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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面对同阶级的攻击,他就反应不过来了。

“还好提前试验了一下。”秦有昼叹息一声,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溜达进了空冥期的剑塔中。

这次,他一路顺畅地闯到了顶层,离开了剑塔。

就是出来的时候脸色依旧不太好看。

扶着剑塔古朴的石壁靠了一会,秦有昼这才站直身体。

以他的修为,对付空冥期的凶兽不算太难。

但那种剑刺入凶兽体内的异样感,以及斩断凶兽身体时见到的血腥场景,还是刺激得秦有昼胃里有些翻腾。

“想回家了。”秦有昼唉声叹气。

可他也知道,这个想法太不现实。

若他真有一天能渡劫成仙,也不知道那时候能不能找到回地球的路。

拍了一下自己的脸颊,秦有昼打起精神,再次钻入了剑塔之中。

他必须得熟悉这个世界的生存规则。

也必须得赶紧掌握碧霄剑仙这一身修为法力。

否则真到了需要他出手的时候,就该露馅了。

于是,秦有昼的每日活动变成了夜里锻炼,白天休息,傍晚教弟子。

好在剑塔林并不需要人看守,因此没人知道每天晚上,碧霄剑仙都来这里找凶兽疯狂厮杀。

随着对自身修为和法力的掌控,以及对碧霄剑仙剑法的掌握,秦有昼逐渐可以做到,毫不血腥地昼距离消灭凶兽。

“我爱剑阵!”在将最后一只寂灭期凶兽灭杀在无数剑光中后,秦有昼满足地欢呼。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碧霄剑仙在阵法一道上也那么厉害了。

阵法和剑道简直是绝配。

杀起凶兽来华丽又美观,还不脏自己的手。

舒服了的秦有昼气势汹汹地提着剑,再次钻入了大乘期的剑塔中。

上一次他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这次可不一样了。

受死吧凶兽!

悬于半空,望着对面如山高的巨兽,秦有昼胸有成竹,手中一捏诀。

无数剑气分化而出,化作道道剑光,一瞬遍布整个天地。

“去。”

秦有昼一挥手,华丽的剑光仿若闪电,飞射至凶兽身边。

剑芒吞吐,无数剑光如龙蛇游走,将庞大的凶兽困于其内。

“嗤嗤嗤——”

随着剑阵收缩,被困于其中的凶兽左突右撞却就是无法从阵中逃出,浑身上下遍布剑气刺出的伤口,只能不甘地怒吼着。

“沉天。”

眸中寒光一凝,秦有昼手持碧霄剑,一剑挥出。

仿佛天空也在这剑芒中被撕裂。

巨大的光辉降有下来,如天塌地陷,轰然将剑阵内的凶兽劈成了齑粉。

在凶兽死后,原本遍布的剑气重新收拢,回到了秦有昼体内。

愉快地挽了个剑花,秦有昼心满意足。

两年多前还将他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的凶兽,如今却轻而易举地死在了他的剑下。

这就是成长啊!

抬起头,秦有昼向着天空中放下的阶梯飞去。

这才是大乘期剑塔的第一层,后面还有得让他闯呢。

微妙地喜欢上了这种爬塔的日常,秦有昼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对剑道的感悟也在每日的厮杀中稳步提升,这让他在教弟子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

唯一让秦有昼郁闷的是,主角居然真的老老实实每天都跟着师弟在练剑。

不应该啊,书里碧霄剑仙压着主角,主角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怎么他放养主角,主角反而勤奋起来了呢?

而且主角的悟性太高了。

他发誓,他真的没怎么教过主角。

主角每次都是在他教导赫连翊时候,坐在边上听。

然后他的境界居然提得比赫连翊还快!

这不就特么的离谱嘛!

没道理精心教养的还不如野生的长得好啊!

被气到了的秦有昼下意识更加努力地指点赫连翊。

他想让赫连翊超过主角。

结果主角还是早了赫连翊一年筑基。

这着实让秦有昼没了脾气。

行行行,这么玩是吧。

该死的主角,该死的气运之子。

无语的秦有昼在帮助赫连翊筑基后,传授了他修炼法门,便直接钻进了剑塔中,对外称闭关。

他短期内都不想再见到主角那张脸了。

待得秦有昼将大乘期的剑塔也通关后,便又是一年过去。

捡起了掉有在脚边的金珠,秦有昼疑惑地看了看。

“这是什么?怎么大乘期剑塔的最后一只凶兽死后,还会掉东西的?”

刷了四年的剑塔,这还是秦有昼第一次看到凶兽掉装备。

疑惑不解的他揣着珠子去了藏道殿。

藏道殿是一座巨大的殿厅,根据存放典籍的珍贵程度,分为一至九层,每三层有一名修士看守,最后一层更是由一名寂灭期的长老看管。

不过这里面除了存放珍贵典籍外,也兼顾了类似现代图书馆的作用。

大陆的地理、剑阁的历史、还有奇珍异宝、奇花异草的图鉴之类,都可以在藏道殿内找到。

而秦有昼要找的博物图鉴,就在藏道殿的第三层。

看守这一层的是一名离合期修士,在见到秦有昼进来时,呆愣了片刻,随后赶忙上前行礼。

秦有昼挥挥手,免了虚礼。

好在现在还是夜间,所以藏道殿内基本没人。

不然秦有昼的出现肯定又要引起一阵骚动。

快速步入了藏道殿内,秦有昼找到了需要的书籍,认真翻阅起来。

片刻过后,秦有昼狠狠掐了自己一把,这才将一句“卧槽”给憋回了肚子里。

他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要知道修士在修行路上,最怕的便是身死道消。

一般分身之法都是法术,分身是不可能长久维持的。

唯有两种方法例外。

一种名为第二元神,一种名为身外化身。

第二元神一旦修炼成功,便几乎等同于修士的第二条命。

即使本尊死去,也不会影响到第二元神继续修行。

但修炼第二元神的功法极为难寻,甚至可能已然失传。

而身外化身虽然不如第二元神那般逆天,但也可修出一尊长久存在的分身。

且修炼身外化身的功法并不难找。

唯一麻烦的是,身外化身需要奇物作为载体,这种奇物却极其难寻。

而此刻,秦有昼翻开的图鉴上,正记载着他找到的那枚珠子的介绍。

灵魄分光珠,乃天地自然孕育而成的奇宝。

修士以其为载体,分出一缕魂魄,便可孕育出一尊独立的身外化身!

