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叶时璋的小猫,他也希望叶时璋是他的小猫,这样他们就是彼此的。
叶时璋这只小猫,在这场“争宠”中从一开始就是唯一的赢家。
番外:小猫
叶时璋打小就铁心石肠,倒与他这条怎么都死不了的硬命很相衬。
他对童年时代有过的快乐和温馨全无印象,从记事开始,每一天都在生存的边缘苦苦挣扎,污言秽语或拳打脚踢,总有一样会最先落在他身上,总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久而久之伤口都成了深浅不一的疤痕,一道又一道镌刻在他皮肉和心头,也成了坚硬无比的铠甲。
不论去到什么地方,见到什么人,受到什么伤,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感觉疼痛的时候,他是这么想的。
大概上天垂怜,快十五岁的时候他终于被寻回,走进一个富贵却陌生的家庭。
最先迎接他并将他拥入怀中的那个漂亮女人叫赵慕卿,与他分享着一模一样的灰蓝眸色和棕色卷发,含着眼泪告诉他,他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儿子,叫叶时璋。
尽管这时候,叶时璋连他的名字里三个字都认不全。
“你走失的时候才三岁,就在这花园里玩皮球,不知怎么就跑出去,之后就一直找不到你了,还好总算找你了,我的苦命孩子……”
赵慕卿泪眼汪汪,大颗大颗眼泪掉落在叶时璋的手背上,有点烫,说到后面情绪崩溃怎么也说不下去了,一个劲儿哭得特别伤心难过。
叶时璋愣愣地看着眼前自称是他的母亲的人,油然生出一个很陌生的念头,他冷静地想,这时候是不是应该替她擦擦眼泪。这么想着,僵直的手指蜷缩了一下,正要抬起之际,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将赵慕卿先一步揽入怀中。
他抬眸仰头,看着叶起云紧紧揽住赵慕卿,低头轻声哄了好一会儿。这位驰骋商场多年的大企业家千辛万苦棕刚玉寻回爱子,也忍不住流露出感性的一面,眼眶微红地冲他点点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随后一堆人接踵而至全都来了,比如他那温柔宽厚的哥哥叶时钰,比如那一大堆做作上演感动戏码的叶家亲戚。
叶时璋将他们的表现看在眼里,将他们说的话一一听下来,心却如同一潭死水泛不起半点儿波澜。
他在外流浪太久了,辗转到过的地方太多了,见过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见过每时每刻都可能上演的生存与死亡,以至于那颗本该柔软的心被摔得坚不可摧,很难轻易被感情触动。
然而更可怕的是,即使他感性上无法感知这些情绪,却能看穿人种种行为背后的目的和欲望。换句话说,他少年早慧,有着超于普通人的洞察力。
人心肉长,还长在胸膛左侧,难免有偏心的时候。
叶时璋看得出,尽管叶家夫妇很希望从物质和精神上弥补他过去失去的一切,但毕竟不是在他们身边长大的,亲子间始终横亘着看不见摸不着却跨不去的鸿沟,他们最在意的始终是长子叶时钰。
特别是他沉默寡言性格不讨喜,像极了一块捂不热的臭石头,佣人们都对他避之不及,而且在礼仪、才艺和知识上都宛若一张白纸几乎从头再起,被从小在优渥环境中长大的叶时钰处处压一头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叶时璋安静地观看着、感受着这一切,却没有将其放在心上,依然在叶家默默做着那个异类,那个众人眼中养不熟的奇怪的叶二少爷。
但很快他便不再孤独,他找到他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一只无意中闯进花园的小野猫。不知来历,毛色杂乱,并非纯种猫,大概是这片高档住宅区谁家抛弃的。
叶时璋本不想搭理这只误闯的小野猫,随手将一根鳕鱼肠扔给它就走了,无奈接连几天到花园偏僻角落总能撞见。它就瞪着一双圆滚滚的琥珀色眼睛,冲他喵呜几声,看起来可怜又弱小,似乎在等着他走过去拥抱它,触摸它,驯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