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笑了笑:“没有误会,我知道你那儿痒了。”
管和不知什么时候又凑过来,眼睁睁看着郑宋宋停顿手里的动作,颇感遗憾地摇头:“宋宋,你四叔没教过你吗,隔着裙子也能挠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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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时候,全场最无精打采的就数郑宋宋一个人。整整三个小时,她总共唱了两首歌,一首是郑杨亲自替她点的小燕子,另一首是集体大合唱义勇军进行曲。郑杨不喜欢唱歌,可是也被姜维拉着合唱一曲相思风雨中。散场的时候管和还特地跑过来嘲笑郑宋宋,尖细着嗓子唱:“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郑宋宋本来不开心,又被管和这块活宝戏弄,一时难免更不开心。有人提议再找个地方吃宵夜,郑杨看了看她,笑着拒绝:“算了,她明天还有课。”
最后他开着车子,却七拐八拐到了田记,点了清炖小猪蹄和鸭腿面。吃,乃郑宋宋平生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二,所以她片刻便忘却烦恼,投入爱好当中。郑杨出国前常带她到这里吃东西,老板是东北人,几个照面之后就混的很熟。上菜的时候他热情地招呼:“可算回来了!我这儿长时间不见您就暗淡无光啊!”说完又看着郑宋宋,“您出国这几年,小丫头总一人坐这儿吃东西,我看着老心疼了。”
说着就用手背贴郑宋宋的脸,但是半途中被郑杨阻拦:“小丫头长大了,脸薄。”老板呵呵地笑:“是是,还越长越水灵了。”
郑宋宋呷着汤:“你也知道我长大了,那还点什么小燕子?”
郑杨说:“小燕子最适合你,别的你又唱不好。”他问她,“难道这不是你最拿手的?”
郑宋宋抬头看他:“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你们年纪大的人怎么都喜欢这样,总是抓住过去不放。”
他用筷子剥去骨头,将蹄筋放进她的碗里,笑着问她:“嫌我老了?”
郑宋宋点头:“肯定是老了。”她嚼着蹄筋含含糊糊地说,“但是我不嫌弃。”
郑杨心情很好,也不觉得饿了,于是放下筷子看着她吃。
回去的路上,他不知又从哪里变出两块酒心巧克力,郑宋宋咬着咬着就睡着了,她还据理力争说自己长大了,这个模样横看竖看可都还是个小孩子。郑杨不经意瞄到她的长腿,又觉得她闹的有道理,好像是长大了些,于是扯开维尼小毯子,将她雪白的两条腿盖住。
到家的时候郑宋宋适时一个激灵转醒,这是她早年造就的特长。小时候上学她总是卡着时间出门,宋如每天清晨都要对着她的床发出狮子一般的咆叫,继而在咆叫无用的情况下,拿出鸡毛毯子靠近她,往往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她总会识时务地转醒。以至于现在,每逢该醒的时候,她总是能特别诡异又准时地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