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在顾谦非面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他那受伤的膝盖。不管他怎么努力,都无法像正常人那样行走,哪怕强忍疼痛,走路依然会一瘸一拐。
以他现在这种状态,就算把自己化妆成一个女人,只要走路的姿态被楼下那两位刑警看见,依然会引起足够的怀疑,并且对他进行盘查。
要想不引起刑警们的注意,顾谦非就不能在他们的面前走路。
可是不走路又如何能逃离这里?这又是个死结。
再跳一次楼吗?
这里是三楼,距离地面只有五米。如果是在他腿脚完好又有所准备的情况下,确实可以一试。只要姿势得当,完全可以安全着陆。但是他现在已经伤了一条腿,这要再跳一次,估计得把另一条腿也给摔瘸了。
尽管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再跳一次楼,顾谦非还是不死心地来到这户人家的阳台进行观察,说不准可以直接攀爬下楼。然而等他来到阳台之后,果断放弃了这种念头。
原来那名二级警司早有准备,为了防止“逃犯”故技重施,他在阳台这一面的道路两头也安排了两名刑警。这样一来,四名刑警团团包围这栋楼,不管他从哪个方向离开,都逃不出他们的视线。
这完全就是一套拥有主观判断力和逻辑能力的人肉监控系统,甩了脸部识别系统几条街那么远。
随着时间推移,那些被头巾引走的刑警一旦找不到目标,就有理由怀疑顾谦非根本未曾离开这栋楼,因此随时都有可能返回这里。到了那时候,想要离开只会更难。再过不久,只要阿罗海城市广场那边的抓捕行动结束,警力充裕的情况下,顾谦非就真是插翅难飞了。
时间对他始终不是那么的友好,就像有一个不知道时长的沙漏摆在他的面前,随时有可能结束逃亡生涯的倒计时。
“难道要躺着离开?”这本是一个很荒诞的念头,却在这一刻让顾谦非有了灵感。
确实有一种办法可以让他躺着下楼的,那就是叫救护车,用担架把他抬下楼。
只是救护车响着警笛来到这里,本身也是相当引人瞩目的一件事,那些刑警不可能无动于衷,至少也会安排个人来过问一下情况,以确保嫌犯不会借助救护车的掩护出逃。
这个方法虽好,还有待完善,顾谦非必须确保刑警即便看到自己,也不会联想到“逃犯”,才能成功地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溜走。
首先他脱掉了身上的休闲体恤衫,这衣服现场的刑警们已经看到过,自然不能再穿。而之前穿过的那件双面夹克怕是也不能用了,警方内部肯定对于他擅长变装一事有了心理准备,至少会记得他今天曾经出现过的几种装扮。
那么干脆就不要外套了,只穿贴身的汗衫就行。反正这两天憋台风,天气闷热,一点都没有秋天的样子,穿少一点也不至于感冒。
接下来就是要想办法掩盖这张“通缉犯”的脸,不能让刑警认出来。恰好他出门之时背了个包,里头除了笔记本电脑之外,还有些比较常用的东西。这其中就包括一小卷纱布,也可以叫做绷带。
一个逃亡的人,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就是跌打损伤,这时候就需要有自我护理的能力,所以顾谦非总是会带上一卷绷带和一小瓶创伤药。这会儿算是派上用场了。
他先打了120电话,为自己喊了一辆救护车过来,然后开始往头上缠绷带,顺便盖住其中一只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挡住了眼睛,人的脸就不易识别了。这样一来,就算刑警当面检查,也不容易认出他来。
缠好绷带之后,顾谦非又一次拿起手机,用自拍功能查看自己的装扮是否成功。此时他的脸已经被绷带破坏了轮廓,别说是刑警了,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陌生。
但是他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遇到心细的刑警将会是个很大的漏洞——这条绷带太干净了!
打绷带自然是因为受伤的缘故,如果一条绷带洁白如新,本身在逻辑上就说不过去,必须带上点血迹才对。
用红药水冒充血迹的话,实在是有点瞧不起刑警智商的意思,只有粗制滥造的小制作影视才会这么干。要知道红药水的颜色鲜艳,还略微带着点橙色。而真正的血液是暗红色的,凝固之后有点发黑。明白人一看就能分辨出两者的区别。
只有用真正的血液,才能蒙混过关。
顾谦非再次打开冰箱冷冻室,看了看里头的冰冻猪肉。猪血倒是合用,奈何市面上买来的猪都是放过血的,就算猪肉里还有少量残余,也都已经凝固,并且经过冰箱的冰冻,根本无法用来给绷带涂上血色。
得了,既然都已经到了逃命的份上,实在没理由再吝惜自己的血液。顾谦非从包里掏出一把刀子,准备给自己放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