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
东汉末年始置。因各杂号将军之间并无隶属关系,故设都督一职,督管几路军队,为军事统帅。后以“都督某州军事”,掌管驻扎在该州的所有军队,并兼管该州民政,权力非常大。
上大将军:
孙权封陆逊为上大将军。后吕岱亦任此职。
杂号将军:
汉魏时期,有军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职的难度加大。因此常在“将军”前冠以某个名号以作为他的官职,这种名号并无一定,名号之间也无上下级关系,因此称为杂号将军。
地方(兼幕府)官职
刺史:
汉朝因秦制,为“郡县制度”,并无州这一级行政级别。汉武帝时才开始设“刺史”一职,考量一州官员情况,但并非是该州的最高行政官员(秩六百石,仅仅是低级官员。当时县令的俸禄是千石)。原为丞相史,驾车巡查全州,以六条察问郡县,考量各地官员业绩,年终回京师上报,朝廷以此作为各地方官员升贬的依据,故全称为“刺某州史”。后来刺史的官职渐大,在各州也设“刺史治”作为办公地(相当于省会),而不需要四处走动了,但与各太守之间,仍然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州牧:
东汉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汉天子听从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真正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州也因此真正成为了郡之上一级的行政单位。三国时,不再有州牧之职,而常以都督兼任刺史之职,并加将军之号,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权力极大。
司隶校尉:
掌纠察京师百官及其京畿各郡,相当于州刺史。三国时,司隶校尉所辖区域(相当于直辖市)改称为司州。
太守:
郡级最高长官,亦称郡守。
国相:
侯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国相位同太守。比如曹操曾任济南相,鲍信曾任济北相。
都尉(郡尉):
属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位于边境。都尉的职权略同于太守,由于位于边境,故往往由武官担任,品秩略低于太守。
京兆尹:
主京都(相当于首都市长)。
令:
万户以上的大县长官,比如曹操曾任顿丘令。
长:
中小县的长官,如徐盛曾任柴桑长。
长史:
在地方上位同郡丞,在幕府中为公府最高佐官。
留府长史:
丞相府中长史有两个,征战时一个随军出征,一个留在府中处理日常政务。留在府中的称为留府长史,权力极大。曹操征孙权时,徐弈任曹操的留府长史;诸葛亮屯汉中时,以杨仪随军,而以张裔留守丞相府。
东曹:
丞相幕府官员,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后汉书》),权力极大。曹操任丞相时,就以崔琰、毛介为东曹,并典选举。诸葛亮任丞相时,以蒋琬为东曹。
西曹:
丞相幕府官员,主“府吏署用”。由于职能与东曹相近(当时东汉官员都出于相府),故曹操省西曹而保留东曹。
别驾从事(别驾):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刺史巡查一州,别乘传车从行,故名别驾。汉魏时,总理一州政务,权力极重,当时论者称其“居刺史之半”。
都官从事:
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察举百官犯法者。
功曹从事:
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人事选拔考核。
簿曹从事: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钱粮簿书。
兵曹从事: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兵事。
治中从事:
刺史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众曹文书,居中治事,故名治中。
典学从事:
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劝学从事:
蜀在益州设劝学从事,为州之学官,地位略次于典学从事。
郡丞:
太守助手。
主簿:
在地方上是太守助手,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在幕府中是重要幕僚,参与机要,总理府事。
