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支持你的决定……”
任君澜一连说了好一串不能。
明慕悄悄从他怀里抬起头,见对方神色认真,不是开玩笑的样子。
甚至在发现他看对方时,还撇过脸,只低声道:“我容色憔悴,不敢给小囝看。”
“哪有!”
明慕捧着对方的脸,用力亲上去,却正好对上恋人的双唇。
一番耳鬓厮磨,浴池边响起细微的水声。
下一刻,则是比水声更为深入的亲密。
——
难得一次白。日。宣。淫。
明慕浑身疲惫,腿还盘在恋人的腰上,便问:“如今是什么时辰了?”
宣政宫内有西洋钟,倒是精确,任君澜嫌弃那玩意又笨又吵,和宫内的装饰不搭,只取了几块怀表用以记时。
不过很多时候都不需要。
他只看眼外面的天色,便能给出一个大致的答案:“大约午时三刻。”
“嘶——”
明慕一动,腰就酸得不行,恋人给他揉了好半会,才觉得好些:“下午还有事。”
任君澜心中升起挫败,动作仔细,只嘴上不饶人:“陛下还有力气?是臣的问题。”
“没了没了。”
明慕听到这个熟悉的自称,眉眼弯弯,招了招手示意恋人低头,再掐着下巴去亲他,耳鬓厮磨好一阵后,才振振有词道:“下午要陪阿璇,又要准备出征,澜哥理解理解我好不好?”
“是臣之错,不该对陛下动手动脚。”
任君澜言不由衷地认错,只是看他表情,似乎说着下次还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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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六十六章
◎登基第五十八天(加量pro版)◎
他将恋人抱起,迈入浴池,共同洗去身上的污渍,又道:“陛下能回心转意,臣不胜感激,只望陛下珍重自身,其余诸事,皆由臣来处理。”
明慕挑眉看他:“你好严肃,我都不习惯了。”
“小囝还记得宫中的亲卫吗?”任君澜去蹭恋人的脸,柔软的雪色肌肤因他的动作而留下轻微的红痕,只是转瞬即逝。
“记得的。”
明慕享受和恋人肌肤相贴的感觉,并不在意对方的小动作:“他们是你的亲卫?”
“是。”
更准确来说,是他一手带出来的精锐,几次跟着他出征,不论是单人作战,还是群体合作,都是盛朝的佼佼。
饶是如此,几次征战下来,也只剩下三十人不到。
“他们很擅长戎狄的弱点,可以一当十,若是遇到敌袭……小囝,你记住,让他们带你杀出重围。
“再者,先前教给你的快马奔袭,可还记得?”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又道:“这些日子,小囝暂且和太傅告假,于宫中多锻炼些时间。宫中供给你用的马都是极好的千里马,速度惊人,最快的速度你控不住,但一日三百里要有。”
明慕只用点头就行。
见到恋人如此,任君澜忍不住心中爱怜,亲了亲他的鼻尖,又道:“小囝会不会觉得我过了?”
“不会!澜哥清楚戎狄,为我着想,才如此细致。”
明慕已经很会换位思考了。
他喜欢和恋人的亲密无间。
“澜哥爱我,是不是?”
“明知故问。”
前些天的隔阂在此时消散于无。
任君澜知道自己无法更改小囝的决定,只能在细节之处用心,务必考虑到任何突发情况。
他多想一点,恋人的安全性就高一分。
“再有……澜哥之前说的那个问题。其实先前就想和你说,我之所以嘲笑那封议和信中的狂语,是因为……”
明慕想到澜哥说的那句,时常觉得他距离对方很远。
只回想就忍不住叫人心疼。
侧殿无人。
他贴到恋人耳边,声音很轻:“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
一旬时间转瞬即逝。
明慕只觉得前一秒还在校场上疯狂训练,下一秒就被换上朝服,塞进了帝王仪仗中。
盛朝以红为尊,他的仪仗乃至两边亲卫,都是红红的一片,叫人色盲。
他的皇后一路送到城外,几乎想爬上帝王仪仗,最后不甘不愿地放弃,只道:“若是陛下有要事,及时通知臣。”
明慕点点头。
这些日子,兵杖司已经找到了让火箭发射更远的方法,以往都是用一种特殊的硝石,作为火箭的动力来源。自陛下的“糖理论”提出之后,他们突发奇想,在硝石之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糖,再不断调整。
终于成功叫火箭的射程增加一倍!
小型火箭最少一百步,最多不超过二百,如今已经提升至二百三十步;中大型火箭的提升更多,几乎可达五百步。
若不是糖珍贵,不能推广使用,或可作为驿站之间通讯的工具。
射程增加、火药配方改进……
明慕信心满满,只等到了北疆,寻找煤炭,提升燃料效率,获得更高等级的钢!
要是有现代的螺纹钢就好了。
他也不要多,随便找个工地收购一批,带到古代来,那就是无所不利的神兵利器!
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地吃。
他看向与城内截然不同的景色,只道:“出发。”
仪仗缓缓动了。
自燕都前往北疆,快马奔袭需要十三日,而动用帝王仪仗满满过去,便多了一个月时间。
看起来效率降低,实则效果更好些。
一路上的百姓对帝王出征这一消息都又些不可置信,他们都听说过陛下的威名,可、可传言和一个活生生的人,截然不同啊!
“听说明日要经过我们这。”
有百姓早早在城门附近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哪怕远远地看一眼,都觉得此生无憾。
“定是因为北疆……那边听说……”
先前北疆的节节败退,让不少百姓心生恐慌,害怕戎狄迟早有一日会打到他们这,害怕自己家有人会上战场。
但从头至尾,都没有人说出一句,害怕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被盛朝割弃。
前朝偏居一隅,从未想过收复北方。在此居住的汉人,只能当下等人,若是伤害了高等人的羊,得以死谢罪;但若是高等人杀死了一个下等人,只交些不轻不重的罚款便是……若是与本地官员的关系良好,这笔罚款还可以不用交。
回到中原王朝,起码大家明面上是平等的,不用担心高等人一个不高心,就抓来下等人取乐。
若是先帝,还会担忧对方弃都,可面对陛下,再没人会有这样的担忧。
在一片欢呼之声中,只有一个人露出了不解之色,很快融入周围人,也跟着欢呼起来。
等到人潮尽去,夜深人静之时,他从暂居的小屋之中脱身,来到守城兵士的家中,瞬间露出了讨好的笑意,演技惊人:“好兄弟,我婆娘说咱儿媳妇要生了,能不能给个方便,让我出城。”
他一口极为熟烂的晋地话,与本地格格不入。
说完,这人又叹气:“我常年在外做生意,好不容易收了些好货出来,却遇见陛下出征,若是平日,我定不会走的。”
为了预防沿路中的危险,在陛下仪仗经过的时候,沿途的城池都得闭门,不许进出。
这人刚从外面回来,消息有些迟,便被关在城中了。
“这是上面的规矩,上官说,要是这时候走了一个人,就得要我一个头。”
守门的兵卒也满脸为难,恋恋不舍地看了对方送来的一应礼物,有些不舍:“听说这次仪仗行路极快,只等一两天,等你回家,便能直接看到那孩子了。”
那人只闷闷不乐地叹气:“只能如此,多谢兄弟。”
“又不是什么大事,这算什么。”守门兵卒满不在乎地摆摆手。
回到暂居的小屋中,这人看到上首送来的一应粮食和药材,忍不住露出烦闷的神色:“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
他们晋商运送物资,都有自己的门路。但再怎么神通广大,也没有超能力,东西还是得通过小路送去。
一路上都有接应的人。
上次的粮食送少了,那群戎狄们唧唧歪歪,甚至威胁要撕毁条议,说要将他们捅出去;盛朝之内,因为新税法的缘故,淘汰下来的陈粮也没有了。
隐田被一一清理,粮食也不好收集,南方的茶园更是重灾之区。
以往他们绕过官府得到的茶叶,一部分烂货、尾货送往戎狄,其余的则是二等当一等,一等当顶级,卖给西洋人。
他们出手大方,从私人手中购买还能绕过盛朝设下的限制,价格虽贵点,但也不算什么。
如今一来,处处受限。
甚至他被困在城里,这批货也送不出去了。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他呸了一声。
假若只有自己,还能冒险出去,但是带着这么多东西,东家目前为了自保,又少有人出来,没人接应。
原本轻轻松松能够绕过官府的方法,现在居然都不见效了。
他只得叹气,心道反正那边只能依靠晋商,若是迟了几天,也不算什么。
只是没想到,今夜的动静居然在一个时辰之后,就传到了县丞的耳中。
那守门兵卒越想越奇怪,戳了戳媳妇,道:“倘若我在外做生意,没能在你生子之时回来,你会如何?”
“滚蛋。”
妻子被丈夫的半夜发疯弄得烦不胜烦。
“不是,认真点,我今日遇到了……”
他简单将今日的事说了一遍。
妻子起身,疑惑地皱眉:“明知妻子快要生产还出门经营,为何不提前回去,硬是卡着时间?”
“再者,女人何时诞子,连经年的老大夫都说不准,他为何信誓旦旦地说是这几天?”
以往这点细节肯定不如何,可现下,陛下要从此经过,就不容他们忽视。
兵卒想了想,的确是这个道理,连夜出门,去找了县丞。
以至于那人正在家中入睡,却被一群官兵砸开门,团团围住:“不许动!”
“若有异动,论罪处置!”
听闻此话,那人倒是放弃了挣扎的心,只不住为自己喊冤:“大人,小民只是一个商人,缘何如此啊!”
“你是否清白,本官自有定论。”
县丞大喝一声:“搜!”
这人口中话语不尽不实,在他人搜查之时,县丞开始细细盘问:“你从何处来?经商证呢?负责什么范围?”
这人:???
这都是什么?
他怎么都没听说过?
为什么经商还要证?这不直接在本地盘了货物,带上路引便去往外地吗?
几番搜查下来,有兵卒汇报道:“大人,此人库房中存了许多粮食,大多陈粮。”
县丞面色逐渐严肃,用力一拍桌子:“大胆!”
