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摇摇头:“两个人在一起贵在磨合,谁也不是谁肚子里的蛔虫,如果你连想什么我都能知道,那恰恰证明我一个情场老手,那样你就危险了。”
“哈哈,你不是吗?”林雪歪头反问。
陈峰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想去牵手,却被林雪甩开了。
“一会我在前面走,你就装成一个路人,然后如果有人过来搭讪,你就上去打脸。”林雪坏笑。
陈峰扶额:“我去,你还玩这种老套路。”
“玩玩嘛,我想玩。”林雪撒娇。
“那好吧。”陈峰点点头,“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我还可以换个身份,总裁乞丐,书生渣男都行,那样才有意思。”
“旁边有个服装店,快去快去。”林雪催促。
陈峰可是名人,只有露面肯定容易被人认出。
于是乎,两人进了服装店,陈峰飞速在里面购了一套百元三件套的山寨货,还带了个帽子,这样还是容易被人认出,于是乎陈峰又到无人处施展凌空飞渡,飞速在化妆店买了一些装饰品,还贴上了胡子。
如此一来,还真没人认得出他来了。
“去吧,可以开始了。”陈峰说。
林雪风情万种地一摆头发:“你猜多久会有人上来搭讪?”
“这个说不准,现在人都含蓄着呢。”陈峰笑。
“打个赌,谁猜的时间越接近,谁就赢。”林雪说。
陈峰问道:“赌什么?”
林雪红着脸凑到陈峰耳朵旁边,呵气开口:“输了的人今晚必须在下面,且不能主动。”
陈峰全身一麻,险些就要跪倒在地了,当即点点头:“好!我猜五分钟。”
“我猜三分钟。”林雪自信说道。
“去吧。”
“哼哼。”
这一刻起,两人变成了陌生人。
林雪抬腿迈步,走的不快不慢,虽然算不上一步三摇,但隐隐构成的猫步显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和别具一格。
从黑暗的街道缓缓走向路灯照耀的闹市,光是不重亦不响地高跟鞋踩踏声,就令得耳膜一震,迫切地想要去寻找声音的源头。
林雪只是穿着一身连衣短裙,没有挎包,也没有带任何饰物,干净,素雅,当她的一身洁白从黑暗中走出来的一刻,陈峰就知道自己赢定了。
论智慧,陈峰或许不及她,但论人性,她却永远没有陈峰了解地透彻。
很多时候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受欢迎的女孩子,被一群人捧在手心,身边的男生几乎都喜欢她,都在追她。而这,也成为了她炫耀的资本。
事实上,这些女生只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因为每个人都敢追她,就连个乞丐看着动心了,也敢去表达爱意。
相反那些很少有人追的女生,更多的因素是因为她们过于优秀。而很显然,林雪就属于此类。
当她踏入热闹的人群时,回头率几乎是百分之百。甚至,还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不仅男生在看她,就连女生也在看。
男生大多都是仰慕惊艳,女生大多陡然惊艳嫉妒,但无一例外,都无人敢上前去搭讪。
林雪并没有径直走,她直接来到一处十字路口等待。当绿灯亮了的时候,她仍然站着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