主记:
太守属官。
记室:
幕府、太守属官。
参军:
蒋琬曾任诸葛亮参军。
从事祭酒:
三国蜀置,为州牧的属官。从事之长,称为祭酒。
军祭酒:
即军师祭酒(避司马师讳),郭嘉曾任此职。
师友祭酒:
汉制,郡守延揽郡内人材,养于府中,专事谋议,称为散吏,其地位或相当于掾、史,地位最高者尊称为祭酒。
椽:
州郡及幕府的高级属官,各曹的负责人。
从事:
州郡属官及幕府官员的称谓。
书佐:
从事助手。
从事中郎:
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位在长史、司马下。
爵位
列侯:
原秦国军功爵的最高一级,原名“彻侯”,后避汉武帝刘彻讳,改为列侯,又叫“通侯”。列侯有食邑(即封地),根据食邑大小,列侯又分为县侯、乡侯、亭侯。
县侯:
最高级别的侯爵,如袁绍被封为邺侯。食邑过万户者又俗称万户侯。
乡侯:
乡是县下一级的行政单位,如张飞被封为西乡侯。
亭侯:
亭是乡下一级的行政单位,刘邦就曾任过亭长。亭侯是以一亭或数亭为食邑,如关羽为汉寿亭侯(汉寿为亭名)。
都乡侯:
位于列侯倒数第二级,都亭侯之上,有封地、食户三百。
都亭侯:
位在都乡侯之下,有封地、食户二百。
关内侯:
原秦国军功爵的第十九爵,位在列侯之下,邑百户。
名号侯:
意为只有名号而没有封邑。汉末曹操始置,以赏军功。位在关内侯之下。比如李通曾被封为建功侯。
关中侯:
汉末曹操始置,以赏军功,无封邑,为虚封。位在名号侯之下。
有关知识:
开府(开府仪同三司):
汉代仅太傅、大将军、三公(三司)可以开幕府。三国时期由于开府的官员逐渐增多,故有“开府仪同三司”的名号,即可以按照三公的官制,开府招揽自己的幕府属官。
假节钺(假节):
节(就是苏武牧羊时手里拿的那个东西)、钺(类似于斧子一样的东西)都是皇帝的信物。“假黄钺”代表了皇帝出征,比如“帝征孙权,以(曹)休为征东大将军,假黄钺”。“使持节”则可以在地方上自行诛杀二千石以下的官员。“持节”可以自行诛杀无官职之人,若在军事中,则可以诛杀官员。“假节”可以杀犯军令之人。
汉承秦制,西汉时从万石至斗食佐史,共22级(一说21级),采取的是给谷制。禄秩与实物发放数的对应关系是(下注部分官职俸禄前后有变动,不一一注明,仅作参考):
1)万石:三公等(名录不抄了,下同),月谷350斛(注:1斛=1石),一年4200石;
2)中二千石:九卿等,月谷180斛,一年2160石;
3)真二千石:诸侯相等,月谷150斛,一年1800石;
4)二千石:郡太守等,月谷120斛,一年1440石;
5)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谷100斛,一年1200石;
6)千石:丞相长史等,月谷90斛,一年1080石;
7)比千石:太中大夫等,月谷80斛,一年960石;
8)八百石:汉成帝时除,就六百石;
9)比八百石:谏大夫,俸禄不详,后除;
10)六百石:州刺史等,月谷70斛,一年840石;
11)比六百石:博士等,月谷60斛,一年720石;
12)五百石:县长,汉成帝时除。
13)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月谷50斛,一年600石;
14)比四百石:五官侍郎等,月谷45斛,一年540石;
15)三百石:次县长,月谷40,一年480石;
16)比三百石:五官郎中等,月谷37斛,一年444石;
17)二百石:县丞、县尉等,月谷30斛,一年360石;
18)比二百石:月谷27斛,一年324石;
19)百石:御史属等,月谷16斛,一年192石;
20)比百石:不详,后除;
21)斗食:月谷11斛,一说每日1斗2升;
22)佐史:月谷8斛,另一说佐史也并入斗食中。
东汉时禄秩变化不大,从万石到斗食佐史共17级(或16级),但给付方式改成半钱半谷,东汉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钱9000,谷72斛;真二千石月钱6500,谷36斛;比二千石月钱5000,谷34斛;千石月钱4000,谷30斛;六百石月钱3500,谷21斛;四百石月钱2500,谷15斛;三百石月钱2000,谷12斛;二百石月钱1000,谷9斛;百石月钱800,谷4斛8斗。另外,两汉的节日赏赐实际上成为常俸外的加薪,如《汉官仪》中记载仅“腊赐”一项为:大将军、三公各钱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进、侯15万,卿10万,校尉5万,尚书3万,侍中、将、大夫各2万,千石、六百石各7千,虎贲郎、羽林郎3千。《通典》记载在立春之日赐文官司徒、司空帛30匹,九卿15匹,武官太尉、大将军各60匹,执金吾、诸校尉各30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