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头养成第二百八十三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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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阿玉喜得千金, 孩子的名字却还没想好。

“她是野地里生出来的,不如就叫……旷生, 你们看如何?”

韶清乐:“她妈是野人吗?”

“?什么意思?”

“这个嘛……”韶清乐拍了拍脑袋, “我也不知道,我突然想这么问,你就当我抽风吧。”

“但是一个女孩叫旷生是不是有点太狂野了?”

“男孩叫这个名字也狂野啊, 听着像野人。”

“就算要用这两个字, 也不能当作大名啊,顶多算小名。”

几个男人七嘴八舌, 实在太吵了。曲阿玉忍无可忍, 把他们全都赶出去:“你们能不能正常点?”

几个人灰溜溜地走了, 还在那里小声争论“旷生”“狂野”“旷野”的问题。

他们一离开, 曲阿玉觉得屋里清净了不少。

取名这事就不能让男人参谋。曲阿玉和池遇云妯娌两个坐一块儿, 身边围着一堆书本。

从四书五经里取的名字, 都快烂大街了。挑出来的几个,这个老气,那个刻板……都不合适。曲阿玉烦了, 书一推:“干脆叫旷生算了!”

池遇云连忙拦着:“可别, 你一时赌气, 耽误的是孩子的一辈子啊。”

她们正说话呢, 卞如英带着礼物来了。

见到池遇云, 卞如英有点惊讶。

“我来的不是时候, 打扰你们妯娌两个了。”她笑道。

“不打扰, 不打扰,反正我们也是瞎胡闹。快快,快请坐。”

曲阿玉是个自来熟的性子, 她招呼卞如英坐下。

这时已经二月了, 卞如英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即使冬天衣着厚重,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你们这是做什么?”卞如英看到一地的书本,很好奇地问。

“在给孩子取名呢。”聊到这里,池遇云问她:“哎,姑父姑母给他们孙儿想好名字了吗?”

卞如英摸着肚子,微微一笑:“想好了。公爹说,无论男孩女孩,都单名一个yù字。”

“yù?”曲阿玉问,“哪个yù?”

“要是男孩,就是『日昱乎昼』那个昱。要是女孩,就是你那个玉。”

说罢,三人都笑起来。

曲阿玉刚出月子,卞如英和池遇云的肚子都很大了,几个人说了没一会儿话,就都觉得乏累。

卞如英温和地和她们告别,让侍女扶着回去了。

池遇云目送着她离开,忽然想起一件事:

“哎?最近怎么没看到表哥?”

*

韶清乐和韶言远远的看见了卞如英。

“哎,你嫂子,不和她打个招呼?”

韶言眼睛都不大能睁开:“不了。”

“你和乌龟一样懒。”韶清乐骂他。

“我勤快一辈子了,临了临了还不让我犯懒吗?”

“去!”韶清乐听他这话不对劲,直呼晦气。“你连二十岁生辰都没过,怎么说话像七老八十一样。”

韶言不言语,他甚至懒得说话,还是耷拉着眼皮。

韶清乐见他如此,本来是气不打一处来。但他眼珠子滴溜溜直转,

又想到了有趣的。

“我记得,你嫂子的肚子也六七个月了吧?”他说,“我看她肚子,想她这胎是个男孩。”

他推了一下韶言的肩膀:“你要有大侄子了!高兴不?”

不出他所料,韶言这时睁开了眼睛。

那双眸子漆黑如墨:“你怎么知道她怀的是个男孩?”

“我看出来的。”

“即使是最有经验的女医稳婆也没有把握说这些一胎是男是女。”

“那是因为她们不敢咬死了。”韶清乐抬眼,“你去问,她们只会说『也许』『或许』之类模棱两可的话。但我不会。”

“真这么灵?”韶言看向他,“那你弟媳妇肚里怀的呢?”

