

我是袁树。

希望像一棵树一样守候在苏恬身边的树。

但是我从没有想过,我睡了一场为时四年之久的觉。

2.

如果有人问我,有生之年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时候,可能莫过于大学时期,有个傻乎乎的女孩子总是追着我跑了。

她先是在我宿舍的楼下拿着小喇叭向我表白,当时的我还是太年轻了,宿舍里的兄弟们开始起哄,甚至还嘲笑起来,说:“袁树,楼下有个恐龙妹在向你表白!”

我当时多少是有些羞愤的。

作为一校之草,从前给我塞情书或者小纸条的女孩子都长得很漂亮。当然也不乏容貌平平但却不失可爱的妹子。

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子,身高比我矮上许多,体重应该和我不相上下,搬着一个小板凳,坐在我宿舍的楼下,从上往下看去,像一个坚不可摧的小山丘。

这个小山丘举着小喇叭对着我宿舍的方向一遍又一遍锲而不舍地喊:“1203的袁树同学请注意!1203的袁树同学请注意!你已经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请现在速速下楼,将你的未来女票领走……”

我真是……敬她是条汉子!

她在这么多围观群众的注视之下,带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般的决心,一遍一遍透过小喇叭循环播放着羞耻的话。

同宿舍的兄弟起哄得更盛了。

“袁树,你就别傲娇了,还是从了恐龙妹吧,跟着她有肉吃。”

“就是,这么标新立异的追求方式,我们还从来没有碰到过呢!”

“哈哈哈哈哈哈……反正关了灯都一样嘛!”

我羞愤难当,下楼去,来到小山丘的身边。

其实我很想跟她说,回去吧,你是女孩子,不要用这种方式成为大家的谈资。但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我很心疼你,也知道你每天坐在这里表白面临着多大的压力。毕竟……你承受了你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肥胖,和智障。”

身边的人毫不留情面地开始哄笑起来。

我以为“小山丘”会很生气,起来和我打一架,但是她只是站起身来看了我一眼,然后拎着她的小喇叭……走了。

就这么走了?说好的真爱呢?

我以为“小山丘”对我多少都会因爱生恨,毕竟现在回想起来,我也觉得自己说的那几句话简直比眼镜蛇还毒。

结果她不但没有,那些话似乎还激励到她似的——

我发现,每天早上六点,她都会出现在宿舍楼下的操场上,一圈一圈地开始跑步。

她把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每跑一下就开心地甩起来。

非常奇妙地,我的心也跟着她的马尾甩了起来。

她一定是个很正能量的姑娘吧,才能把那些难听的话都吞进吐子,消化成减肥的动力。

所以,在默默地观察她一段时间之后,我走到她的身边,跟她说:“我同意和你交往。”

我知道,她也许会很雷。

但是作为一校之草,我是不允许自己轻易走下神坛的,总得给自己留几分面子。

没想到,听到我这么说,她也没介意,反而开心地凑过来,给我来了个公主抱!

这位女侠真是好身手!失敬失敬!

3.

我终于知道了“小山丘”的名字叫苏恬,恬不知耻的恬——她每次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都会挂上一抹比阳光更耀眼的笑容,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仿佛也没有烦恼。

和她在一起,我很开心。

可是也许源于我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即使“小山丘”每天都会把最阳光的笑容送给我,我依然无数次想要考验她对我的真心。

毕竟,自从老头将我接到韩家之后,得知我身世的越来越多,而以“和有钱人做朋友”为目的,或者以“嫁给富二代”为目的来接近我的人也越来越多。

我开始提出很多无理的要求。

今天让她给我买鞋子,明天让她给我买包包,后来让她给我买毛衣。

每一件东西对于她来说都价值不菲。

但每一次,她用打工赚到的钱买来我想要的东西的时候,我都觉得很感动。

那种感动要怎么形容呢?

就像我们年纪很小时,每一个无理取闹都被妈妈无条件包容时的安心。觉得她是爱我的,不基于容貌,也不基于物质,她爱我这个特别的灵魂。

而且这个傻丫头,她总是那么信任我,似乎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是个坏人。

就连交往一百天的时候,我将她约去酒店,她也打扮得很漂亮,这么顺从地去了。

我坐在酒店房间里长长的餐桌这边,看到她穿着一身剪裁合身的黑色礼服,披着微卷的长发,既清纯又有着一丝风情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其实想说,傻瓜,在我面前你不用刻意打扮,你化妆也是好的,你素颜也是好的,你胖也是好的,你瘦也是好的。

就好像你喜欢我一样,我也喜欢着你这一抹独特而纯净的灵魂。

我情不自禁地上前吻了她。

而她没有阻止。

于是我又情不自禁地将那个吻延续了下去。

第二天醒来,看到这个傻姑娘睡在我的身边,我觉得内心非常的……充实。

那是一种因为她在你的身边,全世界都仿佛被你握在手里的满足。

我轻轻地吻了吻她的脸,担心吵醒她,小心翼翼地下床,穿好了衣服才出门。

你问我睡完这个妹子之后准备逃去哪里?我想告诉你,我准备下楼为她买早餐。

当时的我还是太年轻,即使是和喜欢的人第一次一起睡觉,却没有办法让她在我们自己的房子里醒来,看到穿着睡衣的我在厨房里为她做一份早餐。但是下楼为她买一份早餐,我还是可以办到的。