“经营粮食一类,需要专门的粮证,并且需要在售卖地有十年以上的居住史,你一个商人,居然知法犯法,还公然售卖陈粮,带走!”
这人:???
——
堂堂晋商,因为没有经商证和粮证,被指责不是个正当商人,惨遭入狱。
甚至面临一笔不菲的罚款。
这人都快气笑了。
从他被发现至今,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诙谐。
此时,县丞还在给他讲法:“北疆为军事重地,地位特殊,为了防止间谍来往行走,于商人多了许多限制。”
普通农人一年到头也就走亲访友,距离可能都不会超过两个村,唯有商人,来来往往,容易夹带各种信息。
行商证需要本地县官的担保,然后办理。
若贩卖货物较为特殊,如药材、粮食、盐等,不能随意送去外地贩卖,不然,将海盐送往缺盐的地方,贸然加价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贩卖……
用陛下的话来说,基本生活物资的价格应控制在具体的标准内,可以根据路上损耗适当加价。必需品应走薄利多销原则。
所以粮食等物,也有各自的证,并且需要在某地有十年以上的居住史,才可贩卖。
当然,官府售卖不在于内。
当然,官府售卖价格稍稍贵,但是稳定,不会根据本地情况出现某种货物的价格攀升。
有了官府售卖,其他的商人价格也会稍稍控制,稳定在某一水平线内。
总而言之,这套方法还在试点,没有立刻推向全国。
北疆就是试点之一。
县丞拿来这些日子的商人往来记录,却没有从其中发现这人的名字,立刻肃起脸:“你从哪里来的?怎么进城?为何没有你的名字。”
“回大人,我是外地来的,不知道这些规矩,入城时只说是个小民……”
“胡说八道!”
县丞眼睛一瞪:“现在入城都要仔细盘问,特别是针对外地人,你这话岂不是说守门疏忽职守?”
他们要拿年度最佳团队名头,上上下下都卯着劲,怎么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那人:……
这里有晋商的据点,所以是晚上偷渡进来的,的确没有记录。
可是他们是晋商啊!
那种引领全国商人,率先出现“东头”和“票号”的晋商!
他也没去深山老林,只是在戎狄之间走了几趟,最多三个月!
怎么回来盛朝之后,整个世界都变成他看不懂的样子了?
“大人,这些是我的疏忽……”那人咬了咬牙,终于打算说出自己的身份,“我是晋商,先前去的地方偏僻,没想过这些……若大人愿意给个面子,我们晋商必有厚谢。”
以往,只要说出这个名头,这些县令县丞,再怎么不满都会给一二分的方便。
原因无他,晋商涉及极广,下手百无禁忌,内部又极为团结,若是惹了一人,就相当于惹了整个晋商。
先前又有直接对官员下手的传闻……
本以为拿出晋商的名头,对方总得收敛了。
那县丞甚至更为高声:“什么商都不管用!试图贿赂公职人员!无证行商,配合态度极差!”
“再者,北疆是军事重地,本官有合理理由怀疑,你是来往的奸细之一!”
如今正值陛下出征,上上下下都提着劲。没见那守门的兵卒只见一点疑虑,都要汇报给县丞吗?
结果问下来,越问疑虑越多,不关着才有鬼。
晋商一直不是什么好名声啊。
那人就这么被丢进了不见天日的地牢中,心中憋屈简直无处诉说——
到底是怎么回事??
——
一路极快。
明慕不耐烦磨磨唧唧的仪仗,早早上了马。
他特别清点过,帝王的亲卫足有几百号人,其中精锐能有一百多,精锐的占比极高。
其他边防派来的兵卒,看起来都很有军队的气势,就算派来的不全是精锐,也是稍稍顶尖的那一批。
北疆如今有十万人,他带来的也不算多,仅五万大军——仅指有战斗力的人。
当然,吹出去是五十万人。
最先动身的估计已经到了目的地,后出发的也逐渐跟上,偏偏他这边跟着仪仗,不能随意抛下。
君王的仪仗不仅仅是威仪,也是一层防御。
八月底,天气依旧炎热。
阚英跟上来,额头都是汗,心道这朝臣和皇后殿下到底怎么回事,居然真就同意了荒谬的请求,让陛下离开燕都了。
现在好了,没有人能盯着陛下,直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陛下,咱们的行军速度、已经、已经够快了。至多七天,便能到大同。”
分明每日休息时,陛下也很不舒服,白日却完全不想着休息。
“比我想象的稍微快一点。”明慕盘算了一下。
他还以为需要半个月呢。
……等等,所以是不是他算错距离了?
明慕一直以来,都是根据后世地图的长度计算,可他完全忘了一点:如今的地图,和前世地图完全、完全不一样。
差距很多。
“也就是说,若军情加急,只需六日便能到达燕都?”明慕忽然问。
他之前一直是算八九天。
阚英估算了一下二地距离,道:“先帝弃地,三日即可。”
开国时,太祖在更远的北疆设置了防镇,更北的地方也在盛朝的管辖范围内。
但先帝嫌弃那些地方太远,又少有人交税,干脆自作主张将防线回缩,主动放弃了边防的优势。
而草原上的戎狄能够跨越曾经的防线,来到更深的内陆——这就是弃地。
三日!
按照目前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也就两千四百里,一千多公里而已。
“还真是守门了。”明慕抹了一把脸,感觉自己整个皇帝当得还真是糊里糊涂。
谁走到半路上才发现一直算错时间了。
“是我忽略了这点,前面……我记得是宣宁县?”
这一路的路线都规划好了,明慕天天晚上看简易舆图,倒是对一路上的各个地点很清楚。
只是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意识到自己的时间算错了,真是有种荒谬的搞笑。
见陛下终于有休息的意思,阚英急忙道:“正是。”
明慕点点头:“先去宣宁县休整一日。”
由于古代军队的通信效率很慢,他们人又多,因此明慕倒是找出号角与旗帜,弄出一套简单的旗语,利用这个快速在军中传递信号。
不仅如此,他还要求行军时必须规整有方阵,不同兵种分开,规规整整的,一下子清晰不少。
距离前世的阅兵还有些距离,但是在现在已经算的上一景。
阚英见了,还道:“若不是知道厉将军的人还在路上,奴婢估计都要以为,这些人都是厉家军了。”
“哦,厉家军也是如此?”
明慕心里一动。
这倒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戚家军。
传说戚家军纪律严明,作战经验丰富,各个都是精锐。
“的确呢,陛下。”阚英熟练地控制缰绳,跟在陛下身后。
“我有心想将他那套方法推广到全军。”明慕思考了一阵,目光灼灼发亮,“到时候,我盛朝便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了。”
“奴婢听说,厉家军给的条件丰厚哩。”
“这是正常,没钱养什么兵。”
明慕对花钱这事已经麻木了。
当他终于好不容易有点起色,有了一笔富裕的钱,总能以意想不到的速度把它花掉。
简直天生散财童子圣体。
三言两语间,宣化县已经到了。
明慕只点了亲卫随行进城。
当他下令之后,自有宫侍乃至亲卫入县城,将情况告知,快速收拾出城中最好的房子,给陛下暂时休息。
而当地的县令也派出差役,安抚民众,做好接驾的准备。
“县令大人,那位商人……”
县丞想到前几日抓来的晋商,此刻不免兴奋道:“要不要直接告诉陛下?”
县令左右摇摆,最终道:“陛下只在这停留一日,若召见我们,便将情况告知。若不召见,咱们不是已经给知府发信函了吗?”
两人简单地商量好,又等了半天,终于迎来了陛下。
百姓们都迁回家中,不让随意出门,是为了预防歹人混入其中,此时居住位置比较好的,都悄悄掀开窗户往外看。
可惜距离太远,只能远远看到一个少年骑在马上,姿态从容。
“见过陛下。”县衙中的官吏皆跪身行礼。
“先免礼吧,我只暂住一日,明天便起程了,你们不用拘束。”
少年从马上一跃而下,经过多日的训练,他的动作已经很娴熟了。
“再有,这附近有没有煤?”
明慕依稀记得,山西仿佛是产煤大省。
他在行路时发现,为了节省燃料,很多士兵是直接饮用生水的,只在做饭时会烧一些热水。军粮也都是那种干得能噎人的大饼,一口咬下去牙都快崩碎。
明慕曾经让人给他找来一块,吃惯了精细食物,这块硬的要死、灰扑扑的饼子几乎完全吃不下去,只能泡在水中,才能吞下。
……军粮刻不容缓!
没有前线战士抛头颅洒热血,结果吃都吃不好的道理!
明慕心中只叹气。
他想做的事情太多了,恨不得直接来个影分身。
此时只是随口一问,具体情况问山西巡抚,或许能得到更准确的回答。
“启禀陛下,却有此物。”
此时倒是给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回答。
开口的事宣化县的县令,他只恭敬道:“但是那些石头烧起来有怪味,还有人因此中毒生病,所以少用。”
见陛下对此感兴趣,他又道:“臣可着人找来一些给陛下看看。”
“可!”
明慕的好运气再一次发挥作用,一路上他只在宣化县停下过,却立刻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运气真好嘿!
这些黑石头倒是常见——起码在宣化县是如此——不多时,就让人找来了一筐。
黑呼呼的,看起来很不起眼,在明慕眼里,确实最大的宝藏!
他好奇地伸手拨弄,立刻沾染了一手的灰。
阚英拿出绢帕,预备给陛下擦手,却见陛下摆摆手:“没事,一会再弄。”
刚开采的原煤虽然能直接使用,但是其中包含许多杂质,不仅燃烧效率不高,还会释放有害物质。
想要初步去除原煤的杂质,方法非常简单,即——水洗。
只要洗过一次,就能去除其中大约一半的杂质,能够使用了,这也是没有化工厂之前最简单的处理方式。
这些煤可以砸碎,制成后世常见的蜂窝煤,增加燃烧面积,使其燃烧得更为透彻。
不过因此造成的污水需要妥善处理……污染若是不好好处理,很有可能会变成工业时期的大英,伦敦上空始终又蒙雾缠绕,居民的平均寿命锐减到二三十岁——当然,不全是污染的负面作用,更多是资本太过压榨底层的劳动人民。
没有一个强有力且有目标的政府,是无法制止这种情况的……
好可恨啊,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位前辈得到十八世纪才能出生。
他来早了!!!
