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会儿,你说你媳妇是海河大妈涉枪案的辩护律师?哎呀,这钱我不能收!”说着,出租车司机把袁周递过去的钱使劲的扔了回来。
“你别跟我争,今天这个钱我肯定不能要!”司机师傅死死地抓住了袁周试图把钱推回来的手,接着说:“我就是一开车的,屁嘛本事也没有。可是呢,咱能不能看着跟咱一样的老百姓,让这帮贪官污吏耍着玩吧?你们俩听我说,今天这个案子别管成败,一定要让那帮贪官听听咱们老百姓的声音!让他们知道知道,咱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也不是任他们揉搓的玩具!行了,前面有人叫车,我该走了……”说着,这位不知道姓名的出租车司机一踩油门,向前疾驶而去。
听到这一番朴实,甚至可以说有些粗俗的话语,袁周和李令月忽然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力量。按照沈季透露给他们的消息,今天的庭审结果很不乐观。但是,这一番话却让李令月坚定了要替张庭芳讨一个公道的决心!
越往前走,道路上的人越来越多。在这一路上,袁周和李令月已经看到了十几台摄像机正在做转播报道。更多的摄影记者和文字记者手中那些相机和录音笔,行色匆匆的向海河市二中院的大门聚了过去。
海河大妈涉枪案现在已经成了全国的焦点问题。为了显示海河市政法系统办案透明公正,这次庭审海河市二中院进行公开审理,还特别邀请了各大媒体进行现场报道。这样一来,全国各大媒体都派出了报道组,光是国家级媒体,袁周和李令月这一路上就看到了四、五家。不但如此,什么BBC、ABC、路透社、共同社……境外的媒体也跟着来凑热闹。不过这些境外媒体都没有获准进入审判庭,只能长枪短炮的架在审判庭的大门口。
本来就不是很宽敞的海河二中院的大门前可以说是门庭若市。如果不是李令月的身旁有袁周,她感觉自己可能都挤不进审判庭的大门。在出示了律师证之后,李令月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审判庭里已经坐满了人,除了几个嫌疑人的家属之外和特别邀请的人大政协代表委员的坐席,其余的座位全部被记者占领。
李令月坐在了辩护律师席上,平复了一下紧张的心情。就在这时,法庭书记员从侧门走了进来,他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表,大声说道:“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下面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公诉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检察院的公诉人点头说:“公诉人到庭!”
李令月也赶紧说:“被告人张庭芳辩护人到庭。”
书记员继续说:“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庭审的过程听上去很严谨,但实际上全部都是按照政法委书记的指示来办的。按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张庭芳的摊位上一共收缴了六支枪械。经过海河市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这六支枪有一支不能正常发射,有一支出口动能没有达到1.8焦耳/平方厘米。其余的那四支枪出口动能全部超过了国家标准,可以认定为制式枪支。按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二支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按照相关法律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经过了两个小时的庭审,判决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审判长朗声宣读着审判书:“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庭芳违反国家枪支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予以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张庭芳有期徒刑六年……“坐在被告席上的张庭芳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只是摆个打气球的小摊养家糊口,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穷凶极恶的罪犯了?而且还是情节严重!自己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身上还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六年的徒刑,自己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走出监狱!
看着旁听席上一直在默默流泪的女儿,一种难以名状的屈辱感充斥着张庭芳的心头!自己这辈子过的真是苦啊!丈夫早年就去世了,自己含辛茹苦的把姑娘拉扯大。好不容易看见姑娘大学毕业上了班,可高房价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为了能让姑娘的生活宽松一点,自己起早贪黑的摆个小摊补贴家用!如果有人告诉自己这是犯罪行为,这个打气球的小摊肯定不会再继续经营。可是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自己就变成了一个罪犯!这个世道还让不让人活?还让不让人活!想到这,张庭芳猛然从被告席上站了起来,大声喊道:“我不服!我就是摆个小摊,凭什么判我六年徒刑?有本事你们判我死刑!用我的枪枪毙我!……“这样的判决结果本来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再加上张庭芳最后喊出的这句话,更是点燃了所有人的同情心。咔嚓咔嚓的快门声,家属的哭喊声,记者的喧哗声……张庭芳的爆发,让法庭上下乱作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