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魏守民盯着马宝志,“这话谁教你的?”
就马宝志这草包,居然说话这么有深度!
“没人……”马宝志都不敢正眼看魏总。
“魏总,我手里有数,废了他就是。”高逸穿一身黑色的作训服,说完直接就往外走,他脚步很快,就像一个黑色幽灵,转眼出门去了。
罗益回到城中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今天下午他开车上了高速,疯狂地来回跑了几百公里,就想用速度来化解内心莫名非常的愤怒。
所谓拿不起放不下的男人,也就是被女人踹了就寻死觅活各种自杀,罗益自认是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所以他才不会自杀呢,但是被踹、被出卖的屈辱和愤怒并不会因为放得下就会烟消云散。
甚至他认为被踹了就去喝酒,然后酩酊大醉也是软弱的表现,可是回来放下车以后,他发现自己除了去喝点酒,实在没有其他更合适的娱乐活动来打发时间。
药材一条街建设初衷是商业街,后来慢慢都发展成药材店了,建筑老旧,路面破败不堪,几盏昏昏欲睡的路灯照出一个并不明亮的夏夜,罗益一人喝了九瓶啤酒,路灯映照下的身影看起来有些孤独摇曳。
眼看到了店门口,就在他边走边掏钥匙的时候,旁边的黑暗处突然闪出一个黑影,那黑影的身形极快,看起来就像一条黑色的毒蛇,瞬间就堵在他的面前,而毒蛇手里还挺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军刺。
对方速度太快,这要是用军刺偷袭的话,罗益估计自己下一刻就会蜷在地上捂着脖子倒气。
“咣啷!”一把匕首扔到罗益脚下。
“用这把刀,自己把脚筋挑了,我留你一条命。”毒蛇说话的声音极其阴沉,在这蒙蒙的黑夜当中听起来就像地狱之音,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为什么?”罗益艰难地咽口唾沫,那把军刺在对方手里微微转动,刀尖时不时反射着路灯的光芒,似乎让整个胡同都弥漫着彻骨的寒意。
“我叫高逸。”
轰!罗益的脑袋就像被人砸了一榔头。
高逸,就是传说中那个通过疯狂杀人练手的海归雇佣兵!
自己就是个蝼蚁一样的普通人,居然能让传说中的人物出面,那么就算是死在他手里,是不是也很荣幸?
“我数到三,在这段时间里你可以选择自己挑断脚筋还是让我割断你的喉咙。”高逸阴沉的语气不疾不徐,但是每一个字都能让罗益的血液温度迅速下降。
“一,二……”
罗益感觉自己的骨髓都凉了,他终于知道“天敌”这个词语的真正含义了,据说猫头鹰猛扑下来的时候,地上的老鼠会吓得爪子发麻,跑都不会跑!
“三!”随着这个字吐出来,高逸的身形晃动起来,罗益只觉得眼前一花,放大的瞳孔里眼睁睁看着一个闪着寒光的刀尖疾如闪电刺过来。
“喔草——”罗益没想到自己的临终遗言居然是一句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