等等,好像又一次跑远了。
明慕将注意力强行拉回来,聚焦在手中的煤炭上,道:“我着人去户部送信,让他们批一笔款目,用以开矿洗煤。”
军工厂没有燃料就是扯淡,还好距离大同不远处,就有煤矿。
“户部的钱批下来很慢,我会先让皇后从内库支一笔,等银两到时,便请县令先组织人手,开展洗煤,送去北疆。”明慕简单地做了个规划,“若是雇佣百姓,要给酬劳,不能强迫。”
内库的钱应该是……够的吧。
县令用力点头。
自新税法颁布以来,不说别的,起码燕都周围快速响应,以往的漏税都一一补上,库中难得丰润了一笔,随后将其中七成送去燕都户部,其余的则是作为“发展资金”,一笔笔出入必须有明细。
县令不是个胸怀大志之人,这笔钱简直拿了烫手,不知道如何使用,恨不得一起送往燕都。如今陛下说这个有用,立刻拍胸脯保证:“陛下,不必户部出钱,咱们地方便能拿出这笔!”
“志气不小嘛,不过还是要户部那边先做计划。”
煤炭意义深远,绝对不能再弄个草台班子出来,一开始的规章制度就要制定好。
“你们县衙的钱是备用资金,户部只会给工人普通工资,如果你们想激发一下工人积极性,给出奖金,这笔钱是自己掏……”
“陛下说的有道理,可是咱们县都穷惯了,少见这么多钱,一天到晚的,心里不安……”县丞见同僚和陛下搭上话了,自己也不甘示弱,主动开口道。
这倒也是。
上下官员肯定有贪污受贿的情况,没必要将银两都放在这里,惹得人眼热。
不论是丢了还是别的,都不好说。
“我记着如今是有银票,是户部哪个司在管?”明慕问。
阚英见陛下一时半会是脱不开身了,叫了县衙中的人烧水,看到那些茶叶梗子简直自己都要心梗了,拿来了随行带的茶,对水质也挑挑拣拣。
他们陛下,在皇宫中,何曾吃过这样的苦!
随后又指挥人去弄些垫腹的糕点,再叫陛下坐在上首,县衙中的冰也取用了一些,根本不拿自己当外人。
听到陛下的问题,更是抢先回答:“陛下,开国时倒是户部在管,只是百姓不认账,少有人用……后来就渐渐的放手,票号一事,多是民间大商在管。”
明慕:“???”
不是。
他知道古代很草台班子,没想到这么草台班子啊!
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让民间管???
你们也太自由了吧?
真是老寿星上吊——活腻歪了。
“……怪我,这么久了也没发现。”
明慕简直快崩溃了。
这种感觉,宛如辛辛苦苦割了一天一夜的麦子,回头一看全割的邻居家,自家的甚至只长出个苗苗,这谁不绝望。
他年幼时,少用银票,基本没见过那么多钱;等来燕都后,一应事情也不需要他付钱,只需张口就行。
谁知道……谁知道……
可恶!
“……总之,县令先组织人手,等燕都的钱下来就开工,一定要注意安全,煤矿很容易爆炸。”明慕揉了揉额头,“至于其他的,我得立刻写信给内阁。”
哪有这样的道理!
“这大商又是什么?”明慕问道。
“回陛下,是专指晋地的商人,又叫作晋商。”
这次,轮到县令看准机会,开了口,又道:“实不相瞒,前些日子县中有人行踪诡谲,着人盘问后发现,此人正是晋商之一。”
晋商啊……
明慕的确记得,明清时期,有五大商帮,以晋商历史最为悠远,实力强悍……这个时空,貌似也是如此。
只是他记得,晋商是在明末之事彻底崛起,于清发扬光大,彻底成为一股不可轻视的实力……
如今,便已经出现了?
“那人如何行踪诡谲?”明慕猜想了几个,“夜半出门?探查县衙?”
县令摇头,道:“他贩卖陈粮,没有办。证。”
粮食?
如今虽不是收获的季节,但百姓基本不缺粮食,特别是北方。
土豆和红薯已经下发,百姓自可在家中种地,只需三个月便能成熟,各地县令也会督促百姓种植,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只在房前屋后开一块菜田,就能收获不少。
无论如何,家中有余粮,心中才不慌。
再者,就算买粮食,也不会买陈粮。陈粮吃了不顶饿,甚至有人将发霉的粮食以次充好地卖,价格虽然低,但买的人不算多。
“他有多少陈粮?”明慕微微拧眉,心里生出了一个怪异的猜想:
他们不会是送来北疆的吧?
明慕被激起了全身的鸡皮疙瘩。
军粮不缺!他着人检查了许多次,难得铁血手腕,若是有人敢在军粮上下手,一律杀无赦。
况且,军中就算缺粮,也不会找个鬼鬼祟祟的人送来,而是在附近招标,寻找最合适的供应商——吃的上不能马虎。
更别说送来陈粮。
难不成……是送给戎狄的?
戎狄虽胜,也是惨胜,缺衣少粮,残兵困守城中。如果明慕愿意耗费时间,和对方耗费下去,最多三个月,对方自己就能困死在城中。
只是大军开拨,每一天都在耗钱,假若盛朝跟着耗这么长时间,军费一定会捅出天大的窟窿。
所以明慕想速战速决,彻底将对方解决。
若戎狄有粮食供应,就能更快地恢复元气,以后开战,就会损伤更多的盛朝士兵!
明慕沉思着,手中不稳,茶杯倏忽掉落,砸到地上,发出清脆的裂响。
茶水四溅,沾湿了他的衣摆。
“开堂审讯,我得知道,这批粮食到底是送去哪的。”
他紧紧捏拳,目光是毫不掩饰的锋锐:“假若他们是送去北疆……我看,晋商也不必存在了。”
审讯结果毫不意外。
此人几乎没坚持一轮,便将他们的计划完全吐露——也是,若真是愿意一点一点走南闯北地当个普通商人赚钱,又何必做出这种杀头的大事?
这人不算中心层,只能算个外围的头头。
饶是如此,吐露的东西也足以让所有人震撼……
他们居然是从十多年前便开始和戎狄之间的交易。
粮食最多,其次是茶叶盐巴,都是草原上需要的东西,甚至还有人弄来了铁器。
明慕大为震撼:“朝廷没人管管吗?”
倒卖国。有。资。产,每人都得吃花生米!每个人!
“先前朝中管过,但是查案的巡按御史被杀了……之后,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明慕:“???”
他是真的有点没办法理解。
这个年代,朝廷也算掌握了火器资源,直接开炮平推不行?
他们总不能把资产转移至国外……瑞士银行还得几百年后才得出来呢。
但想到现在大部分百姓将银两存放在他们那里,这个方法又不行,人家要是直接塞船上沉到海里,几百年后才有那个技术拿出来。
而盛朝的金钱流通以白银为主,原本摇摇欲坠的经济市场遭受痛击……引发一连串的负面反应,鬼知道最后会出现什么样子。
“这就是朝廷掌握国有资产的重要性……我好想骂人。”
明慕忍着怒火,让人找来纸和笔,飞速写信。
一定要告诉澜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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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六十七章
◎登基第五十九天◎
晋商外围非常警惕——或许是知道自己干得都是杀头的罪,所以对外非常警惕。
比如货物没有及时送到、有人突然联系不上……等等突发情况,其他的商人都会如受了惊的兔子,急速隐藏起来。
只是这些人想和久经训练的南监比,还是差得远。
也不知道里面到底在教些什么……总之替代一个上下游都不算熟悉的人,并神不知鬼不觉地混进去,其实并不算困难。
“陛下,那些人已经发来了信函,其中有伪造的商贸证和粮证。”
在代替那人和其他晋商交易的第一天,南监便立刻收到了那边的回信。
明慕只拿起来看一眼:“倒是模仿得以假乱真。”
真正的商证有骑缝章作为防伪,细节之处也做了一点疏漏。
更关键的,则是制作商证的绵纸。
这些绵纸中的棉与如今的普通棉花不一样,是系统良种的种植作物。棉甲都能算二代三代产物,这些可是实打实的一代。
所以再怎么仿造,都不可能与真品有一样的手感。
若是让这些人拿到一代棉花,明慕想,他干脆也别当这个皇帝了,早点让位得了——对方神通广大到拿内库的东西,他还干个什么劲?
早点退位让给晋商得了!
这只是第一步的推广,若是后面推行纸币,他还打算用这个方法……感谢棉花一次性可以结好多种子,一代产物还留了不少。
再用二三代棉花产物制作小额钞票,绝对够用。
现在流传出去的,都是七代以后的种子,只比普通棉花稍微好些,堪称最佳的防伪措施之一。
不过想推行纸币……除了建立国家公信力,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这些钱“花出去”。
前朝纸币繁荣,仍存在一个致命的缺点:这些钱只在朝廷的管控之下流通,若是有人想要带出去花,比如戎狄统治的北方区域,完全用不了,外国人不认,得把纸币重新换成金银,才能流通。
如此可见,货币的流通需要世界“认可”——主动认可和被动认可都行。比如,让他们惊叹盛朝之天威,主动将新的货币系统纳入也行;把他们锤一顿,摁着头认可也行。
明慕只在转瞬之间,就给自己画了一个新的大饼。
——若以后真的有机会能回到前世,他一定辞了那份死工作,回家卖大饼去。
南监比他更细致,能感受到更多真假证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通通被明慕写在了信上,预备一会快马送去燕都。
除却此事,旁边还有一大堆写好的信件,足足装满了一盒。
这些信件被分成了两份,一份送往内阁,一份送去皇宫。
几日后,宫内的任君澜收到明慕寄来的信,还有些讶异。
他了解小囝的性子,如果不去催,对方一定不会记得给他写信。
先前便是如此。
难不成是成亲后转了性,记得给他报平安了?