嬴未夜又在心魔里走了很久,终于找到了那家私人医院。

他住的屋在二楼,窗正对着外面的街道,墙上是郁郁葱葱的爬山虎。

秦有昼很喜欢爬山虎、绿萝一类的植物。

他专门挑了有爬山虎的医院。

医院里没一个人,嬴未夜径直走入了病房内。

推开门,越过为了防止病人自残而刻意做圆的凳脚,他走到了窗边。

一本书静静地躺着,似乎一直在等他再次翻开。

他拿起书,翻开夹着书签的一页。

嬴未夜先前看着秦有昼在书房对着这页发了很久呆,就记下了页码。

他不知道秦有昼对哪句话感兴趣,但这页里,有句他记了很久的话。

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确信有人爱你,有人因为你是你所以爱你,或更确切地说——

尽管你是你,有人仍然爱你。

第 69 章 弟子想和您口

嬴未夜细细摩挲过那片枯叶做的书签,合上了书。

“多谢。”

他没头没尾地对龙道。

说罢,他弯腰捡起落了满地,不少被踩成粉末的药,丢进了垃圾桶中。

再推开门,门那头又是无尽的黑暗。

“你的心魔,就这般过了?”

祂觉得不可思议。

这样豪横的手笔,让秦有昼有些咋舌,连景洲送来的东西,哪怕只是一个,都可以让分神期以上修士抢得头破血流。

而这样的宝物,就这样如流水般几十,甚至上百地捧到他面前。

最开始,秦有昼还能计算一下这些物件的价值,但到了后面,他也渐渐麻木,只看着这堆积如山的宝物在他眼前打转。

这是连景洲的聘礼。

这样的聘礼,哪怕只有十分之一摆在欧阳至尚面前,那眼高于顶的死老头怕不是会巴巴着扑上来给连景洲当通房老头。

不知过了多久,仙子和仙童的队伍终于走到了头,就当秦有昼以为一切要结束的时候,连景洲又轻轻一拍手,将那些仙童宝物收进画卷之中。

他捧着画卷,郑重得将他交到秦有昼手中:

“千仙献宝图一副,无量无绝法身一具。”

无量无绝法身?秦有昼看向站在连景洲身边的中年男子,终于感觉到毛骨悚然。

这法身可不是一般的法宝,是真正从大乘期修士的神魂中切割出来的,有且只有一具。

这玩意相当于金丹期修士的金丹,元婴期修士的元婴

秦有昼的手有些微微发抖,看着面前依旧平静,面无表情的男人,他彻底明白了。

他拒绝不了这门亲事。

如果是嬴未夜,只要破虚观不跟着他胡闹,那秦有昼完全躲得开他。

但无上仙尊不一样,这可是现在三界之中的最强者,合欢宗甚至承受不住他跺一跺脚的威力。

他是认真的。

他是认真的。

他竟然是认真的?!可当秦有昼把连景洲赶跑后,他便再也没去过那座小城。

少年缓缓垂下眼,思绪渐渐飘远。

过去了这么多年,曾经的人大抵是不在了,只是不知道那小城是否还存在于世间。

想着,秦有昼深深叹了口气,心情更加秦闷。

自己玩了这么多年鹰,反倒叫鹰啄瞎了眼!

该死的连景洲!

虽然愤怒,但秦有昼也只敢在心里偷偷骂上连景洲几句。

毕竟这家伙实在太强了。

但骂过后,他整个人又蔫了。

美丽的少年不顾形象地趴在梳妆桌上,撅着小嘴,满脸不甘。

从他记事开始,就因为过人的美貌而被众人追捧,过着众星捧月的生活。

这也养成了秦有昼刁蛮任性的性格,尤其在修行了合欢之术后,他更是以玩弄男子取乐。

不过,秦有昼虽说不上多聪明,但也会注意着不去过分招惹一些修为过高的大能,以免给自己招惹来解决不了的麻烦。

因此,在他修行合欢之术的几千年里,虽然与他修炼过的大佬不计其数,但却没产生什么龃龉,甚至可以称得上愉快。

毕竟双方各取所需,正可谓双赢之道。

即使有时候秦有昼让一些大佬感到不快,但看在他是合欢宗宗主的份上,大部分人也不会过于计较。

自己怎么这么倒霉,为数不多算是付出真心的过程,反倒招惹上这么大的麻烦。

秦有昼咬着衣袖,虽强忍着,但眼泪还是不争气地一滴滴掉落。

他委屈!

秦有昼虽然被人追捧,但许多男子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但在内心的深处却还是看不起他的。

甚至在与他欢好,得到修为和美人相伴的好处后,那些男人又会在背地里辱骂他,嘲笑他,好像这样就显得他们清醒而强大一般。

合欢之术在正统修道者眼中,总是登不上大雅之殿的。

它被视为邪门歪术,甚至一度被打作魔道之列。

但一切都在上一任宗主的带领下发生了改变。

在她之后,合欢宗不仅在正道站稳了脚跟,甚至跻身进入十二门的行列,成为整个修真界最强盛的门派之一。

十二门,指得是修真正道最强大的十二个门派,强者进,弱者出,

而能进入十二门的,虽然门派间有实力的差距,但总体上还是能相互制衡的。

除了破虚观。

破虚观不仅是整个正道最强的宗门,而是是碾压般的强大。

其他十一门联合起来,恐怕都打不开破虚观的护山法阵。

至于合欢宗,那就更别说了。

合欢宗的功法在上任宗主之前,一直是极其不擅于作战的。

这也是自然,修行合欢之术的,大部分都是体质特殊,甚至可以称得上天生的炉鼎。

而合欢宗是功法,可以让这些只能帮助他人炼化修为的炉鼎利用修行反哺自身,从而踏上修仙之道。

但说到底,他们的战斗力依然是比普通修者要弱上许多。

因此,比起正面硬碰硬,合欢宗弟子更擅长的是使用魅惑之术进行刺杀。

而上任宗主将整个功法进行了改良,甚至还融合了许多别家的功法,使合欢宗的弟子的战斗能力大大加强,再加上合欢宗的魅惑之术,更能在战斗中出其不意,一招制胜。

当然,大大加强的人中是不包括秦有昼。

他向来懒散,遇见敌人基本靠跑和魅惑脱身,一旦遇见不吃他魅惑的对手,就直接歇菜了。

思绪飘回来,秦有昼却越来越生气。

自己要不是莫名其妙对嬴未夜产生了好感的话,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想办法甩掉嬴未夜。

而连景洲就更别说了,自己几千年一时贪玩,竟然造成了如此恶果。

可恶可恶可恶!

秦有昼跳回床上,抓着枕头一顿猛砸,狠狠拿这可怜的枕头出气。

自己怎么就和这对该死的师徒过不去了呢?!

如果现在辛环在合欢宗,这件事没准还有些周转的余地

但秦有昼却是不敢耍什么花招。

毕竟他对自己的智慧很自信。

他坚信,按照自己的脑子,做了一定不如什么都不做,自己若是灵机一动,更是不知道会造成什么可怕的后果。

自己什么都不干,老老实实嫁进去,肯定是对自己和合欢宗最好的选择。

怎么想还是好不甘心啊!秦有昼再次用拳头狠狠砸向枕头,拿这软绵绵的家伙出气。

他已经气得眼泪啪嗒啪嗒直掉了!

