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也是吓得不轻,我还没有杀过人,就算是和匪徒决战我也只是打伤了他们!
什么时候见过这样可怕的事情?
所以我想要呕吐……
我全身有些酸软,突然我隐隐的听到一阵阵狗叫之声,猎犬发现了我的踪迹?
我必须走!
张生心狠手辣,连赵武这样的同伴都杀了,这完全和黑社会没有什么区别,和亡命之徒也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留在这里,也只有死。
人都有一死,但有些人死的有意义,而有些人死的就没有什么,我若是直接死在这里那么究竟又有什么意义呢?
因此我自然是要离开这里,方为上上策。
诸葛兵法有云,六六三十六计,逃,乃是上策,所以我自然选择了逃。
逃,飞一样的逃,但是很快我被人追了,那些彪悍的男子显然是飙车家族的高手,其中好像还有那天击杀小玉的人。
他们是和狗一起来追我的,我知道了,要杀小玉,伤害了万人千的,就是张生。
怪不得没有人怀疑博宁集团,因为博宁集团昔日的总裁张千是个非常不错的生意人,人品和人缘都不错,杀人放火的事情固然不会去做的。
但,张生,连大哥都杀,更是把赵武都杀了,如此之人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
他何止是丧心病狂?
也就因此落入他之手,恐怕就是典型的生不如死,所以自然是不能落入他之手了。
“别让那小子跑了不然你我们都没有命!”
的确是哪天追杀我的那些黑衣人在呐喊,疯狂的追了来,一心化为索命阎王。
若被追杀,死的很惨!
我逃到了一处悬崖,后面人很多,那么多人我岂能是对手?再说了那些黑衣人我那天和他们对打,就是那么几个我都很吃力。
这次来的这么多人,我根本不是对手。
豁出去了,我跳下悬崖,不过我发现下面并非是石头什么的,而乃是,水流。
但就算是水流,从高处直接投入,岂能承受这等压力?所以我昏昏然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来了,我是在一家搏击拳馆里面,是体育馆馆主的千金赵娜救了我。
只是我现在不知道我究竟是谁,这就是失忆吧?
本来现在是和平时代,在这样情况下,可以将我弄到警察局去,只是因为我的身份证都丢了,警察局只能发出一些寻人启事之内的。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只能留在体育馆,现在的搏击拳馆其实就相当于是武术馆,在这里我强身健体。
我本来底子就非常不错,三下两脚的,打的都是很不错的,见到我打的这么好,赵娜和赵馆主都是很开心的。
不过,我真正显露身手的,是一次,有人来挑衅踢场,这是个肌肉男,整个人浑身都是肌肉。
他出拳很快,速度很牛,三下两下的就将赵娜的爸爸给打在地上了,出手之毒辣之狠辣简直就是要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