这倒是意外之喜。
他立刻放下账目,将放信的盒子接过来,打开第一封信。
和预料的内容不同,锋锐的笔画之间,写的是很严肃的正事。
任君澜看了诉求,发觉是恋人需要的,于是痛快地拨款。
第二封信,同样是正事。
而且是涉及国本的正事。
他细细看完了全部,几度按捺不住心中的盛怒,想将那群鬼商人全部抓出来,全都千刀万剐——
这群人贪财鬼投身,为了钱连最基本的人性都抛弃了,根本就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畜生。
为了钱,多年孜孜不倦地将粮食等物送往戎狄,根本不顾边防为此多死了多少人!
只要不死到他们身上,就当没出事?
这种人、这种人——
冷静。
小囝说,遇到事情必须冷静,如果冲动,就很有可能做出后悔的事。
若他现在派人,在盛朝范围内调查,很有可能打草惊蛇,甚至只能抓住外面的小鱼,让最中心的大鱼逃之夭夭。
更何况,小囝写了,有很多人在他们的票号存钱,聚拢了大量金银,若是让这些钱被他们一同带走……
会有无数家庭家破人亡。
盛朝也会因此遭受剧烈的打击。
在明慕的熏陶下,他也逐渐学会了思虑周全。
这样大的事,不仅是他,诸位大臣那边肯定也送去了一份。
“开小朝会。”任君澜让身边的宫侍去通知各位大人。
宫侍只喏,并不多言,分派出宫,去喊了皇后殿下说的那几位朝臣。
等几位来到宫内后,坐在熟悉的位置上,看到的不是御座之上的陛下,而是略有些相看两厌的皇后殿下。
诸位:……一瞬间丧失了工作斗志。
不少人回忆起之前,皇后殿下之前暂代理政的作风,简直汗毛倒竖。
只是陛下在信中说的事情极为郑重,目前燕都中能做主的只有皇后殿下,容不得他们胡思乱想。
刑部尚书季肃最先开口,他拿出一份宗卷,道:“先帝继位时,的确出现过巡按御史莫名暴毙之事,只是当时被先帝压下,不许再查。”
因此,宗卷的内容也有些不清不楚。
任君澜没看,现在再追溯那件莫名其妙的死亡事件,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他一向是实用主义,问道:“此人可有家族?可有子嗣?”
“当年朝廷补偿了一笔款项,便再无之后了。”
甚至那笔钱,都不是先帝发的,而是他们几个友人在私下里凑了凑,给那官员的补偿。
“一开始,还能掌握到他们的动向,后来生意盘越铺越大,日渐娴熟,早在三年之前,就再也探寻不到分毫。”
一开始,他们也提醒过先帝,但先帝只认为,一群商人不足为虑。
说着说着,还真觉得陛下仿佛有天神庇佑。
这早就在盛朝中消失的晋商,甚至连表面活动的人员都抓不到。
陛下只是出征路上的一次修整,居然能抓到蛛丝马迹,扯出水面之下的庞然大物。
甚至立刻意识到这人的目的,然后将信送来燕都&
尽管他们是反对陛下出征的……
但、但若是次次出门都能……其实也不是不行。
等等,还是不行,若是遇上金圣教的逆贼,让陛下受惊,又该如何?
“宫里能配合放出仪鸾卫与南监,寻找各个晋商的据点,以盐粮以及茶叶商人为主,若是能发现,便潜入其中。”任君澜不再追问那位官员的下落,而是开始布置计划,“朝廷则是要查询近些年的资源流向,不许再加重亏空,让他们窃国。”
“只一点,不能兴师动众,一切都要小心。”
归根究底,还是投鼠忌器。
——对方手中掌握了大量的存款,且不知去向。
一旦让其逃脱,这些钱就会成为死账,对盛朝的内部经济也会造成重大打击。
“殿下所言,臣等定当竭尽全力。”
小朝会的臣子并不多,兵部尚书与工部尚书都随着陛下出征,一位给陛下开路,另一位则是给陛下断后,再有勋贵中领过兵的勋贵……小半朝堂都跟着走了。
以至于,曾经热闹的小朝会,此时冷冷清清。
“户部尚书何在?”任君澜记忆过人,似乎他来燕都之后,就再没看到对方的踪影。
卜祯想到这位曾经的同僚,解释道:“之前他犯了错,被陛下贬谪,去当了巡按御史,如今,陛下还没有下令让他回来。”
甚至很有可能,早就忘了曾经派遣过这么一个人。
不得不说,经榕不在燕都,只让户部左侍郎暂代,挺多事情不大顺手。
“让他回来。”任君澜微抬下巴,拿出小囝在出征前递给他的玉玺,道,“陛下出征之前,让本殿监国,见我如见他。”
这个大家到是早就知道了。
甚至出征前几日,陛下就已经和他们说了,也是如今最好的方法。
如今皇后殿下怎么又说了一遍?难道是不信任陛下吗?
任君澜倒是不清楚这些人的想法,只道:“陛下在信中写,让户部尽快完善盛朝钱庄系统,鼓励百姓将钱取出,存入户部。”
以往朝廷公信力差,所以别人宁愿将钱全都存在晋商手中,也不考虑朝廷。
几人又紧着这个问题互相讨论一会,终于定下了万全之策。
“只是,我们动作太大,会不会打草惊蛇?”有臣子问。
“这些时日,朝廷有哪项的动作不大?”任君澜冷笑道,“再者,依照他们的胆子,有没有将朝廷放在眼里都难说。”
朝臣们:……
突然心生挫败。
陛下先前说建立朝廷公信力的时候,他们都照做,只是不解其意。
从古至今,都没听说过这个“公信力”啊。
结果狠狠吃了亏。
唉。
——
那一头,明慕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他到时是夜晚,倒是没有惊动大部分人,只有上层官员急急忙忙赶来接见。
见人到齐了,明慕干脆开了一个小会,只道:“我不知兵,此番来,也不是为了指挥。”
说完,他看向大同总督。
因为没有临阵换将的习惯,所以一直以来,都是她在指挥。明慕补充道:“以前如何,以后便如何。”
大同总督还没说话,身边来自西宁府和燕都的同僚就疯狂点头,仿佛鸡吃米,让人怀疑会不会下一刻就把脑浆子甩出来。
她不动声色地远离一步,道:“既如此,陛下实在不必以身犯险,来到此处。”
不仅朝堂,就连北疆,都不大赞同陛下的突发奇想。
这简直就是胡闹嘛。
她长久在大同,对边疆生活再了解不过,见陛下年幼,几乎满眼写着涉世未深,当下就不大赞同。
明慕还未说话,其余两人倒是先反驳了。
一位是西宁府的将领,因着他们世子的缘故,天然站在明慕这一侧:“总督大人,陛下又不是去往前线,而是在后方……”
他官职低,说起来还比较委婉。
另一人是燕都的兵部尚书,说话就很不客气了:“陛下这么做自有深意。”
“等等,先别吵。”
眼见矛盾越演越烈,甚至有上升的趋势,明慕赶紧制止,先压下几人的火气:“大敌当前,怎么咱们内部吵起来了?”
因着这句话,几人倒是先歇了,不再内讧。
他重新看向大同总督,道:“此番前来,却有其他事。火器从燕都运来,时间长,容易受损,因此,我预在北疆建立火器厂,包括火箭、火炮、火枪等……”
“此外,再有修路,加固城池,锻造兵器盔甲……”
明慕及时住口,生怕后面蹦出个拖拉机坦克。
连蒸汽机都没有的时代……想要弄出发动机,制作坦克,还为时过早。
没关系,弄出高碳钢和无缝钢管就已经很厉害了。
“思来想去,这些不适宜放在燕都,那边百姓多,资源却匮乏。北疆附近,有煤矿铁矿等……”
明慕看向大同总督:“此番我还带了匠人,他们会在此地落叶生根,一步步向外扩展,收回弃地。”
了解弃地概念后,他恨不得去皇陵把先帝拖出来打一顿——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因为要耗费军费看守,就直接舍弃?任由盛朝的土地被戎狄进一步蚕食?
怪不得,他长大之后感觉西宁府防线的压力陡然提升,征兵更多,原来戎狄不用经过最外围的防线,能直接到西宁府门前啊!
“……陛下所言甚是。”
大同总督微愣。
陛下口中所说,均为新奇之物,如果只是单纯下达命令让他们做,总督看到要求之后一定会一头雾水。
陛下心有沟壑,条理清晰,的确适合……
不不不,她怎么能这么想!
“既如此,也不应在现在,如今战况焦灼。”她继续道,“陛下可等战役结束……”
“可是我听说,军中有流言,影响士气。”
少年目光平和,却一语道中她的心事:“即便如此,也不需要我来吗?”
边塞苦寒。
总督在此呆了许久,目光比同龄人更为沧桑。
她心痛士兵被那些火器所伤,也焦心军中弥漫的鬼神之言,甚至想过数种方法想要遏制,却在一次次的战败下宣告失败。
若陛下来了,低迷的士气能够转瞬恢复,甚至较之前更为高涨——
对面有长生天又如何?
盛朝的天子莅临此处!
难道盛朝会不如戎狄吗?
自从知道陛下出征的消息后,军中的颓气一扫而空,整日闷闷不乐的伤员脸上,也多了一丝笑意。
可想而知,若陛下不来,士气必定不会这么快恢复。
况且……
说句直白点的,陛下已经来了,到了这里,一位总督,难道能强行把陛下塞回仪仗,叫亲卫护送陛下回去吗?
若真能这么容易,朝廷诸臣至于捏着鼻子帮他准备?
“只需给我一批能干活的,不需士兵。”
明慕简单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他的亲卫的确有几百号亲卫,但干活的人嘛……多多益善!