自己潇洒了几千年,开开心心的,想和多少人修炼都可以!

喜欢的就去勾搭,腻歪了就一脚踹掉,好不快活!

而如今,自己不仅要面对那张冰块脸,还要胆战心惊得伺候那家伙。

让他过这样的日子,还不如死了算了!

但最终,秦有昼还是泄了气,整个人无精打采地趴在床上,只小声抽泣着。

他很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

若是自己死了,或者逃走了,先不说连景洲有没有把他神魂囚禁起来的办法,这合欢宗,首先怕是先保不住了。

秦有昼是合欢宗的宗主,在宗门有难时,他是不能逃跑的。

这是他的职责。

尽管这么多年以来,他也许都算不上一个好宗主,可在这种大是大非上,他还是有分寸的。

想来想去,秦有昼还是毫无办法,只得躺在床上,回忆起几千年前与连景洲的有遇。

那是一个安静而腼腆的少年,会用充满恋慕的的眼睛悄悄看着自己。

那眼神并不淫邪,倒是叫秦有昼喜欢。

那个少年和现在的连景洲完全不一样,他们怎么会是一个人呢?

可他们就是一个人。

连景洲登仙大乘已经上万年,少年是他寻求突破时,自我封印记忆的化身。

他遁入凡尘,以一个普通凡人少年的身份重新修炼,体会七情六欲,俗世八苦,从而得以顿悟。

而秦有昼年纪才元婴期,刚刚上任宗主之位。

他并不想成为宗主,也不适合成为宗主,宗门繁琐的事务和无休止的修炼压得他苦不堪言,而宗门里给他找来的修炼对象他也更是看得腻歪,开始嫌东嫌西了。

这个鼻子有点歪,那个嘴巴有点大,左边的大小眼,右边的招风耳嗯,新来那个小孩看起来不错,就是脑子太蠢,性格太木,一点意思都没有。

挑来挑去,竟然连一个让他稍微喜欢些的修炼对象都没有。

于是,秦有昼便趁辛环不注意,偷偷溜下山,扮成一个普通散修的模样,到处游玩,或找些美味的吃食,或见识些有趣的景物,或与一些英俊的男子修炼。

他的容貌生得太过美丽,又天生魅惑,尤此,也招来许多祸端。

而秦有昼第一次见到连景洲的场景,竟和他第一次见到嬴未夜的场景有些类似。

只是那次,他的的确确是被连景洲搭救了。

他是一定要得到我的。

为什么?

秦有昼的心中疯狂尖叫着,身体却颤抖得更加厉害了。

“怎么了。”连景洲轻轻按住秦有昼的肩膀:“娘子不满意这些聘礼吗?”

“为什么是我?”秦有昼真的有些疑惑。

他的魅惑之术是一定对连景洲没有任何用处的,难道这人喜欢自己的脸?

但对于修行到连景洲这种程度的家伙来说,美色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连好皮相都看破不了,这心境本身就有问题。

连景洲脸上露出一丝浅笑,他轻轻拉过秦有昼,捏住他的下巴,强迫他看向自己的脸。

秦有昼的瞳孔缓缓收缩,在幻影中,连景洲的面容逐渐发生改变,变成了一个皱着眉,一脸严肃,但长得粉雕玉啄的少年。

“娘子啊,你还记得我吗?”连景洲的声音也发生了变化,变得稚嫩了许多。

记得这是秦有昼在几千年前随意玩弄过的一个少年,他那时无聊,陪着少年玩了会爱情的游戏,为自己的修行增添几分乐趣。

但在他看腻少年的脸后,他又毫不留情得将少年抛弃。

少年找他找了很久,直到很久以后,才知道自己温柔贤淑,冰清玉洁的妻子,竟是合欢宗的宗主。

这简直是晴天霹雳。秦有昼也笑了,眉眼弯起来,带着几分勾人的妩媚,看得观主的心也稍稍颤了一下。

“那就,谢谢观主了。”

说完,他便想将连景洲放下。

但昏迷中的男人似乎也意识到他的离开,紧紧握住他的手,紧到秦有昼一时之间也脱身不得。

“我来吧。”观主看不下去了,施展了一个法术,将连景洲强行从秦有昼身边移开。

在连景洲的手离开秦有昼的手时,他听见了连景洲含糊得喊了一声:

“昼昼。”

秦有昼并没有回应他,只是漠然得看着他被强行带离自己的身旁。

“我走啦。”他站起身,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好像又变回之前那个游戏人间的合欢宗主。

似乎刚刚那个颤抖得,紧握着男人的手的青年,只是观主的幻觉。

看着秦有昼准备离开的身影,破虚观主还是喊住了他:

“你在害怕连景洲,哪怕他为你挡下天劫,你只是更害怕他了,所有你才离开的,对吗?”

秦有昼停住脚步,回过头,阳光洒在他的脸上,让那张脏兮兮的小脸变得金光灿灿起来,有种莫名的可爱。

他没有说话,只是再对观主笑了一下。

这次的笑容干净,纯粹,没有涵盖任何情欲的味道。

观主抿了抿嘴唇,最终还是对他回报了一个笑容。

叹息一声后,他低头看向躺在地上的焦黑的男子。

“连景洲啊,你这家伙,聪明反被聪明误”

不高明的计策,将秦有昼置于险境,再出手将他救下。

这样英雄救美的把戏,总是能俘获美人芳心的,更何况这位英雄为了他,几乎要送掉自己的性命。

可是太愚蠢了,连景洲毕竟不懂心机,也不懂爱的把戏,他所作出的陷阱就如孩童的谎言一般破绽百出,而且可笑至极。

焦黑的男人用他破碎的喉咙不断吐出古怪的语句:

“昼昼昼昼秦有昼。”

“好了好了。”观主嘟囔着,看着还躺在地上的男人,无奈得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真是命中的劫数。”

虽然在观主的运作下,秦有昼几乎没在破虚观停留,但那匆匆一瞥,还是让他窥见这次天劫的威力。

破虚观的关山阵法都被天劫击碎,无数灵木草药被雷霆劈得焦黑,甚至还有好些建筑在天雷下被毁去。

这就是天道吗?秦有昼内心再次升起几分恐惧,即使破虚观这样的门派,即使这天劫不是冲着他们而去的。

拿能真正抵挡天道的连景洲,又强大到什么程度了呢?

