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摸了摸血精,类似于一块六棱块的方形,迎着灯光,可以看到有一条条的丝状。
“咦……”
钱峰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惊叹,将龙魄拿在手上,竟然有一种很兴奋的感觉。
这就有点奇怪了。
因为上一次的战斗,他过分的使用体内的能力,就连龙魄本身也变得暗淡了很多。
本来整个刀身是那种非阴暗的银,不发光,却让人觉得一尘不染,但是在那次之后,完全成了暗淡的铁色。
这还是这些天以来,看到有反应的时刻,比较兴奋。
“怎么,你也想要吗?”
好像对待自己的老朋友一样,钱峰低头,慢慢抚摸着刀身。
龙魄的名字不是他起的,也不是以前的人起的,而是历代传下来地名字,取这样的名字,当然是有它本来的涵意。
难道这名字真的和刀本身有关系?
随着钱峰的发愣,本来在钱峰手中的龙魄又一次开始剧烈的颤抖,不知道是不是他眼花了,那块血精同样发生变化。
里面的血丝竟然在移动,确切的说,似乎是受到召唤一样,向着匕首的方向移动。
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多分钟,在这个时间里,精块的血丝都距离在一个地方,可是没有办法接触。
试着长龙魄碰在晶块上面,仍旧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融合,难道是血型不对?
不应该啊,人管这种东西,畜牲也管这个?
现在钱峰已经对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见怪不怪了,还有什么事情比有神的存在,更加让人难以接受。
两个没有办法去融合,有点着急,对于这个东西他也无计可施。
突然想到一种可能,直接抬手,将手指咬破,然后让血滴在血块上。
出人意料的事情出现了,血块竟然将他的血给吸收了。
这么强吗,竟然将他的血都融化了,这个时候,快速将龙魄放在血精上面,然后匕首通过血液吸收精华。
只能用他的血做媒介,让其吸收了。
这其中还有一个小环节,血精和龙魄本来还相持不下,似乎都有思想一样,当然最后是龙魄获胜了。
喵了个咪,终于完了,真的是好像给孩子喂奶一样,太吃力了。
“玛德,你都喝了老子的血,以后给我做事情的时候卖力一点,咋的姓名就交给你了。”
钱峰算是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
血精的血色只是变淡,并没有完全消失,留着估计还有用,重新将其戴在脖子上。
嗯……好像其他问题都解决了,现在好好睡一觉,别说,忙碌了这么多时间,有点累了。
“咔嚓。”
钱峰刚要脱掉浴袍,门直接被打开,莫莉撅着嘴站在门口。
“咋滴,妹啊有事?”
“峰哥哥,我,我睡不着。”莫莉撒着娇说道。
钱峰将浴袍穿好,露出一笑,“不怕,来啊,老哥给你做个大保健,保证妥妥的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