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刘汉金没回过神的时间,莫迪斯优雅的小口小口的吃着烤串,虽然嘴没张多大,这频率可不低,一会儿就把刘汉金盘子里的烤串给吃了个精光。
更是在吃完后觉得不过瘾一样,又问老板要了一些,还给自己上了一杯啤酒!
刘汉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这死玻璃就上火,第一次也是莫名其妙的就坐过来,也不多说话,吃了就走,这次也是。
“喂~大哥,我跟你有仇?”终于刘汉金忍不住道。
莫迪斯继续动作优雅的如同在吃西餐一样,听到刘汉金的提问,也是一愣,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说,考虑了一下说道:“没有”
这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刘汉金想吐血!
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要暴走!
“我只是看你一个人太孤单,就过来和你一起吃,你要是觉得打扰到你清净了,那我就去别的桌。”莫迪斯毫无表情的说着,好像刘汉金一个人吃东西就是孤儿。
刘汉金不由自主的看了看周围,现在出来吃宵夜的人已经很多了,周围的桌子都已经坐满了,都是三五成群,不知道是出于自己一个人吃有点尴尬还是可怜这死玻璃一个人吃东西尴尬,接受了莫迪斯的好意。
“华国人?”
刘汉金愣了一下,不明白莫迪斯这是什么意思,查他户口?
学着莫迪斯的口气反问了一句,“外国人?”
眼看两人无法顺利的交谈,这场对话就戛然而止…………….
两人很有默契的在一张桌子上各自吃着东西,也不说话,形成了奇怪的平静。
刘汉金是个直男,什么是直男,就是好面子,懂礼节,不占人便宜,良好的道德底线。
虽然过去一些日子了,但是还很清楚的记得,上次这死玻璃吃饭,一声不响的吃完就走,最后还是他给的钱!
这次怎么的也得摆他一道,刘汉金假装拿起电话准备接电话,然后就先开溜~“你电话还没解锁。”刚把手机拿到耳边,准备起身离开,死玻璃好像盯上了他一样。
刘汉金充耳不闻,好像电话里是在和关系多好的人说话一样,加快了速度离开了这里,还在撸串的莫迪斯看到好像被拆穿的小丑一样,快速的逃离的刘汉金,无奈的摇了摇头,也不去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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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洒满大地,刘汉金伸了个懒腰,迎接新的一天,接下来去哪里呢?这是一个问题,去殴洲?那里现代化太严重了,不适合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是出什么情况,指不定会捅出多大的篓子,继续南下?
非洲大草原的自然风光一直都是那么被人向往的,既然来了,还用多想吗?刘汉金很快就做好了决定,先就从尼罗河开始,尼罗河的入海口就在罗开城边上,顺着这条神秘的生命之河,一路走下去。
尼罗河是全世界最大的河流之一,非洲最大的河流,但入海口往往会形成沙地冲击,罗开城边上的尼罗河,周围是高高的沙丘,如同天然的大坝一样,护卫着这条生命之河。
退了房,刘汉金离开了酒店,摸了摸口袋里的杯子,本应该已经被扔进了垃圾桶,但刘汉金又把它找了出来,洗了好几遍,直到闻不到任何味道,就把这杯子当成这次埃及之行的纪念吧,其他的手工艺品,没中东西质量好,这才是刘汉金考虑的关键。
穿上了当地的服装,买了一背包的干粮,一个人赤脚走在沙地上,再滚烫的温度在刘汉金的地藏之身下,都显得微不足道,只是感觉异常柔软,非常舒服,刘汉金美其名曰:接地气!
偶尔能到看沙漠中的骆驼商队,缓慢的在沙漠中行进,这种意境只有到了这里才能感受到。
除了刘汉金之外,沙漠中还有另一伙人出现在了城市的边缘,顺着刘汉金的方向走来,为首的是一个和死人一样面无血色的白人老头,被人抬在轿子上,抬轿的人在软绵绵的沙地上,健步如飞,如履平地,这伙人的共同点都是白人,而且是面无血色的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