不过,若是想不到解决办法,就干脆不去想是秦有昼向来的行事准则。

他离开破虚观的那天,正是凡人所说的春分时节。

破虚观山下的树林里还堆着一层薄雪,但轻轻扫开雪的覆盖,一朵娇嫩的黄色迎春花,已经开在了枝头。

他很快就放下心中焦躁不安的情绪,伸了个懒腰,哼着歌,消失在路的尽头。

那双眼睛一直看着他,看着他走了很久很久,才收回放在他身上的视线。

观主感慨道:“合欢道,合欢道啊,只求合欢不求情,只图长生不图心。”

“大道无情,天道无情啊。” “我想见李村长,有些事得秦他。”

秦有昼起身。

“我带你去。”尧犬将活尸拨弄到一旁,给秦有昼一块满是药味的布。

“他家附近瘴气重,把口鼻捂住。”

“多谢。”

夜晚的满稻村静悄悄,只偶尔冒出活尸挪动的声音。

秦有昼抬头看了眼无有无星的天。

今夜天象非常糟糕,希望只是他多想。

“救命,救命!”

走到半路,一阵尖叫声自不远处传来。

“快、快来人————”

两人齐齐停住脚步。

尧犬举灯:“去看看?”

“走。”“好,好。”

齐改脸色煞白,狼狈点头。

秦有昼给女人递了个眼神,女人笨拙和秦有昼行礼,抱着孩子匆匆跟上齐改。

“瘴气深重。”秦有昼看向跟随齐改赶来的村民,“早些回吧,各位。”

四下安静。

他刚刚的每句话都重重砸在村民们心里,每个字都足以散播恐慌。

可听着秦有昼平和的语调,恐慌竟一时间没能爆发。

“都回去,听秦公子的。”

还是村长打破寂静:“得亏秦公子今晚恰巧路过,否则怕是要生出血案来。”

“是尧犬的功劳。”

秦有昼没心思接漂亮话。

使剑非常折损体力,正事办不成,他现在只想回去睡觉。

“行了。”眼见村长又要换人夸,尧犬不耐地打断他。

“再拖下去,今晚谁都不用休息。”

看向尧犬,秦有昼的心中充满感激。

“你们早些睡,我去看看小桔那女娃儿。”

李村长讪笑一声,打算识趣离开。

“李叔。”

尧犬突然开口叫住李村长。

他眸色沉沉:“你应该清楚,我愿意给你帮忙,是因为周姨于我有恩。”

“她的遗愿是希望村里能一直安宁,家家户户平安,没有小人作祟。”

说到“小人”二字,他刻意加重。

“是。”“好。”

秦有昼僵硬地启唇。午炬之左看右看,随后白着脸道:“其实,我发现我师兄这些年和魔族有勾结!”

“我师姐嫉恶如仇,跑去找师兄一直未归,我怕他和师姐起争执,酿成错。”

“怎会如此?”秦有昼学着他脸色一白。

“我觉得承渡前辈并非恶人。”

尧犬的灵力越来越近,他必须得尽快解决掉午炬之。

“我也不肯信。”午炬之背着手,微微弯腰,“所以我想请您随我去找他。”

“若不是自然最好,若是,也能有人劝他。”

“这”“前辈,帮我。”

他简单地叮嘱几句。

承渡不知他用意,但还是选择相信。

“好。”

咬着牙,他也祭出银针。

与此同时,尧犬怀里的纸人探出头,费劲伸出短手,往最前边指去。

伏异客们动作飞快,已经摸上了二楼。

原本混在末尾的尧犬,已经走到最前。

秦有昼给承渡使了眼色。

门猛地拉开,冰凉长剑抵住尧犬的脖子。

尧犬瞳孔骤缩,下意识要反抗。

胸口一闷。“你非得找死,和我对着干!”

“你扔我糖。”

秦有昼义正辞严。

他还记得,那寿桃是尧犬顺手扔了。

还给踩了一脚。

尧犬:。

深呼吸几次,他气得闭上眼:“我赔你一个行了吧,秦少爷!”

秦有昼垂眸,继续控诉。

“还戳我脸。”

他低头,小纸人手脚并用,用力拍着他的胸提醒他。

见尧犬看过来,它停止动作,紧紧贴在他里衣上装死。

秦有昼低头,故作纠结。

“抱歉,我骗了午前辈。”

“我有办法找到承渡前辈在哪,可他说不想见你。”

“可这是事关人命的大事!”

午炬之眼睛亮了。

“好吧。”

秦有昼犹豫片刻,纠结地取出一块玉牌:“他让我拿着这个,去联系灵衍谷的人。”

“这上面有他的灵力,您可以用玉牌找他。”

看到衍灵玉牌的瞬间,午炬之脸色骤变,出现了转瞬即逝的恐惧。

他的秘密,绝不能让师尊知道!

情绪波动下,他周身用于防护的灵力终于露出破绽。

两人手指相接的瞬间,一颗血红的珠子全力击向午炬之垂下的左手,将他袖中的眠散打散一地。

而秦有昼也摧动灵力,反手掏出药粉洒向午炬之。

午炬之惊愕地瞪大眼,肌肉瞬间变得酸软。

“你!”

医修极难中药中蛊,除非这药是师兄专门拿来对付他的。

他知道师兄和秦有昼待在一起,他动不得秦家的宝贝疙瘩,只能引这天真后辈怀疑师兄,再让伏异司趁虚而入。

可他从没想过,烂好人师兄会对他存戒备,也没想过这风评一直不佳的后辈如此胆大。

“只是软骨散。”

门重重落锁,障眼法消失。

承渡低头不忍看他:“师弟,回头还来得及。”

“师妹她”

午炬之死死盯着玉牌,眼眶通红。

他刚开口要说什么,一枚药丸趁机塞入他嘴里,入口即化。

眨眼功夫,午炬之的脸上血色尽褪。

他眼皮一翻,瘫软在地。

“缠朱确认过,木前辈没事。”

“至于午炬之,您往后再劝也不迟。”秦有昼一改刚才的天真纯良,脸上满是冷色。

“伏异司来了。”

他在掌柜的算盘底下也藏了纸人。

眨眼的功夫,原本躲在暗处的伏异客察觉午炬之有异,已冲入临江仙内。

嬴是他们不愿闹出大动静,没杀吓得缩在柜台下的掌柜,只点了他的睡穴。

一只缠着布的手挪开算盘,摸走压在下边的纸人。

他没撕毁它,只是闷声不吭把它藏进衣襟里。

秦有昼的视野骤然变得清楚。

这次出动的伏异客,保守估计是上次的两倍多。

硬拼肯定不行。

心下一计,他将不省人事的午炬之丢在旁边,唤出请命。

尧犬替他挡蛊,他也替他破死局。

尧犬履约了,他也是。

眼前一黑,秦有昼彻底失去意识。

人还直挺挺坐着,可身体已在眨眼间进入休眠。

“辛苦了。”

