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路小旭的招牌炒饭被端上来了,说是炒饭,其实准确来讲应该是鸡蛋拌饭。因为端上来的是一碗大米饭,和一碗看上去色泽非常鲜艳明亮的鸡蛋碎块。
路小旭对此感到非常疑惑,这鸡蛋拌饭也能算是招牌?他犹疑地凑到那个装鸡蛋的碗里看了看,发现鸡蛋碎块的下方还有别的东西。
“是这样吃的。”林暮歌见路小旭在看而没有动作,于是凑过去拿起装鸡蛋的碗,把碗里的东西均匀地撒到了大米饭上。
路小旭这时才发现,鸡蛋碎块的下面居然是非常Q弹的鸡肉汁所冷冻而成的小块,这些小块的鸡肉冻在遇热后缓缓融化在大米饭上,并且在融化的缓慢过程中,鸡蛋上也逐渐覆盖上了酱汁。
香气很快就扑鼻而来,路小旭仔细闻了闻,简直可以从香气中感受到烹饪的过程——用文火慢慢把鸡肉煮透,由此将香气完美的引出来。
路小旭拿起筷子,深吸一口气,非常期待地夹了一口带有鸡汁和鸡蛋的大米饭,然后缓缓放入口中。
咬下去的那一瞬间,柔软嫩骨的汤汁溢满口腔,而且融化的肉冻还将鸡蛋的味道提升了一个档次,吃下去后简直叫路小旭回味无穷。
路小旭很快便开始风卷残云起来,不一会儿,这一碗饭就全被他给吃光了。当然,途中还把那杯冰可乐顺便一起给喝掉了。
林暮歌待路小旭吃完以后,坐在一旁笑着看他说道:“看样子你很喜欢吃啊!”
“嗯,这饭的味道非常好。”路小旭意犹未尽地说,“以后肯定还要再来吃。”
“这家店很多菜味道都不错,你下次可以尝试尝试新的口味。”林暮歌把杯子里剩下的鸡尾酒喝完,这已经是她今晚喝的第二杯了,“你还有一个鸡翅,还吃吗,不吃的话,我准备回家了。”
路小旭拿起鸡翅,朝她笑了笑,说:“当然吃,很快就好。”
还真是很快就好,路小旭三下五除二就把鸡翅给消灭掉了。他用纸巾擦了擦嘴,说:“好了,走吧。”
林暮歌招呼服务员买了单,然后和路小旭一起走出了店门。那个之前在台上弹唱《鸽子》向林暮歌表白的大男孩,此刻还没有走,他一直盯着林暮歌离开的背影,直到完全消失在他的视线当中。
他已经喜欢林暮歌很多年了,从六年中学时代到现在已经步入大学,这些年来喜欢他的女生并不算少,什么类型的都有,但是他心里却只容得下林暮歌一人。遗憾的是,林暮歌似乎只把他当做一个弟弟来看待,甚至连一个相对公平的追求她的机会都不给他。可是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放弃林暮歌,因为他对她的这份感情,早已经在身体里面扎下深根了。
路小旭和林暮歌两人从月色真美离开以后,在街上随意地走着,林暮歌并没有开车,何况她还喝了酒也开不了车,所以路小旭一边和她沿街边走着,一边时刻准备看到亮着空车的出租车的话,就拦下来好让林暮歌打车回家。
路小旭又拿手机给傅沉书发了两条微信,对方仍是没有动静,也许就像是林暮歌说的,人家小夫妻之间正甜蜜得没时间让他看手机呢吧。
这样想着,路小旭也就决定今晚先不去找傅沉书了,反正邱琳琳是后天生日,明天还有一整天的时间呢。
他和林暮歌两人相对沉默地在街边走着,倒也都不觉得尴尬,直到迎面开来一辆亮着空车字样的出租车,林暮歌一边招手一边对路小旭说:“那我就回去了,你呢?要不要打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