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李逸林半天不说话,小朱似乎也察觉到了刚才自己说话用词不太妥当,就对李逸林说道:“这家福来酒吧,在晚上有唱歌的表演,我上台给你表演一首来犒劳犒劳你……”
“哦,原来就是这个犒劳我呀,我刚才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好呢。”李逸林这才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对了,李总,你现在这个样子进去恐怕不太好看,我给你买个帽子吧,作为对你礼物的报答。”
还没等李逸林搭话,小朱就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跑进来福来酒吧旁边的一家衣帽店,这是一家从外表上看上去还算可以的夜店,李逸林却从来没有去过,他对这些也并不感兴趣,因为他自己本来就不是个特别重视穿着打扮的人。
以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一直是穿着警服,或者是其他的训练服装,很少穿着便装,这个习惯一直到现在都还保持着。
因此,他今晚的穿着也是很随意,身上只是套了一身夹克,下身是一条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牛仔裤,看上去的确是像一个混黑社会的流氓地痞,不过从气质上来看,他比那些真正的流氓地痞可能会显得斯文一些,如果不仔细鉴别的话,很容易把他归为那一类的。
没过几分钟,那姑娘又蹦蹦跳跳的从衣帽店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顶棒球帽,只见她跑过来往李逸林的头上一套,然后偏着头欣赏了一番,拍拍手道:“嗯,不错,还真的看不出来。”
“是谁看不出来?我又没有穿隐身衣。”
一个声音从他们的背后传来,李逸林有些吃惊,回过头来一看,正是陈方国。
只见他今天一身西装革履,和那天见到他的时候判若两人,那天他带着一帮子人,纯粹就是充当打手的角色,和自己在文之驿集装箱堆场没头没脑地拼杀了一阵,结果自己的好兄弟还在他的手上。
他的手里捧了一束鲜花,看上去倒是和刚才的那个小乞丐强行推销的那种玫瑰花差不多,难道不成他是从那小乞丐手里买的?
李逸林看了看四周,却再也找不到那个小乞丐了,他的心里也有一些纳闷,难道那小家伙眼睛瞎了吗,放着自己面前的这一对帅哥靓女不顾,偏偏要去找那个中年男人推销自己手里的那只不知道真假的玫瑰花。
“怎么会是你?”陈方国看到了李逸林,顿时大感意外,他捧着手里的那一束玫瑰花,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这种窘迫的样子倒是让李逸林想起了自己的初恋,当初的那种青涩和朦胧的感觉,却再也找不到了,只能够在回忆中慢慢的去品味。
“怎么就不能是我?”李逸林笑了笑,对他说道:“我刚好还要有事情找你。”
“哦。对了,你那个东西我没有带在身上,我不至于出一趟门,和别人约个会,都要带上吧。”
陈方国知道李逸林的意思,他想把那支五四式手枪讨要回去,可是自己本来就是出来把妹的,又不是黑社会出来打架,不可能时时刻刻带着枪吧。
“那我等一会儿把她送回去之后,还得要到你的住处去一趟,因为我过几天要出差了,手里头还缺个东西……”
李逸林有些着急了,他的意思是今天必须要拿到那支五四式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