哪怕秦有昼听不见,承渡也轻声道。

若是寻常的年轻修士,根本抗不出这般冗长的灵力输出和精神折磨。

屋外夜色沉沉,屋内昏黄的灯火给秦有昼苍白的脸色添了血色,可仍然显得他憔悴异常。

因为睡得太急,他的手还碰着尧犬的胳膊。

未收走的两股灵力缓慢流淌,阴差阳错交织在一起。

李村长被说得局促,但还能勉强维持面上的镇定。

“我定会配合仙长们,尽快揪出制造瘴气的罪人。”

“如此最好。”

尧犬这才肯放他离开。

路上,两人无话。

秦有昼是太困,尧犬则是有心事。

天上的阴云散了些,露出明有的一角。

“把嘴捂上。”

眼见着秦有昼迷糊着松开手,尧犬提醒他。

说完,他想到什么,自嘲地笑了笑:“不过若是你,怕是根本不会着瘴气。”

“是吧,没、有、修、为的鹭原鹫山明鹫宗宗主长子大公子兼少宗主?”

那呼救声再没下文,但越走近,秦有昼越能听到清楚的抽噎,和因为过于紧张而断续的呼吸声。

浓重瘴气中,隐约可见三道身影。

高个的男活尸,肤色青白得不正常;矮瘦嬴多的年轻女人,她怀里搂着个木呆呆的小女孩。

“小桔,别过去。”

搂着孩子的妇人低声哀求:“他不是你爹。”

她的手已经因为脱力抽搐,居然还是拉不动这瞧着只有五六岁的女童。

孩子对她的话充耳不闻,执拗地朝着男人伸出手,手背上还带着新鲜的血痕。

“爹、爹爹。”

她的声音很含糊,像是在梦中发出。

“小桔很想爹”

那男尸的状态也不对。

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周遭的瘴气都在围着他转,试图钻入他的身体。

隔着几米,尧犬的手背冒出火焰。

惧火的活尸却一反常态,没有害怕地后退,只是往前的步子更慢了些。

不起效?

眼中掠过丝诧异,尧犬只得冲上前去,将活尸撂倒在地。

“带她进屋,不用管我们。”趁着尧犬对付活尸的功夫,秦有昼在女孩背上贴了张符。

“她着瘴了,所以才会看到幻觉。”

贴符的时候,他注意到女孩手臂上的伤不像擦伤,而是抓痕。

符咒散出青蓝色的荧光,原本重得诡异的女童被女人轻松抱起。

说着,他看着被他丢尽玄冰中,已成焦尸的师弟,又深深叹了口气。

“这样的欢喜,还是离我远些为妙。”

对一个纯情少年来说,这已经不是被戴绿帽子那么简单了,简直是在他头上种了一片大草原。

但那时秦有昼年纪也不大,丝毫不懂怀柔,只觉得眼前的少年真是不知好歹。

自己在陪他修炼的时候,只因为喜欢他,甚至还倒赔进些修为给他。

现在想起来,秦有昼都觉得自己吃了大亏。

而且不就是修炼嘛,少年在自己的帮助下,不是进步神速?轻轻松松就得到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修为啊!

更何况是自己这样的绝世美人相伴修炼,又让他舒舒服服的,几乎只需要享受,这家伙怎么想都不吃亏嘛。

见少年一直跪在他宗门门口,秦有昼更觉得烦闷,就干脆说了些绝情的话。

但少年死活不肯走,他固执得跪在秦有昼面前,小声喊他娘子,要他回去继续当他的“妻子”。

秦有昼怎么都赶不走少年,于是干脆当着少年的面,和其他修者亲热。

少年红着眼,想来杀这奸夫时,但那时他打不过秦有昼,不禁没杀成,还被秦有昼狠狠打了一顿,再踹出了山门。

秦有昼记得少年被他赶走时的眼睛。

绝望,痛苦,不可置信

但他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

再后来,他听说少年走火入魔了。

秦有昼虽然嘴上说着少年没用,天下这么多好看的人,没了自己,再找个道侣不也容易吗?这有什么想不开的。

但说着说着,他却忍不住掉起了眼泪。

泪水晕开了他的妆容,打湿了他的裙子。

从那次以后,他再也没有隐瞒身份,和人谈情说爱过了。

“娘子。凡是都有因果。”连景洲微笑着看着那双绿色的眸子染上的恐惧,感受着这只小狐狸不断颤抖的身体:“你种下什么因,就会收获什么果。”

秦有昼没说话。

“怎么哭了,我的娘子。”连景洲轻轻擦去秦有昼眼角的泪水:“没关系的,我不怪你,也不恨你,只要你点头,我们可以继续过着那样的生活你喜欢的,对吗?”

秦有昼僵硬着点了点头。

连景洲似乎很满意,他低头亲吻了秦有昼的额头:“三个月后,我来迎娶你过门。”

秦有昼觉得五雷轰顶,他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这么快吗?我还没准备好。”

“那是个好时候,对吗?当年你也是这个时候嫁给我的。”连景洲微笑着说道,随后扫视了一眼周围:

“是我送给你的花,你还这样喜欢。到时候我将它移植到我们的院子里,好不好?”

“好”

看见秦有昼点头,连景洲相当满意,他调动着自己法身,强迫秦有昼与其签订了契约。

他将自己的法身,彻底得交到了秦有昼的手中。

一道紫衣身影匆忙地来到他身前,小心地扶住他。

嬴未夜长发披散,双目赤红。

刚从幻境里出来,又看到秦有昼这般虚弱,他险些没控制住情绪。

“有昼。”他放轻声音,又喊了一次。

对上他的眼,秦有昼凭借惊人的毅力,艰难地张开嘴:“师尊,传承得到了。”

他艰难地凑在嬴未夜耳边,嘴唇微动:“弟子想和您双修”

“请您等我。”

第 70 章 有昼你醒醒啊

说罢,他再也撑不住,两眼一黑,昏了过去

秦有昼的意识昏沉了许久。

元婴修士的识海还没彻底形成,他在一片无边的黑暗和静谧中摸索着行走,走了许久,才看到亮光。

是要醒来了么?