“云丫头?她肚皮那么大,绝对是双生子。我想应该是龙凤胎,但我不知道是哥哥妹妹还是姐姐弟弟。”

他说的头头是道,韶言还是不怎么信,只当他说笑话。

今天很暖和,两个人一起坐在檐下晒太阳,韶清乐也变得懒洋洋的。

他俩现在像两只绿壳王八。

有点太悠闲,太安逸了。以至于韶清乐和韶言都没注意到不远处有人在听他们讲话。

俩王八中的一个翻了个壳,他突然睁开眼睛。

“对了,你哥呢?”

韶言这时才想起来,他上次见到韶景,已经是差不多一个月之前的事了。

*

“大小姐……”

熟悉的嗓音,倚在塌上的韶华睁开了眼。

“你今天可有听到什么消息?”她问,“桓季呢?他终于死了么?”

“……临榆

那边还没有消息。”

韶华的脸色冷下来。

“多久了?多久了?我问你多久了?两个月了,桓季春天都快来了,桓季他怎么还没死!一定是那些秦氏的医修在给他续命,有意义吗?他已经被虫蛀得和死人没有区别了!”

“大小姐,你冷静一些,莫要动了胎气。”

韶华喘着气,扶着肚子坐下。

“我不想要它。”沉默片刻,她说,“我能感觉到,它在拖累我。你看我现在的样子,我还有个人样吗?”

待在韶氏的两个月,韶华每日烧艾保胎,喝那些难闻的药。

她这辈子喝的药都没这两个月多。

肚子越来越大,韶华有一天照镜子,猛然发现自己整张脸肿得像一只巨大的发面馒头。

她其实并没有胖多少,只是心理作用。但是浮肿,全身上下的浮肿,让她看起来几乎没有人样。

韶华本来就不是很漂亮,但胜在身形苗条,现在,她连这个也没有了。

“韩玉,我求你……你帮我想想办法,我不想生,我不想生……”韶华捂住自己的脸,她哭完,第二天脸会更肿。

“你帮我想想办法,你帮我弄药,好吗?什么药能让我……”

她现在不想要这个孩子了。一方面,她因为肚子里的这团血肉倍受折磨。另一方面,她很清楚地知道这个孩子生下来会是一个怎样的结局。

如果是男孩,他会被送到桓氏。而她,虽然是他的母亲,可却不一定能和他一起回

临榆。她才二十一岁,韶氏不会让她守寡的。

我又会被送给谁?她麻木地想,我又要被送去哪里?

周而复始,再来一次。

如果,如果她生的是个女孩……

韶华希望这是个女孩。一个女孩,对韶氏桓氏来说都没有价值,或许这个孩子能在她身边长大,哪怕年龄一到,她还是要从韶华身边被带走。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有时,韶华在夜里问自己:事到如今你后悔给桓季下毒吗?

如果桓季没死,那她如今应该还在临榆,至少不用担心骨肉分离。

或许我还是不够狠心,韶华想,管它是男是女呢?父亲母亲想让她将这个孩子生下来,那她生下来就是。她是从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父亲的血,母亲的骨,合起来才是一个她。古有乌鸦乌鸦反哺,那如今她为什么不能将她身上的一块肉,带着父亲母亲的骨血,一起还回去呢?

就当十月怀胎不存在,就当这个孩子不存在,如此,便是两清了吧!

“大小姐……”

韩玉的眼神里写满了心疼。

那是怜惜吧?一定是。韶华没有被男人怜惜过,女人呢,应该有吧,母亲算吗?但男人对女人的怜惜总归和母亲对女儿的怜惜不同,更复杂,也更令人着迷。

韶华看着他那副令人心碎的容颜,她渐渐冷静下来。

“这个孩子生下来以后,我不欠韶氏任何东西了。”她说,“他们想要把我嫁给谁,嫁到哪

里都可以。但我有个要求——”

她笑了:“我会和父亲母亲说,我要带你一起走。”

韩玉看向她的目光中除了怜惜,还夹杂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

“可是,大小姐。”他胆子很大,直接捉住了韶华的手。韶华愣了一下,没有挣脱。

“你已经什么都不欠韶氏了,那为什么还要像一个物件似的被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