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人与冯刚不无关系,所以自己偷偷的跟踪冯刚,来到了大富豪。
一听说有警察,阿才一改刚才嚣张的模样,变得小心谨慎,最近打黑风声很紧,万一对方是警方的线人来设套的,岂不是拎着鼻子向里钻?
阿才立即拖着愤愤不平的小桃红离开,小声耳语道:“小红,我们走,这笔帐,我们记下了。”
无功而返,凌月只有离开,停车场,一个模样楚楚可怜的女孩,满脸泪痕,被两醉汉围住纠缠,手腕都被醉汉捏肿了,挣扎中女孩撞到了凌月。
虽然是女孩撞倒了凌月,两个醉汉却象触电一样,杀猪似的嚎叫着,把手从女孩身上甩开,指甲缝里渗出了血迹,醉汉吃了亏,落荒而逃。
女孩呆了,看着凌月,明白了什么,立即拽住了凌月的胳膊,哀求着:“姐姐,救救我,我知道你是好人,带我离开这儿,我是外地人,连路都不认识。”
张杰义愤填膺,“小妹妹,跟我们走。”
冯刚闯荡江湖多年,对此事见怪不怪:“帮他报警吧,我们有事在身,管不了那么多。”
张杰知道,凌月肯定会管的,她痛恨色狼,更怜悯被侵犯的人,“冯刚,你有没有同情心啊,我不认为你们的警察会帮助她,带她走,上车。”
冯刚无奈:“雷锋姐姐,就听你的,上车。”
女孩与凌月坐在一起,女孩拿出一听刚开的可乐,笑得很甜:“姐姐,你喜欢喝可乐,我请你喝。”
帮助了别人,还可以得到一点的回报,这种感觉很不错,凌月很开心喝光了可乐,在夏天喝杯冰可乐,心清气爽。
忽然凌月突然感觉有点异样,烦躁不安,感应到女孩的内心充满着仇恨,仇恨对象却是自己,一道冷冽的寒气,蓦然刺向后心。
凌月迅速出击,手指轻弹,将女孩手里的匕首打落,冯刚从后视镜里看到,猛的踩了个刹车,从车里将女孩拽出来,推倒在地上。
“你居然想暗算我?狼大呢?”凌月已经知道女孩的身份,狼大的新欢,三陪女,狼大脚踝粉碎性骨折,女孩想替狼大报仇,也正是这个三陪女,让小桃红醋意大发。
女孩一脸惊恐,没想到匕首轻易被凌月打掉了,什么都没说,就被看出来历,既然事已败露,一付鱼死网破的样子:“我不知道,要打要杀随你便。”
凌月冷笑,“我知道你的狼大在哪里,连门牌号码都清楚。”
凌月的声音象尖针刺进了女孩的大脑,女孩使劲地摇着头,想着狼大的地址,不可能,她不可能知道,凡是她所想的凌月全读了个清清楚楚。
女孩狠毒地道:“我会记得你的。”
凌月鄙夷地看着女孩:“本该杀了你,不过本公主心情不错,就饶你一命,我会消除你的记忆,你根本不会认识我。”
凌月竖起了手指头,点中了女孩的头顶的百会穴,女孩昏昏睡去,睡得很香,仿佛陷入了美丽的梦境,被冯刚塞进了后备箱。
张杰羡慕地问道:“你还能消除人的记忆?”
“当然,不过只能消除一段,不能超过一天的,等她醒来,绝不会记得刚才发生过什么。”
“呵呵,你消除我的记忆,看我还会不会认得你。”
凌月白了张杰一眼,“无聊。”
冯刚惋惜道:“刚才要不是凌月会武功,肯定被暗算了,卑鄙。”
凌月脸色非常的红,因为车内光线较暗,还以为是腮红,张杰越看越不对劲,凌月的脖子都是红的,仿佛喝醉了酒一般,“张杰,我很热,你们呢?”
“不好,你好像是过敏了,冯刚,送凌月去医院。”
“我感觉很好,而且比以前还要好,就热得难受,送我回家,我要将冷气开到最低温度。”
凌月的家就是指花园小区,她很喜欢那栋屋子,装饰的典雅美丽,清扫的一尘不染,将它当作了自己的家。
张杰从路边小店买了十瓶矿泉水,一路上被凌月全渴光了,还吵着要喝水,“凌月,马上到家了,有一大桶水,够你喝的。”
张杰与凌月回家,冯刚一想车后还有个女孩子,凌月说她一小时后就能清醒,干脆将她送医院得了。
到了屋里,凌月趴在水嘴上就开始喝,喝得肚子又鼓又圆,又匆忙向卫生间跑,一连几个来回,一大桶纯净水都快喝光了,凌月才停止了喝水,满脸通红的闭目躺在沙发上,双手紧握,浑身蠕动,似乎特别难受。
张杰轻轻试下凌月的额头,触手滚烫,“哇,凌月,你烧得厉害,肯定生病了。上医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