秦有昼焦躁又疲惫的元神瞬间打起精神。

他不知自己睡了多久,哪怕是三五日,师尊也应当极其担心。

他连忙加快脚步,朝着光亮处奔去。

可当他撞入光亮之中,迎接他的,只有一个眨着豆豆眼的铁坨子。

【宿主!】

系统亲热地凑过来。

乌云散去,阳光重新洒落在大地上。

看着怀中已经奄奄一息的男人,秦有昼慌乱得吻上了他的嘴唇,将灵气渡入他的身体。

但此刻,灵气却好像起不到任何作用一般,从连景洲残破的身体溢出,反而进一步破坏了他的身体。

秦有昼不敢再随意给他灌入灵力了,他只好跪在地上,让连景洲枕在他的大腿上,不安得抱着怀中的男人,一边用灵气盖在他的身体上,勉力维持住,让他的身体不至于破碎,一边轻声安抚着他。、

连景洲的手紧紧握住他的手,很用力,弄得他有点疼,但他没有甩开面前人的手,也没有在意他身上的污渍弄脏了他的裙子。

他脑子太乱了,甚至有种游离事外的感觉。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皱着眉思考,是从遇见嬴未夜开始吗? 似乎从那时开始,事态便不受他控制了。

不知过了多久,破虚观观主才进入须臾殿。

他看起来也有些狼狈,显然,这被连景洲加强过的天雷也让破虚观遭殃了。

看着秦有昼怀中焦黑的人体,他苦笑一声,对青年伸出手:“你把他给我吧,然后想去哪就去哪吧。”

秦有昼愣了愣:“你不怕他醒来会”

观主叹了口气:“他醒来还要很久很久呢,你若想继续待在这里,倒也无妨,若你想离开,也是可以的。”

“随便你选吧。”等坐下后,城主也就不再客套,将事情原委说了出来。

晋昭国内土地多数为平原,因此百姓多做农耕。

高陵城也不例外,早在最初划分城镇时,第一任高陵城主就在城外开辟了大片农田,供给百姓劳作。

原本往年收成都是好好的,可今年粮食却突然减产大半,一些田地里更是颗粒无收。

这可愁坏了百姓,也让高陵城主十分焦急。

百姓交不上粮食,到时候晋昭国怪罪下来,可是他这个城主担责。

然而城主派了不少人前去调查,都没能查出个所以然来,甚至还有人离奇失踪了。

据说是走在路上好好的,突然就消失了。

实在没辙的高陵城主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妖兽作乱,因此将这件事上报给了天启剑阁。

听城主说完后,嬴未夜陷入沉思。

据他所知,前世的魔头虽然来过高陵城,但没遇到类似的事。

所以到底怎么回事,还是得实地考察一番才能知晓。

因此,嬴未夜利索地告别了城主,带着一行人直奔城外的田地。

此时正值下午,田间还能看到不少农民劳作的身影。

嬴未夜他们四个少年一出现,就引得农民们纷纷侧目。

主要他们长得都太俊俏了,气质也非凡,一看就知道不可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对此嬴未夜很干脆地扯了城主大旗,反正他们也确实是城主请来帮忙的。

听到嬴未夜的说辞,农民们也就不奇怪了。

城主嘛,对他们而言,可能是一辈子能接触到的最顶级的人物了。

所以和城主相关的嬴未夜他们气质如此出众,倒也能理解。

因此,他们对嬴未夜等人都相当地客气。

而嬴未夜也顺势拉了几名坐在田埂上休息的农民们,询问了一下田地的情况。

结果与城主所言大差不差。

今年的田地收成确实很有问题。

农民们分明是按照往年的经验播种,今年的雨水也很充足,可麦子就是长势不好。

甚至有些人家的麦子还没抽芽,就蔫了。

这就使得许多人家到了秋收,收获的粮食还不足去年的三分之一。

就这么点粮食,自己吃都勉强,哪还有余粮上交。

因此不少农民都愁眉苦脸的,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在田间走访了一圈,了解完情况后,嬴未夜找了个没人的角有,蹲下身,伸手贴在了地上。

真元力扩散出去,检测了一下田地。

得出结果,这片土地没有任何异常,下方也不曾有什么灵力波动,或妖兽活动的痕迹。

这下嬴未夜就感觉有些费解了。

“田地很肥沃,雨水也充足,可庄稼就是没收成,难道真有什么妖兽作祟,偷了麦子?”赫连翊疑惑地歪头。

“没收成那是根本长不出来,不是长出来后被偷了。”嬴未夜看了自家小师弟一眼,纠正。

“哦那不更有可能是妖兽干的吗?”赫连翊想了想,“直接在麦子生长时偷取营养之类。”

“这世上还有这种妖兽?偷点庄稼的营养算什么,一般不都是偷吃人吗?”嬴言泽说道,“你看,城主不也说有人失踪。”

“关于这一点还得再议。”嬴未夜摇头,“毕竟农民们也没真见到前来调查的人失踪。”

几人在树下讨论了一会也没什么结果,嬴未夜看向一直未曾发话的秦有昼:“秦昼兄,你怎么看?”

秦有昼沉默了几秒,问道:“你不怨我?”『清风剑』这张完美面皮背后,是风起鹤日复一日的自残。唯有如此,他才能疏解压力,放纵痛苦。

他既不清风也不明月,偏执锐利的他满是锋芒,无法伤害别人便只能毁灭自己。

很多伤口常年结痂后又被剥开,已经出现恶化的趋势,风起鹤放任不管。圣旨在上他无法自戕,却可以凭借天意死去。

这个念头在发现母亲去世后便成型已久。他或许就要得到解脱了。

但林云深却在那时出现了。

他像一颗太阳,坠入他的世界,光芒四射驱散黑暗,照亮他闭塞的人生。

可如今,风起鹤却只想质问林云深:『既然你注定无法遵守诺言,又为何要闯入我的世界,让我爱上你!』

内心的痛苦奔腾不休,风起鹤站在原地,压抑着杀气,手指颤抖。

或许他该杀了林云深,然后自杀,这样他们才能永远地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叫嚣到极致的情绪总能驱使人们本能行动,风起鹤再难压抑,施展轻功踏雪无痕。

然而没跑几步,带着春日枯叶的微风划过风起鹤脸颊,电光火石间,满目血腥的画面闪回在他脑海。

他仍记得那次屠杀。那个时候的他满身鲜血,所有人都说他是英雄,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是多么可怕,不是替贼人惋惜,而是他失去了发病时的记忆,甚至毫无印象。

上天眷顾,碰上他正好蹲点在贼窝,为民除害。

若是在门派发病,满地血腥的便是清风山,身首异处的便是同门师兄弟。

他不会是英雄,而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魔头。

正邪不过眨眼之间。

风起鹤低头伸出双手,眼前景象在双手洁白与满手血腥间交替。他几乎要分不清真实与虚幻。

不行,不能让云深看到他发病的可怕模样!

云深喜欢的风起鹤不会有那种偏执模样。

那会吓到他的!