匠人们跟在工部尚书那一批,行军速度没有他这么快,又带着辎重,比明慕要慢几天。
再者,选址也是重点,最好靠近山区,远离人烟,在没有卫星的年代,藏在山里也很难发现。
但是最好方便运输,开出一条路来。
总督只叹气,倒是配合了陛下的行动:“敢问……伤员可否?”
“自然,臣是说那些不影响行动的伤员,只毁伤面容,能够自如行动的……”
说完,她不免心生侥幸。
一时之间,难以让伤员归家,都暂且在军营之中。
能活动自如的都去参加了后勤,但仍有一些肢体缺损的伤员……
军营无法永远容纳这么多人,只能将寄希望于陛下。
陛下虽是天潢贵胄,但行事与那些眼高于顶的勋贵、宗室全然不同,或许能接纳那些伤员……
“可以,只要能干活就行。”
明慕倒是不介意,直接答应下来。
他看了眼天色,又道:“天色晚了,明日你们还要安排大军,今日便到如此。”
不说别的,起码给陛下休息的地方早早就准备好了。
原先是预备叫百姓让出这里最好的房子——官员们都住在官衙,人来人往,不利于陛下的休息——后来明慕提前叫人送信来,只说不必如此兴师动众,随便找个不破的地方就行。
明慕觉得行,别人觉得不行。
后来千挑万选,倒是没有惊扰百姓,而是选了本地富商的一处别院,年年都修葺,只是地方偏僻些。
到达此地之后,阚英不假人手,自个带着一批小宫侍,将几个房间都按照陛下习惯的样子准备好。
等踏入房间之后,闻见房间里面清浅的花香以及熟悉的装饰,明慕还以为自己回到了燕都。
“阚大伴有心了。”
明慕的神情放松,熟悉的环境让他有一丝安心感。
周围陡然降下来的温度和习习的凉风却在提醒他,这不是燕都,而是北疆。
在半年之前,他还不觉得燕都是家,但是如今,那里有他最为惦念的人们。
所以,也变成家了。
“陛下快快休息。”
阚英最见不得陛下伤怀自身的表情,忍不住上下尊卑,打断了明慕的沉思:“明日还有许多事,需要陛下处理。”
“嗯。”
明慕嗯了一声,见烛火还有很长的一截,于是道:“先给笔墨,我写封信。”
这封信不涉及公事,而是全然的私事了。
明慕自认为是个好伴侣,好家长。既然承诺给澜哥,要给他多多的安全感,自然要遵守承诺。
起码,如同之前一般,不主动写信是绝对不行的。
可真当阚英拿来了笔墨,伺候他写字时,面对空白的纸张,他又不知道应该写什么了。
写着一路上的风土人情?
他跑太快也没注意……
写边塞?
今天晚上什么都没看见呢。
思来想去,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动笔。
最后,只写了两首诗: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之前的字不好看,明慕还特意让人刻了印章使用,就是为了不叫臣下看他那手破字。
澜哥来了之后,倒是手把手地教他习字,现在的风格和他如出一辙。
写完之后,他将信纸叠起来,放在信封之中,按了印戳。
写给明璇和太傅的信倒是不用考虑那么多,能自由书写,一路上的见闻,感受一类,洋洋洒洒地写了几页纸,预备明日让人寄出去。
阚英见了,忍不住笑了一声。
“嗯?”明慕看向他。
“奴婢只是想到,皇后殿下收到这三封信后,定会……”
后面的话倒是没说完。
明慕捏着信封,简直有些坐立不安,最后恼羞成怒:“给他写就不错了,不许挑三拣四的。”
说完,他还挺不满的,嘟嘟囔囔:“我都给他写信了,怎么都不给我写。”
只是没想到,第二天,他就收到了宫里寄来的“信”。
“一共是三批,这是第一批,后面的还在路上。”
送东西的宫侍擦了擦汗,见到陛下,先行了礼,随后笑道:“多亏了陛下叫人修路,奴婢才能这么快将东西送来。”
“好、好……”
明慕胡乱点了点头。
一批是一个车队,跟在大军后面来的,足足五六个箱子!
什么东西啊给他塞了这么多?
感觉都快把太平宫和宣政宫拆了给他带来。
阚英找人卸车收拾东西去了,第一个箱子中,就找到皇后殿下给陛下的信件,一齐递给了陛下。
明慕想到昨天说的话,有点点羞愧。
人家甚至在刚出燕都不久就给他写信了……
他磨磨唧唧到昨天晚上。
不过总归是写了嘛。
院子不大,来来往往的人倒是显得很多,所以明慕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在难得的北疆阳光下,打开了装着信封的锦盒。
信封共有三个,每一个都鼓鼓囊囊,看起来有很多话想说。
“真是,在宫里的时候,也不见他有多少话要说,现在怎么……”
明慕根据时间顺序,打开了第一封。
信件并不絮叨,更像是每日的日记,写自己做了什么,周围景色如何。
内容很平淡,只在最后写了一句:若你在就好了。
将这些明慕看不到的景色,分享给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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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六十八章
◎登基第六十天◎
时光流逝,曾经盘踞在山西的晋商,换了位置。
与山西相比,江南的吴侬软语和繁华景色,更符合晋商们的喜好。
手下的人,籍贯也来自各处,并不拘泥一地。
在苏州一处园林中,远远响着歌舞之声。
这处园林的主人是一名乐善好施的富人,与官府有点关系,贩卖的物品都稍稍低于市价。若家中有人生了急病,或者出现别的意外,到他门下一求,往往就能获得一些能渡过难关的资金。
虽然钱不多,利息又很高,但这已经是很多人的希望。
……当然,因为还利息家破人亡的百姓是不少。可是人家一开始就说了归还期限,若超过时间没还上本金,利滚利下来,多了钱也怪不到谁。
因此,即使时不时传来歌舞之声,其中又有生面孔来来往往,但附近居住的百姓都很少说出抱怨之语,甚至害怕对方离开。
此时的园林之内,正是一年一次的晋商聚头。
早在一月之前,各地的晋商头目们会从负责的辖区前往此地,汇报去年一年的经营情况,并将其中的利润分给“东头”。
再根据经营情况,调整据点,以隐瞒行踪,扩大规模。
这时候,各人大显神通,期望能给自己分一个好点的地盘——那些偏僻的,没有油水可捞的地方,当然没有人愿意过去;而与之相反的富庶之地,便是趋之若鹜。
但是能分到哪个地方,全然看上一年的业绩。
这不就导致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嘛!
一个新来参加宴会的商人和同伴聊起此事,满脸不服:“真是,我们这些偏远地方的,只能一辈子呆在那边了?”
同伴听了半天,倒是没说话,只沉思道:“其实不然。”
“什么?”
“你知道大东头身边的帮手吗?”同伴道。
“这、这谁不知道。”
说完,两人对视一眼,都能从目中发现鄙夷。
大东头身边的帮手不少,只是都是哑巴,没什么好说的。唯一值得拎出来讲的,只有一人。
那人的父亲是前些年的一个御史,因为调查晋商一事,出了个“意外”,死了。
这意外嘛……虽然和晋商有些关系,但毕竟是意外,怎么查,也都只能查出是喝多了酒,失足掉进河中淹死的。
而他带来的那些人,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出了意外,受了点伤。
朝廷按照规定给了些钱,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没想到,前些年,那人遗留下来的孩子居然找上门,宣称自己愿意为了晋商效力。问起原因,她只说恨朝廷,要不是朝廷派了她爹,也不至于死了,以至于她们孤儿寡母,艰难了这么多年。
如今投靠晋商,也是因为自己没活路了——反正她是不愿意科举,去盛朝做官的。
真是……
见过拎不清的,没见过这么拎不清的。
大东头将人当成个小玩意,留在身边,什么脏活苦活都给她干,这人也不见怨言,将所有事都接下来,干得居然还不错。
“提起她做什么?”那人轻蔑地笑了一声,道,“去求她也没用,她在大东头面前又说不上话。”
“谁叫你去求她了,那人胆子小,又不敢得罪人,你吓唬她一通,叫她给你看别人的营收,你再报个稍高一些的上去。”同伴给他想了一个办法,劝道,“只要你不沦落到最差的那几个地方,混个中下,一年年的,不也就起来了。”
商人有些意动,又有些犹豫:“要是被发现了……”
“你干了这么多年活,账都不会做?再说了,你今年的分红多给一些,凑上你报的那个数字就行,大东头哪有闲心会看这个?”
会查这个的只有他的手下们,而买通了那人,自然就不必担心了。
就算真的被发现,直接将过错都推到那人身上,说是她胡乱改的,不就行了?
商人终于被说服了。
每年的流程是先报营额,这个数字不能让别人知道,能掌握的只有大东头,再根据营额将人分去不同的地方。分红则是根据报的营额分缴。
最开始,大东头还会看看底下的账,看有没有人胡乱报,但随着人越来越多,他已经年老,也没力气重新看。
小东头倒是能看,可这么早便退位让权,以后谁还会捧着大东头呢?
所以,大东头一直牢牢把控着分配的权力,只给小东头一半分红。
当天晚上,商人就悄悄去找了那人,敲了敲窗户,喊她的名字:“方沐雨,方沐雨!”
“有什么事?”
窗户被打开,露出一张少女的脸。
她年约十八九岁,本是最美好的年纪,眼睛却直勾勾的,瞳仁极黑,身上常年戴着孝。
想起她父亲的死因,别人都看不惯她身上的孝服,几次三番地想要烧了那些衣服,这人始终不愿换一身,久而久之,很少有人愿意和她说话。
“看什么看,早晚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商人被她的目光唬了一跳,心道真是个怪胎,退后一步,恐吓道:“给我看看今年的营额。”
那人只低头,单薄的身子微微颤抖,像是被吓到了,从一边拿出账册,递给对方。
商人一把抢过,迫不及待地翻开,细细翻看。
这个写了十万两,那个写了十几万两,甚至有写百万两的……
啧啧,好地方就是好,都这么有钱。
商人不去看最顶上的那些,而是翻到最后,挑了一个位置,理所当然道:“我是一万三千两。”
这个数据不算高,甚至偏下了,比他今年赚来的,要多了几千两。
但是不至于让他去最差的几个地方。
多了几千两,分红也要多,基本上把手里的全赔进去。
但是没关系,只要能达到目的,这点钱全都能赚回来了。
方沐雨怯懦地点了点头,在他眼皮子底下,添上了一万三千两的数据。
几日后,商人自信满满,本以为这次定能换个地方,没想到,报出来之后,自己还是在原来的那个穷苦之地。
“这是怎么回事?”他有些不敢置信。
同伴看向他,问道:“你报了多少?”