所以我吹着口哨,双手插袋,开心地钻进电梯里,走到酒店门外,马路对面就有这个傻姑娘最爱的早餐店。

啊……感觉自己身上仿佛还全是她的气息,我忍不住深深地闻了一口。

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直到后来,我从一个悠长的梦境里醒过来,站在我病床边的同父异母的哥哥韩丁看着我,淡淡地开口说:“恭喜你,袁树,你终于醒了。”

他这话说得好像恭喜我和他合作成功似的,看似不带一丝感情。

但我这位哥哥就是这样的设定,一个情绪二十四小时平静无波的人,一个表情二十四小时不会产生变化的人。一个冷漠而成功的商人。

我的头很疼,手和脚似乎还无法动弹。唯一能控制的,就是我的眼睛和嘴了。

于是我努力控制我的嘴,问:“我……怎么了?”

韩丁还是那副冷漠的脸,看着我说:“四年前,你出车祸了,一直处于深度昏迷……”

啊?

我最后的记忆停留在出门给“小山丘”买早餐。

难道我在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

韩丁显然听不到我内心所想,他将我扶起来,又拿来一个枕头垫到我的脑袋下面,这样我的视野就可以高一点。

他又叫来医生检查我的情况,然后跟我说:“肇事司机已经找到了,后续我有在帮你处理,你不用担心。”

我恨自己不能动弹,连说话都不太利索,不然真的很想起床抓住我这个面瘫哥哥的衬衫说:“谁要知道这些东西啊,我的‘小山丘’呢?苏恬呢?她还好吗?她早上起床找不到我,应该很着急吧?”

可是最终,我只能艰难地吐出三个字:“苏——恬-——呢?”

韩丁终于明白过来,说:“她很好,毕业之后,我收留了她,让她在我的公司工作。不过,你昏迷之后,她应该很恨你,瘦得不成样子。基于你的特殊情况——我们谁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醒来,会不会醒来,所以我也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她。”

我点了点头。

韩丁做得很好,这已经算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

“需要我带她过来看你吗?”韩丁问。

我摇了摇头。

我现在这个样子,并不想被她看见。

我不想看到她哭,也不想令她担心。我想目前为止,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做一些复健训练。让自己能够早点重拾说话,走路,运动,这些最基本的生活技能。

等我成为一个健康的不会拖累别人的人的时候,就是我出现在苏恬的生命里,开心地笑着和她说“好久不见”的时候。

3.

复健训练真的很辛苦。

刚开始,即使下床行走都如同一场酷刑。闲置了四年的双腿几乎没有任何力量可言。但我依然坚持每天下床走一会儿。从刚开始的五分钟,到后来的半小时,从刚开始的平地行走,到后来上走步机。

一点一点,我终于慢慢在变成一个正常人。

康复训练的时候也很无聊。

我向韩丁要来一台电脑,夜深人静的时候要是睡不着,我就把之前和苏恬的点点滴滴都写成故事,发布在网上。

当然,这些故事里还加入了我对未来的一些美好构想。

没有想到,不久之后,就有网站的编辑联系我签约,说故事的点击量还不错,他们准备重点来推。

也许每个人的心里多少都有一些阴霾吧,需要像苏恬这种暖阳一样的人来治愈。喜欢我们的故事的人越来越多,她们都叫我大大,说我写的故事好苏好甜好暖。

真是个奇妙的世界啊。

苏恬治愈了我,而我又用她和我的点滴,去治愈更多的人。

而在康复训练坚持一年之后,医生终于告诉我,我可以出院了。

韩丁来给我办理出院手续,我却高兴不起来。

我不知道要以怎样的身份再次出现在苏恬的身边。是狠心抛弃她的渣男,还是浪子回头的前男友?

韩丁帮我办理好出院手续,又让人将东西都收拾好,但看到坐在病床上的我迟迟不肯起身,他疑惑了:“所以,你不会是舍不得这里吧?”

我对我这位二十四小时脸部表情毫无变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高姿态惯了,现在真正到了有事相求的时候,我反而不知道如何开口。所以一直扭捏着,磨蹭着,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需求。

直到韩丁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问:“想再次出现在苏恬的生活里?”

果然是我的亲哥哥,他简直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

我内心兴奋无比,但依然装作云淡风轻地点了点头。

韩丁又问:“你不会是希望我帮你安排吧?”

这次我简直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笑容都恨不能得从嘴角滴落下来:“你不是苏恬的老板吗?帮我想点办法应该不是很难吧?”

于是……我与苏恬,在五年之后,终于再次相遇了。

当她按响我位于托斯卡纳的小别墅的房门时,当我握着把手把门打开时,当我看到门后那张明媚而灿烂的脸时,当我看到她看到我之后,眼神里似乎闪过一丝光辉时,我就知道,我们的故事,又开始了。

所以我说:“好久不见啊,苏小恬。”

其实我还想说:“余生请多指教啊,苏小恬。”

4.

你们就别再问当初苏恬拉着韩丁来我们的出租屋里和我分手是怎么回事了……

我哥看我们一直无法确定关系,所以很着急,于是和我合伙演了一场戏,好让那个笨蛋苏小恬确定自己的心意,让她明白她是爱我的——这种高级机密我是不会告诉你们的!

我也确定肯定以及一定不会让苏小恬那个笨蛋知道的……

(真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