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肖源就说了,“常务,这个辩题就没法辩,肯定知道反方是对的啊!
但凡有的正常三观的都知道不能这样干。
”
王成就马上说了,“我们今天这一次说好大家一起辩论,辩论输的那两个人请吃夜宵!
赢了的想点什么就点什么。
”
听到这话,大家总算是有一点点动力了,肖源紧接着又说,“是这么回事——我认为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去掩盖这个事的时候,他首先是能想到这个事会造成的影响!
但或许在之初,他并没有想到掩盖的事实暴露之后会引起多大的舆论效力?也就是说,领导或许是无辜的?”
没成想这么一说,罗主任立刻找到了突破口。
他说,“那这样说的话,就更不应该掩盖了,明明在实行之前就能想到这样做也许可以掩盖事实、也许会带来更大的影响,但仍然这么做,这在刑法上属于“间接故意”啊——即明知这个事情会发生,仍然不加以规制,仍然放任结果发生。
如果在犯罪学上来说,这也属于故意犯罪嘞!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基本上定性都差不多。
”
这么一说,现场哈哈大笑。
王成问,“你还懂这个?”
罗主任马上挠挠头,“真不好意思。
因为您是法律专业的人才,为了跟您有更多更多的共同语言,所以平日里我也看了看法律,这段时间也正在研究“故意和过失”。
”
王成笑得很开心,他说,“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好,多了解点东西是应该的。
”
但罗主任马上笑着说,“其实我法律学的越多,越发现问题。
拿城关镇来说,有很多的行为其实都在不法的边缘试探;但有的时候想——有些工作不用这种行为又不能推进下去,所以我的压力非常大,知道的越多,越害怕。
”
罗主任的话让王成非常有感悟,他点了点头,“你说的对,知道的越多,越觉得自己知道的不多!
也越觉得害怕。
而无畏、可能无非在于不了解罢了。
”
王成马上又引导大家回到正题,他说,“来,继续辩,你们继续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