得知具体数目后,他摇了摇头:“你以为只有你一人这么想?大家早就这么干啦,我若是你,直接报个五万两上去。”
“那分红要怎么办?五万两的分红,足足需要一万九千两,我哪来那么多钱?”商人不解道。
“哪有如何,重要是换地方啊,你找几个人凑一凑,不就凑齐了?”同伴恨铁不成钢。
只是今年已过,想要再换,只能等明年。
而另一边,方沐雨处。
她独自走在错综复杂的小路上,负责将今年的账目送去老东头的库房。
她记性好。
好到能记清幼年父亲的手、母亲的笑容。
以及三年间,来往的每一笔账目。
那个老东家,精明了一辈子,终于有了糊涂的时候,将每一笔钱看得严严实实,却还是让她找到了蛛丝马迹。
不在他喜欢的江南,不在偏远的漠北,也不在盛朝之外。
就存放在他的兴起之地。
刚清楚这个消息的时候,方沐雨心中狂喜,他藏了这么久,不还是被她找到了?
可狂喜之后,便是一阵空虚——
她知道这么多,又能告诉谁呢?
之前怀着满腔怨愤,想要为父亲讨个公道,可如今,几乎要全部化作泡影。
难不成,要告诉朝廷?
……朝廷真的会追查下去吗?
她期待了许久,故意留下了许多痕迹,但是一直没有被发现。或者发现了,但是顶头上的高官们不愿意再查下去。
为了母亲的安全,她主动断了关系,如今孤立无援。
辛辛苦苦,居然前途无路。
早知如此,就应该先一刀捅死那人……
不论心中情绪如何翻涌,方沐雨面上不显,为了防止遇到别人,专门挑了小路走。
“朝廷的商证真难办下来,感觉越来越严格了。”
她听到有人抱怨。
“还不都是那个小皇帝的主意?真是,一出又一出。我看,就是为了推广朝廷的商行,逼迫百姓去他那边买。”另一人忍不住骂了两句,“最近的生意越来越差了。”
什么商证?
大东头长久在这里居住,内外进出都有严格的规定,且多用哑奴,她只有每年的这点时间,能够听到外面的消息。
小皇帝?难不成又换新帝了?
他会和先帝一样,对这些事不闻不问吗?
——
明慕见到总督给他送来的伤兵时,心里不是不震惊的。
倒不是伤得奇怪,而是伤员太多。
并且都是那种明显的重症伤员,缺了耳朵、面容有损的比比皆是,不过手脚不缺,都是能干活的。
“这里有多少人?”明慕问。
他穿着一身方便行动的骑装,手上拿着专门定制的小本子,以及一只炭笔。
目前,小本子上勾勒了附近的地形图,其中有一处看起来不错的,被他画了一个小小的圈。
今天是预备带人过去看看的。
但是目前,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横在面前。
伤兵——
似乎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直至现代,有了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有所好转。
他虽然不知道朝廷对伤兵有什么政策保障,但却见过西宁府退役的伤兵。
西宁府对士兵的保障不算轻了,基本都能领取一笔丰厚的银两,但是这些银两拿回家里后,得到的只有叹息。
能做活的倒还好,若是面容有损、无法行动的,自己不能独立生活,父母虽然能照顾,但往往无法长久,父母离世后,兄弟姐妹也不一定继续愿意照顾他。
——尽管知道对方是为了整个家才去当兵役的。
归根究底,是生产力的低下。
很多时候,明慕都忍不住叹气,只是当时他人微言轻,做不了什么。
不过现在,他有能力为这些人做些什么了。
“大约是三百人。”阚英小心回答。
其实有活动能力的人更多,但是那些人大多形容丑陋,不堪入眼,只挑了这些人出来。
明慕继续问:“总伤兵人数有多少?”
“大约两千人。”
“还好还好……应该够的。”明慕在纸上写写画画,看了一眼天色,还不算早,“我有事情得找人商量。你先带人去开路,加上亲卫,应该上午就能清理一条路出来。”
他认真开口。
阚英心里一动:“陛下是又有主意了?”
“是有一点。伤兵必须得到妥善的处理。”明慕解释了一下自己的目的,忍不住叹气,“总不能让将士流血又流泪。”
他让阚英领路,自己则是带了几个小宫侍,直接去找本地总督。
官衙肃静,少有人来,在门口守着的兵卒见到明慕,简直瞪大了眼。
昨日便是他们第一眼见到了陛下。
注意到有人在看自己,明慕好奇地停下脚步,问:“我进去需要通传吗?”
那兵役猛地摇头:“不需要不需要。”
明慕点点头,看到此人手上的棍子,试探着伸出手:“能借我看看吗?”
没想到陛下居然如此平易近人……
又相貌过人。
那兵役呆呆地看了半天,直到同伴推了他一把,才愣了地将水火棍递出去。
明慕倒是不大介意。
棍子有点沉,想要挥舞起来还挺困难的。
他一直有个模糊不清的想法,现在倒是隐隐约约牵出了一点。
拐杖?能帮忙行走,但是本质问题没有改善。
假肢……?
现在的假肢技术仿佛也很普通,只是看着还行。
似乎有什么问题被他遗漏了。
明慕在原地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突破了最后一层屏障——
就是假肢!
在许久之前,有个装神弄鬼的道人!莫名其妙从刑部大牢里面爬出来了!
当时还觉得好奇,不知道对方用了什么妖术,后来,经过诏狱的审问,对方才吐露实情。
他因为偷东西被砍去了手脚,幸好有路过的老道士帮了他一把,后来又精心为他制作了假肢,行走坐卧之间,很像一个正常人,只是干不了太重和太精细的活。
如今一看,明慕正好需要这种东西!
他将水火棍还给兵卒,兴冲冲地跑进衙门,预备找工部尚书商量这件事。
小碎步脚步轻快地跑进来,像一只活泼的小鹿,在来往官员的指引下成功找到工部尚书暂时工作的地方,敲了敲门,得到允许后探出脑袋:“大人,我有事情想商量。”
见到陛下,工部尚书不自觉缓和了神色,温声道:“陛下想做什么?”
“是这样的,先前燕都那个道士的假肢,工部可有研究出什么头绪?”明慕走进来,简单说了自己的想法,“虽然干不了重活,但日常巡逻这类事,我想应该不难。”
军工厂不止这一个,未来肯定各处都要建立,以奠定未来工业化的基础。又得避免叛党、百姓等不小心误入,巡逻的人就很有必要。
怎么看,似乎都没有比伤兵更合适的了。
他们上过战场,和普通人就不一样,有一定的战斗力。
“除却这些,以后还要建立国有银行、印钞厂之类,也少不了这些人。”
而且其中,亦有明慕的私心。
这些地方的安全问题一直很要紧。如果是伤兵……如果脱离了这些地方,回归自己的家乡,不能种地,也不一定找到合适的工作。
相当于强行将人和这些地方绑定,他们没有第二个选择。
自然,能保证这些人在守卫时的敬业度以及忠诚度。
是一个称得上阴险,但是两全其美的方法。
当了皇帝,就要抛弃一部分良知,明慕自认为已经足够狠心。
“所以来问大人,那副假肢的研究进度如何……大人?”
工部尚书一动不动,半晌后,胳膊抬起来,擦了擦眼睛:“这事需要送信去燕都,我随陛下出征时,已经有了眉目。”
他飞速进入了工作状态,将陛下简单的构思梳理清楚:“如今便是记录各个伤员的籍贯、年龄、伤势情况,并让朝廷为其制作假肢,负责安排到不同的地方,若工作一定期限后回家,将假肢赠予;若有背叛、逃脱、内应之举,便——”
他换了一个委婉些的说辞:“……便有惩罚。陛下是这个意思?”
明慕点头。
只是这样,付出的成本又要高一点。
没关系不就是花钱吗他已经习惯了呜呜呜呜——
目前掉在前面的肉就是晋商,只是暂时只能看着不能吃,简直能把明慕急死。
没关系,先忍。
这边伤员的事也不是一蹴而就,得徐徐图之。
聊完这个,明慕打算重新回到刚才的地方去,组织人手,在山中清一块地盘出来,再动工。
附近的铁矿之类,也可着人去询问……
他步伐不快,脚步轻快,走到官衙的院子,却看见几个官员在对着太阳指指点点。
这是在……?
明慕脚步一转,走过去凑个热闹。
“八月二十三不宜出行,不可取。”
“后两日忌兵戈……”
“要不等钦天监的消息?”
……
明慕听了半天,才发现这几人是在商量出征的时间。
说起来,古代,的确是有,看黄历出征的习惯(ps仅某几个朝代)。
他:???
直接捏起拳头,一人给了一拳。
虽然随手打人的习惯不好,但……好生气!
“之前怎么和你们说的?少迷信!”
见是陛下出手,几人都不敢反驳,颤颤巍巍地跪下,连请陛下息怒的话都不敢贸然出口,只听着对方训斥:
“出兵这种事,只要准备万全不就行了?还算起日子了。”
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若、若是战败……”
有人试图解释。
“那也和日子没关系啊。”
明慕简直想让系统给他几本科学基础,好好给这群人补一补课。
从燕都来的官员还好,没有那么明目张胆。但本地的将领们,几乎是重灾区了。
将历法奉为圭臬,甚至出兵都要看日子,不把握时机,却迷信黄历上的诸事皆宜。
“难道戎狄进攻时,还看日子吗?”