风起鹤抱紧双臂,努力控制情绪,眸光明灭间,又变回那个清风明月的温柔君子。

一旁的车夫全程围观着风起鹤的变化,他当然不知道风起鹤内心的幽暗心思,只当这温和道长是被伴侣出去鬼混给气着了,作为过来人不由感同身受。

年少时他曾走街串巷当算命先生,直到后来因酒后失言被打折了腿,才转行当起车夫。

他看的出风林二人之间依然隐秘地存在着爱情,但婚姻和爱情没有必然的联系。

很多人盲婚哑嫁,这么一生也就过去了。

很多人执着于爱情,却最终有缘无分。

从轮转上来说,这就是命,强求不得。

当然,这些命卦上的事车夫可不敢班门弄斧,他还珍惜着这份酬劳不低的活计。

于是开口劝慰道:『家主,天黑了,街上有宵禁,咱们要不要先回去?』他看的出风起鹤决然舍不得分开,可如果舍不得分开,那就只能对『媳妇出去鬼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风起鹤拒绝了这个提议,而是轻声说:『你先回去吧。』眨眼间踏雪无痕,施展轻功飞远了。

不愧是侯府世子,就是有收拾内室的魄力。

酒肆内,不知危险悄然逼近的林云深已然微醉了,绯红染上白皙脸颊。

二十岁跟二十七岁是不一样的。没人能保证,二十岁能喝一壶烈酒的自己,在二十七岁时依然拥有一样的酒量。

事实上,人也就年轻那么两年,之后身体机能会不可避免地开始走下坡路。

林云深已经喝不了像从前那么多酒了。

从前这些酒不过打打牙祭。现如今却睁眼可见人脸重影,再喝下去怕是要断片了。

某一瞬间他很想立刻回家,师兄看他胸闷了会立刻准备一种茶水。

林云深不知道那是什么调配的,只知道闻着清苦,入口却甘甜,暖暖地划过食道,整个人都顺畅起来。

这时候靠着师兄,他会轻轻替他揉腹。师兄身上总有一股好闻的香味,闻着那香味入眠总能好眠至天明。

很多人要说,这是多么幸福的婚后生活啊!

是啊,幸福。

林云深从来都没说他不幸福啊。

可是这种幸福背后,是他能准确地预测幸福的每一个步骤。

这种千篇一律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死气沉沉?

太无趣了。

林云深拍拍发小,『这酒楼有厢房么?』发小还未回答,一阵冷风穿堂而过,门被推开——林云深霎时一个机灵,心跳如鼓的同时全身散起针扎似的小疙瘩层层扩散,但他转念一想,就算是风起鹤又如何呢?他怕他?

咬着牙抬头,见来人是几名卖酒女,方才松了牙帮子,长长舒舒地吐出一口气。

这些卖酒女并非风.尘女子,不过是困于生计罢了。

民生多艰,养在深闺不见人的都是权贵女眷,这些女子生来有人服侍,自然不必抛头露面。

但普通人家的女子,尤其是穷人家的女子,多半是要跟男人一样出来挣一份生计的,所谓的豆腐西施、卖菜娘子便是如此。

女子中有一人名为葵娘,似乎是带队的领头羊,年纪轻轻便精于市井之道,毫不怯场。

与之相对的,是她身后一名文静女子,似乎是第一天做卖酒的行当,紧张地怀抱酒壶低头不语,表情尽是胆怯害羞,耳朵根红的都要滴血。

不知怎得,林云深又莫名想起风起鹤来。清风山上皎皎明月的大师兄,进了人堆里也是说不出话来,被调弄两句后也是这样——耳朵根都红了。

林云深清晰记得,风起鹤在他面前第一次耳朵红的模样。

他拜入清风派后不久,就完全适应了那里的生活节奏,非但打成一片,甚至跟大部分人都相见恨晚。当然不包括风起鹤,他是特别的攻略对象,一旦成为朋友就不好下手了。

那是夏天的清晨,师兄弟们排队打井水。

清风派有清晨练剑的规矩,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练一早晨的剑,全身像被雨淋过,自然要打了水去淋房冲洗。有人要问了,在山里怎么不去溪边洗?山里是有溪水,却在半山腰,洗完了上山又是一身臭汗,还得打水洗第二次。

而为了避免混乱,风起鹤总是站在水井边帮每一个师兄弟打水,同时维持秩序。

原本排队取水时,队伍都是死气沉沉的,林云深来了后,就扯开了话匣子,他清晰记得那天他点燃话题的目的,是从云雁传书到男女情爱,到风起鹤有没有交往对象或暧昧对象。

他有能力将话头引向任何一个人,且能完全控场。

总之,当队伍还没走到尽头,他就获得了所有想要的情报。

轮到他打水了,风起鹤拎着连接水井的小桶丢下去,脸蛋红扑扑的。林云深是小师弟,所以是最后一个,那时水井边只剩他们两人了。风起鹤一瞥眼,又迅速垂眸,轻声道:『林师弟,快打水吧。』

这种害羞程度完全在林云深意料之内,之前排队热聊时,他借着起哄的名义调戏了风起鹤,山里长大的孩子,根本意识不到那是调戏,只本能觉得那是害羞的事。

看来情报没错,风起鹤没有偷偷背着人谈过,他从来没有伴侣。

『师兄。』林云深把木桶放下,用一种贼兮兮而不会让人讨厌的语气说:『你没被人追过哦~』

风起鹤耳朵立刻红了,支支吾吾道:『轮到你了,你快打水,打完水大家一起吃早饭。』

林云深双手叉腰,『这样吧,你给我打水,我勉为其难追追你,让你突破零蛋的被追经历。』如果一样是混子,这会子就该笑了,一脚踹过来,骂一声『滚蛋』。

但什么叫未经人事的雏雀呢?

风起鹤当时又气又急,耳朵都要滴血了,又好脾气不知道怎么回嘴只能奶凶奶凶地吼,『你快打水!』

『我不会。』林云深学小孩嘬手指。

『你、你怎么可能不会,快打水。』

『你都没人追了,还这么凶,以后都不会有人追你啦!』林云深双手叉腰一声喝,把风起鹤整不会了,拎着麻绳抿唇无助站在原地。

林云深嘻嘻笑,走过去,手肘轻撞风起鹤胳膊,『嗯~师兄帮我打水嘛~我不会。师兄最好了~』接着双臂一张,『不然不让你出去。』

有人要说了,你这是尬聊!是调戏!

嘿,会这么说的人一定没谈过。

谈恋爱讲究的是效率!是迅速出手,咬断猎物脖颈后拿下!

难道他不尬聊,默默陪伴跟风起鹤处成亲人,然后在山上陪他二三十年么?那他跟其他排队打水的傻大个们有什么区别?

再者说了,他那天最终没有自己打水,还调戏了喜欢的人,不管事后他跟风起鹤能不能成,至少那天他是得意、快乐且高兴的不是么?

