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2 / 2)

🎁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孙康抿着嘴唇不予回答,不得不说,陈渝说的一点都不错。

陈渝眨眨眼睛,起身沏茶给他。

“下一步打算把杏花楼那些人怎么办?”陈渝坐下来,一手支着脸颊,“来,让我猜猜,你是不是要一个个用刑,让他们把所见所闻全部都吐出来。”

“一个个,那也太夸张了。”孙康挑挑眉毛,“通常这种情况下,审讯人会先抓一个最可疑的,严刑拷打,杀鸡儆猴。后面的不愿受皮肉之苦,自然会倾其所有供述。”

“这也太……不合适了。”本来一句这也太不文明了陈渝即将脱口而出,后来想想,在这个时代,犯人哪怕是嫌疑犯都是没有人权的,也没有什么刑事诉讼法来保障取证途径。其实她可以理解,眼下刑侦技术低下,很多侦查取证工作都没办法完成,定罪量刑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犯人的口供。

“如果被严刑拷打的这个人事实上是清白的,就这么白白受刑蒙冤,身心都会受到巨大损害。”陈渝温柔地说,“不如这样,想方设法找人模仿受刑时的哭喊震天场面,到时候既不会伤害无辜者,又可以给其他人威慑。”

其实陈渝觉得这个办法也有不合理之处,作为一个受过现代监狱学教育的警官,她不认为恐吓犯人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现代法学上有一个着名理论——毒树之果。大意是如果树有毒,上面结的果子也是有毒的。用以比喻如果侦查取证途径存在瑕疵漏洞,那么所获得的证据不可用。

这项理论在学界普及主要是为了尽可能减少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特别是侦察机关在破案压力下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非常行动。

记得罗千帆曾带她出席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那次活动的缘由是省内出了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

二十多年前,某市发生一起杀人抛尸案,精神病的妻子被沉塘溺死,老实巴交的丈夫被认定有杀妻嫌疑。妻子娘家人集体上书要求严惩凶手,得到了政法委的高度重视。那时候,刑事诉讼法还不曾修改,对取证审讯这一块没有太多规定。

公安干警在强大的压力下,轮番连轴转开展审讯工作,甚至不得已也使用了一些非常手段,最后拿到口供。恰逢“严打”,加上“命案必破”的口号,检察机关在关键证据灭失的情况下提起公诉。

主审法官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资历,他仔细阅读了案卷,发现其中的几处疑点,并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只可惜他的意见没能得到足够重视,最后以老法官为首的合议庭顶住各方压力,对嫌疑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老法官在日记中写道,他明知以无罪推定原则应当将嫌疑人当庭释放,还可以给予国家赔偿。但是,在包括受害者家属和政法委等各方施压下,他能做的,只有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保下嫌疑人一条命,万一错判,不至于没有纠正的余地。

在狱中,重刑犯丈夫写了上千份申诉信,都石沉大海。狱警也觉得他不可理喻,渐渐不再搭理他日复一日的喊冤行为。私底下议论起来,甚至觉得他有妄想症和偏执型精神病。万念俱灰的丈夫自杀未遂,开始麻木顺从的配合劳动改造,还减了好几次刑。

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青丝熬成白发,丈夫的刑期所剩无几。随着刑侦手段的发展,以及DNA技术的进步,一个抢劫犯的落网将这个尘封数十年的案子翻了出来。那个抢劫犯流窜多地杀人越货,谋财害命。他坦然供述,在二十多年前,曾经杀害了一个疯女人,只因为疯女人目击了他的真貌。他玩世不恭的陈述着,这只是他罄竹难书的罪恶中轻描淡写的寥寥几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