明慕不指望三言两语就能让他们放弃以前的旧思想,干脆利落地准备威胁:“我如今在思考各个边防伤员的去向问题,当然,能安排的地方暂时不多,肯定有个前后。”
“手下的伤员什么时候能有个出路,就看你们了。”
——
戎狄的据点距离盛朝的军营并不远。
甚至隐隐约约间,能看见那边某日忽然来了黑压压的一片人,其中仿佛有耀目的红光——这是小皇帝连同援军一起来了。
单于知道发出去的是那封“议和信”,简直场子都悔青了——他虽看不起那个小皇帝,但面子情还是要的,要是那小皇帝忍不住气,非要与他争个高低,甚至调来大军……
他手下的这点人,可经不住折腾了。
等过些日子,让他的兄弟将手下部落全都带来……再加上神兵利器,倒也有个一战之力。
唯独没想到一点:
那位陛下真的来了。
这种少见的情况难得引起了困惑,想来想去,几乎都找不到什么头绪。
你说他是如太祖那般亲身抗敌,可也不像啊,又没人前来叫阵。
甚至到达后方也不声不响的,要不是戎狄时刻有情报传过来,或许还不知道此事。
……说起来,这几日传递情报的速度慢了不少,也不知道那群人到底是干什么吃的。
难不成,真让那个盛朝人说中了?
他其实是朝臣推上去的傀儡?实际上并不得民心?
单于对盛朝内部事情了解不多,没了寿昌伯,他的消息来源只有一个晋商,对方的消息卖得极贵,他也不可能打听这点细枝末节。
依照自己的结论作出推论之后,他倒是放下了心,甚至不免得意起来——
原以为是个劲敌,没想到也不过如此!
“大王,咱么什么时候出兵?要不要过几日?”
“何必等他们磨合再准备?”
单于看着手下们,眸中闪过一丝狠辣:“过两日,咱们就进攻。”
让那个小皇帝好好见识,什么叫战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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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六十九章
◎登基第六十一天◎
虽然明慕不清楚具体情况。
但是他的到来,的确给北疆军士打了一针强。心。剂。
曾经蔓延的神鬼言论几乎转瞬之间消失殆尽,如果有人提起,还会遭到同僚的反驳:“你是觉得,那些异族的神灵,能够抵过陛下?”
只这一句,便能无往不利。
甚至,陛下在到来之后的第一天,就公布了伤兵细则——
但凡损伤肢体面容,尽可去登记自己的姓名乃至籍贯,会有匠人专门量体裁身,说是要制作新东西。
有肢体损伤的,会制作假肢;而面容损毁的,会赠送面具。
能够让伤员们看起来像个正常人。
倘若不愿意以此面貌归家,大可直说,以后朝廷给安排差事。
这一点,又足以让军士沸腾。
不仅是北疆,就连其他地方来到的军士们,都精神振奋。
——自开国以来,伤兵从没有这么好的待遇。
不仅如此,陛下还找了大夫,专门和心里难受的士兵们说话。
战争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很多直面战场的人都会留下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融入正常生活,之前在现代,偶尔能够看到类似的新闻。
明慕如是想。
盛朝又没有心理医生,他只能挑了几个亲和力高的,专门为士兵们纾解情绪,不论聊什么都可以,保证对话内容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
不得不说,一开始,这种创新还没什么人能理解,让本就不丰裕的医疗资源雪上加霜。
但士兵状态的确一日好过一日。
做完这一切,他也不去看效果,反而一日日地往外面跑。
“陛下分明说……他不知兵?”
大同总督和同僚讲起这件事,满心疑惑:“可是一桩桩一件件,都足以振奋士气……”
兵部尚书听到人家夸陛下,简直比夸自己还要舒坦,简直想嘲笑这人最开始看不起陛下的行径。
不过不行,陛下说他们是同胞,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撑,不能破坏感情。
于是他说:“陛下便是如此。他虽然不了解战场,但是了解百姓。”
“这群军士,说到底不都是百姓吗?”
他们不可能一辈子都在战场上,迟早要回家去,若知道自己伤残后只有一笔钱——有时候这笔钱还不一定能发到他手上——在战场上便会畏首畏尾,不敢拼命作战。
陛下亲口承诺,在出现伤兵之后,朝廷能给他们保障,能让他们有一条退路,甚至能过上与家中一致的生活……
既然如此,又有什么好害怕的?
“陛下对百姓了解之深,不是你我能够匹敌。”兵部尚书止不住地夸赞,“依我之见,就算是那位厉将军,也会佩服陛下的手腕。”
对方是卜大人一手提拔上来的,只要卜大人在一日,他就会辛辛苦苦为盛朝作战。
可那人的脾气着实不驯。
先帝曾想过,要叫这人滚蛋,换个人去收拾倭寇,但是换上去的将领们没一个能做得那么好,再有卜大人的一手保证,所以只能不情不愿地用着他。
每年的军费也是难得不拖欠。
只是可惜,对方这次没来,只派遣了一支精锐。
大同总督先前了解过陛下的行事作风,大多针对普通百姓。如今真的轮到自己手下的军队,才知道,这是多么舒坦的一件事——
她叹了一口气:“先前我对陛下不敬,陛下也……”
话还没说完,忽觉脚下传来一阵震动,地动山摇,房梁上的灰尘碎砖,纷纷在此时落下。
远处,传来了隆隆的炮轰。
“是敌袭!迎敌!”
总督满脸焦灼,又道:“陛下还在外面!”
炮轰的时候,明慕正在山中。
地面摇摇晃晃,耳边是震耳欲聋的炮火攻击,阚英立刻白了脸,一把搀住明慕的胳臂,胆战心惊道:“陛下,咱们回去吧?”
“没事。”
明慕不以为意。
这才哪到哪,他小时候过年,外面放的烟花炮竹比这个猛烈多了!
他第一次被吓哭过,被父母无情嘲笑,后来学会了自己堵着耳朵。
后来禁燃烟花炮竹,过年都没以前的感觉了,想起来还有点怀念。
“陛下,这是敌袭!”
“咱们在多深的内陆了,一时半会也打不到这里。”明慕从口袋中掏出小一号的千里镜,往外看了一眼。
隐隐绰绰,能看见军队作战的痕迹。
大号的千里镜给了兵部尚书,小一号的只能看个样子。
“没事,打不到我们这,让大家别怕,得快点开工。”
明慕担心带来的火炮、火箭不够用,必须尽快建立,然后让匠人、伤兵们开始工作。
——听起来好像周扒皮哦。
他脑海里飘过这个念头。
没办法,火力恐惧症患者是这样。
目前,山中已经被清理出一个地方,并且用火器炸平了一片,附近的小动物们早就吓跑没影了。
然后,便是打地基,浇筑水泥,尽快把厂房的雏形搭建出来。
宣化县的第一批水洗煤已经送达,他们这边连工都没开。
阚英看起来都快哭了。
陛下执意要呆在这里,谁都没办法。
明慕看起来不在意,实则凝神细听。
在最初的火炮声音过去之后,便是略弱一截的火炮声,以及火箭飞出去的轻微声响。
不得不说,盛朝的火炮技术不太行。
明慕叹了口气,好想作弊去系统那边套一份出来……虽然是弱化了无数版本的,但也比现在的好。
“陛下?”阚英实在不理解陛下还有心思叹气。
“没关系。我不能害怕。”
明慕握住身边宫侍的手,轻轻拍了拍,声音却坚定:“我是来振奋士气的,不是让他们分出心神,担忧我会临阵脱逃的。”
今天的第一轮炮轰只是试探,在炮轰之后,便传来了喊杀之声。
明慕不能去前线——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只能从声音判断前线的情况。
“他们的炮火也不多,所以要省着用。”明慕仿佛是嗤笑一声。
看来戎狄与西洋人之间的合作也不大靠谱,想要啃下盛朝,这么一点炮火怎么够?
是担忧戎狄顺利攻下盛朝之后,将枪头转向他们吗?
在此地工作的匠人和士兵们,在听见炮火声音后,着实恐惧了一瞬。
但是,见陛下站在一侧,毫不动摇,宛如定海神针的样子,不知不觉就放下了心。
陛下都不害怕。
他们怎么能害怕呢?
——
前线顺利。
或者说,过于顺利了些。
在炮火的互相试探之后,盛朝的骑兵率先出城,宛如出笼的猛虎。
他们似乎不在意自己的性命,只挥舞着武器,毫不顾忌地攻向敌人。
这是此前……不,应该说几十年间,都没有出现过的情况。
有人想起了久远之前,部落老人所说的,太祖手下的兵——传说每一个盛朝兵士都不知害怕,不知受伤,宛如从东边而来的魔鬼,将戎狄驱逐进草原。
直到太祖死了,他们才敢从草原深处回到曾经的家园。
只是他们长大,能拿起武器上战场的时候,那些勇猛的盛朝士兵已经全都死了,留下的,都是一些蜷缩在防线之内,拿一些只能吓人的火器试探的怂包。
他们从没有害怕过盛朝。
……直到此时。
有人惊叫一声,用部落语言喊了一声“魔鬼”,甚至丢下了武器,往安全的阵营内跑。
“逃兵杀无赦!”
有一个人跑,就有无数个人跑。
戎狄的将军喊了一声,但完全无法遏制战场上的劣势,越来越多的士兵们丢下武器,不顾一切地往后跑。
而那边,盛朝人仿佛完全不知疲倦,甚至举起武器,还要追上来。
就连将军自己,看到了这样的兵士们,都颤抖了手脚,策马回奔。
直到抢夺回之前戎狄攻占的地方,一直到戎狄固守的城池下,盛朝才渐渐停下了脚步。
“陛下会带我们回来的。”
看到曾经熟悉的城池,如今被戎狄占领,就算在陛下的引导之下及时迁走了城中百姓,士兵们还是心中愤愤。
他们再没有了以往的恐惧。
攻城的准备不足,他们不能以骑兵攻下城池,只能先班师回朝。
被戎狄们丢在战场上的火器、火炮等物,自然成了他们的战利品。
——
“今天的任务进度不错,最迟明天就能开工。”明慕在小本子上写写画画。
以往得到太阳落山,他才会从山中出来,但是今日不同。
在喊杀声也消失之后,明慕知道,或许是第一轮进攻结束了。
他得知道如今的情况,所以提前下了山。
即使清理了路,身上难免沾上树叶,明慕没管。
直到撞到面前的人。
他茫然地抬头,虽然不是所有士兵都见过他的样子,但“小皇帝不满二十岁,看起来还是个少年”这件事已经传遍了军营。
应该不存在故意撞上来的情况。
不仅如此,对方还伸出手,堪称不敬地拿下了明慕头上的树叶。
如果不是没闻到熟悉的气味,明慕还以为,澜哥也跟着来了。
抬头后,居然是意料之外的人。
“肖晓?!”