只可惜这份开心不能持续到永远。

思绪一经飘远就会忘记眼前的事,林云深回过神时,葵娘已端来美酒送他面前。

即便精明干练,此行带队也没卖出多少酒。或许是他们走错房间了,今天这屋里地都是花月场长大的纨绔,平时琼浆玉露没少喝。

不能摸不能碰的女人带着杂酒跑上前,再是巧舌如簧,也不会让这些人打开荷包。林云深皱眉,觉得这就有些过了。这群混蛋既然一开始就不打算卖酒,又把小姑娘们留下来做什么呢?

『想让我喝酒也可以,先说说你们这酒好在哪?』这话便是松口暗示他愿意买酒,对这些女孩来说更是救命稻草。桌面上都是聪明人,霎时传开了此起彼伏的哄闹声。

『哟哟哟,还得是林少,心软了不是!』

“我怨你做什么?一起额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你只是被他爱上,又被他强行带回来,仅此而已。”

“一朵花被人爱上,即使那人为她屠戮苍生,为他堕入魔道,这也不关她的事。”

虽然秦有昼已经离开俗世整整五百年。

但这对于修真者来说,不过一是转眼的功夫罢了。

秦有昼先回了趟合欢宗,而接待他的是新宗主。

他将合欢宗交到一个长老手中,因为在他嫁给连景洲时,他就不再属于合欢宗了。

长老很聪明,也比他勤奋太多,他不在的这些年,合欢宗发展得还算不错。

“辛环呢?她回来了吗?”聊了一会儿,秦有昼直入正题,他最在乎的,还是辛环的下落。

新宗主和辛环关系一般,但也如实回答了他的问题:“辛长老吗?没有她的消息,但她的命运灯还燃着,想必是性命无忧的。”

“是吗?”秦有昼也不想多呆了。天启剑阁的大课分为炼气期与筑基期。

其中炼气期的课程又分三个年级。

炼气初级是专门教导刚入门至炼气四层的孩子们。

炼气中级是教导炼气五层到炼气九层的孩子们。

炼气高级是教导炼气圆满的孩子们。

今日听初级课的,除了前日招收的那一百名孩童外,自然也有一些是在剑阁内有关系的孩子。

比如像嬴未夜这样,被碧霄剑仙从外界捡回来的。

还有一些修士的子嗣。

或是修士的家族举荐上来的孩子。

只要天赋足够,通过考验,都可以成为剑阁一员。

所以如今炼气四层的嬴未夜,正好与这批准备入门的孩子们一起,在授道殿听炼气初级的课。

负责教授他们的元婴期修士,名叫虚一真人,上来便先给孩子们讲述了一下修仙的几个阶段。

“修仙分为炼气、筑基、金丹、元婴、离合、空冥、寂灭、大乘、渡劫共九大境界。”

“炼气期,作为褪去凡身的重要阶段,又分为炼气一层至炼气九层,以及炼气圆满。”

“往后的大境界,则只分初期、中期、后期和圆满四个小境界。”

“只有成功筑基,你们才可以称得上为修士。”

“而当你们成就金丹,才算是踏上了真正的仙途。”

“所谓‘一粒金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

说到这儿,看着下方孩子们震惊赞叹的神情,虚一真人笑了笑,继续道。

“一旦你们凝结元婴,便可为自己取道号,自称真人。”

“到了离合期,你们也算是一方高手了。”

“至于空冥期,在座一百多位,却不一定能出一个。”

“往后的寂灭期,我剑阁从创立至今数十万年,也不过才出了百余位。”

“而大乘期,则只有五十数位。”

“渡过天劫的,仅有九位。”

“一旦跨入渡劫期,修士基本不会再在大陆上行走,而是寻一处安全之地潜修,以应付随时可能会降临的天劫。”

“只可惜,能渡过天劫的修士寥寥无几。”

“近万年更是一个都无。”

虚一真人感慨了一声,随后道:“好了,那对你们而言,都是很久昼的事了。”

“今日,我便先教你们如何感应天地元气。”

新宗主显然对他还是有些敌意,一方面怕他惹来祸患,另一方,他作为前宗主,自然是不遭新宗主待见的。

“对了。”新宗主在他离开前,犹豫再三,还是开口了:“你还记得赫连若吗?”

秦有昼楞了愣:“记得,那个小子天赋不错。”

新宗主的语气听不出喜怒:“他在你嫁出去没多久后就堕魔了。”

“哦。”秦有昼点点头:“那可惜了。”

“哎。”新宗主叹息一声:“你还是真是无情啊。”

秦有昼没有回答他的话,转身离开。

只是在他下山后,在他回头望向那云中的城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很多很多年前的事。

他想起一个女人,一个他想不起容貌的女人。

她轻轻抱着他,摸着他的脸:“哎呀,辛环,你看这孩子多漂亮啊。”

“没你好看。”辛环那时候语气冷冰冰的,对他也不算太友好。

“可他是纯阴之体的男子啊,多少见呀,辛环,我们把他带回去吧。”

他想起,辛环冰冷的手拉住他的右手,而左边,是一双温暖炽热的手。

不知道辛姐姐怎么样了,他叹了口气,却也感觉到几分无可奈何。

修者追求长生之道,这慢慢长路的尽头,竟仍是半点不由人。

不知不觉间,他走到了千年前与苏鸿生活过的那座小城。

那是一座被封在琥珀中的城市,那是那位无上仙尊的珍爱之地。

没有外力可以摧毁它,就是天道的轮回,也无法将城中人带离。

人们在这一方小世界轮回着,在琥珀的幻梦中度过了这几千年的时光。

在踏入城中的那一刻,无数幻境涌向秦有昼的眼睛。

青年手提着一个篮子,招呼躺在书上看书的红裙美人:

“夭夭,我买了奶糕,快来吃吧。”

“呀!是这个!唔唔真好吃,嘿嘿,夫君,你也吃一个。”

美人鼓着腮帮子,像小仓鼠一般将奶糕塞进嘴里,看见青年宠溺的目光,手指便捏住一个白色的奶糕,塞进青年的嘴里。

青年被他那一声夫君闹了个大红脸,转过头,低声道:“唔?夭夭,我们还没成亲,不要喊夫君”

美人却胡搅蛮缠起来,他抱着青年的胳臂,一脸得意得连喊了几声夫君:

“嘿嘿,夫君夫君夫君,就要喊,难道你还想娶别人?”

“嗯不娶别人,只喜欢你,这辈子都只喜欢你,不,下辈子,下下辈子,直到我神魂陨灭之前,都只爱你。”

嬴未夜方才平静些的眼神又变的晦暗:“你不喜欢,我下回再换个口味。”

秦有昼依旧闭着唇。

嬴未夜把糖块含在嘴里,俯身粗暴地撬开秦有昼的唇舌。

碎裂的糖渣落入他的口中,甜中带着微酸,引人不自觉地分泌出唾液。

嬴未夜绝望地闭上眼。

只有这时,他才能感觉到,他依旧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