明慕震惊开口:“你怎么在这?!!!”
他以为,要等到很久以后,两人才能重新见面。
“厉将军派了一队精锐,我是领队。”
见到故人,肖晓也很高兴。
他露出微笑,跟在明慕身边:“在路上就听到陛下出征的消息,今天刚到,果然看见你了。”
“不是?”明慕简直要冒出问号,“你才去多久,就当上领队了?”
他是知道自家发小挺厉害的,从普通士兵升级到百户简直神速。
但是,在截然不同的海边也能进步神速,好强!
相比自己,简直原地踏步啊……
“自然是因为厉将军慧眼过人,一眼就看出我不同凡响。”肖晓大言不惭。
明慕:“滚蛋!”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很快就回到了军营。
肖晓简单道了别,他来得迟,没有赶上刚才的进攻,也没人管他们,所以暂时脱离队伍,来找明慕。
现在长官们都回来了,他也得收拢手下的兵将,尽快和本地士兵们融合。
“你先忙,等迟一点来找我,我有事情想说。”
明慕隐隐约约有了一个主意。
肖晓正色点头。
明慕已经刷脸成习惯了,顺利去了官衙,听到大堂里面有人声,顺路摸过去。
“依我之见,应及时夺回城池,将他们赶出盛朝!”
“穷寇莫追!”
“那种诡异的火器还没用上,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兵行险招?”
几人为要不要继续追下去而争吵。
明慕敲了敲门。
见到他来,几人都行了礼,兵部尚书立时问:“今日戎狄突袭,陛下……”
他有心想问陛下有没有吓到,但是这么说,仿佛有些看轻陛下了。
于是搜肠刮肚,找了另一个词:“……陛下之威,震慑戎狄,才叫他们临阵脱逃。”
明慕:……
他难道是那种不听下属拍马屁就会生气的领导吗?
强行忽略这句四不像的话,明慕歪了歪头:“你们在商量攻城?”
“正是如此。”
“我不建议现在哦,因为他们的石油……也就是那个火器,还没有拿出来,对吧。”明慕缓缓说出自己的构思,“我的建议是,找到他们的石油点,然后彻底切断。”
明慕不担忧火炮,反而担忧那个石油。
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居然把石油这么用,简直暴殄天物啊……
“总之,如果不切断他们的石油供应,就算被一时打退,也会卷土重来。”明慕只提出自己的想法。
有臣子道:“可是,茫茫草原,如何找出那个……石油?”
啊哈哈,当然是呼伦贝尔啦!
几乎与大庆油田齐名,只是一半在我朝境内,一般在境外——现在倒是没有什么蒙古国。
现在没有开采和勘测技术,应该是有表面的原油漏出,让他们发现了能爆炸,并且爆炸威力不俗。
要占领,一定要占领!
“我有一个猜想。”明慕笑了笑,没有过多地暴露自己的特殊之处,只是这点欲盖弥彰到底有没有用……
便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得先拖着戎狄,不叫他们发现端倪,而这边,派出一队精锐,切断他们的路。”
这队人贵精不贵多,主打的就是一个突袭作用,避免被戎狄发现,顺利融入草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切断对方的石油来源。
甚至再幸运一点,遇到火炮的运输路线,也能顺利组织。
到时候,戎狄是真的如笼中困兽,再也没有抵抗之力。
明慕说完,又看向众人:“你们意下如何?”
他们没有回答,只跪服道:“陛下深谋远虑。”
“至于派去的人手……我有了一点思路。”
最好全是北疆或者西宁府的人,了解附近的地形。
其他人由臣子们决定,而领队,明慕有了想法。
肖晓听到这个消息后,简直满脸震撼:“我领队?”
明慕点头:“我觉得你很适合。”
个人能力和组织能力都很强,又熟悉地形,更重要的是,他告诉对方一个精确的地点,肖晓一定不会有疑问。
如果是别人,问出“陛下是如何知道的”一类问题,他还真不知道如何回答。但是肖晓和他一起长大,早就知道发小知道很多东西,不会多问。
“可是我会迷路。”肖晓诚恳道。
明慕:“???”
他下意识就想说不会吧。
现在有了指南针,又不是汉朝那时候,大军在遇到敌人之前先迷路……
“真的。草原深处没有地标,也没有可以让我问的人,就算知道方向,也很容易迷路。”肖晓诚恳说。
在盛朝内部,就算他迷了路,手下也有可以问的人。但是茫茫草原,估计大家都是两眼一抹黑,舆图也不清晰,得去问谁呢?
让他当个小兵可以,当领队大可不必。
明慕倒是想起后世的几个大省,有人分享自己自驾游的经验,说就算在公路上开车,还是会怀疑自己有没有走错——
归根究底,是因为这些地方太大了,一连几个小时周围的景色都不变,简直怀疑自己进入了什么怪谈。
这么一想,仿佛也不奇怪……
“要是天降冠军侯就好了。”明慕叹气。
肖晓学着他的样子,坐在一边,跟着叹气:“要是天降冠军侯就好了……这位是?”
“叫你读书你不读,现在好了,一问三不知。”明慕指指点点,“最出名的冠军侯,自然是霍去病啊!”
霍去病的优点太多,不迷路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点,在他被封为冠军侯后,这个称号一度成为传奇。
只是在怎么努力,已经死去一千年的人也不会活过来。
计划刚刚诞生就惨遭夭折,简直……唉。
——
大军惨败而归。
他们甚至还没和盛朝军队真刀真枪来上几回,就胆怯了,甚至溃不成军。
单于在收到这个消息后,肥硕的身躯摇摇欲坠,几乎要晕过去。
缓过来之后,立刻咆哮道:“我族勇士,怎会如此?一定是盛朝用了邪术!”
是了,一定是这样,只有邪术,才会迷惑他的军队!
军师也失去了往日的从容之态,不住地回想——
这不可能啊!
如果盛朝有这样的气势,当年怎么会输呢?
只是叫那个没本事的小皇帝提前登基了十几年,怎么会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是哪里遗漏了?是盛朝又出现了新的将领?
他告了罪,惴惴不安地离开大帐,走到羊圈之前。
再熟练地找块石头,或者别的东西,砸向最里面的一团黑影:“滚出来!”
一次挫败,就足以让他恼羞成怒,尽显原形。
最近的时日,让他养成习惯,只要遇到了事情,就过来,将怒火全都发泄在那个少年身上……
看着曾经的少年将领如今只能和羊一样,在里面躲藏,他心中止不住快意——
盛朝无法保护你。
每次他都会说遮掩过得话。
不如早点投靠戎狄,如果他早点驯服,就不用再吃这么多苦。
只是那少年的骨头极硬,这么久了,也不见松口。
没关系,假若盛朝重新攻过来,他也不会留下那少年的性命。
只要他死了,就代表盛朝失去一个天赋绝伦的将领。
今日和往日一样,他来到此处,不住地往里面砸石头。
只是曾经会给一点动静的黑影,如今居然一动不动。
他这么快就死了?
中年人心道不妙,随手抓了一个人过来,将羊圈打开。
他不愿顶着羊膻味进去,叫别人帮他进去看。
那戎狄人嘀嘀咕咕了一句,不知道骂了一句什么,自己则是深入进去,掀开最深处的黑影。
他惊叫一声,用不熟练的中原话说:“长生天在上!他跑了!”
中年人几乎晕过去。
他顾不得脏污,快步走进去,果然,曾经的黑影变成一团毫无意义的稻草:“怎么回事,你是怎么看着他的!”
“早就说过,你如果看不惯他,完全可以把它送到牢狱里面去!”那人平白无故得了一顿骂,也不甘示弱,他看不惯这个盛朝人好久了,“你不愿意,只叫他呆在这里,羊圈又没上锁!”
没有食物和水,的确能够控制一个人。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中年人简直怒急攻心,急急忙忙跑去王帐,希望大王为他找人。
——
另一边。
少年蜷缩着身子,忍着胃部火烧火燎的痛,几乎站立不住。
他不能倒在这里,就算死,也要死在盛朝的土地上。
家里还有阿爹阿娘、还有弟弟妹妹……
他以为这次只是一次外出务工,很快就能回去,也不会错过春耕。
被他牵着的小羊发出咩咩的叫声。
经过多日的相处,他们已经很熟悉了。
城中戎狄出兵,防御松懈,才叫他找到机会,伪装成牧羊人,从城中逃脱。
只是走了一段路,看不见城墙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浑身都好痛……
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爬到羊背上,在茫茫的草原上,指了一个方向。
“去那边,乖,去那边。”
那是回家的方向。
倘若天底下真的有神佛,请让他回家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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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七十章
◎登基第六十二天(营养液满7000加更)◎
吵了好几日,也没找出能够领队的人。
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一定不能迷路。
自从有了防线以来,盛朝的军队很少去往草原,就算去,也是如太祖一般,随着大军出征。
在人多的情况下,自然不用担心迷路。
可是此次肩负责任,必须做到十全十美,一点错漏都不能有。若是让戎狄发现盛朝的目的,便会加强防御,或者更为干脆一点,带着剩下的东西,和盛朝决一死战。
那是明慕绝对不想看到的场面。
在主要兵力互相对峙的情况下,他们也无法做到大军开拨,前往草原。
场面一时间陷入僵局。
双方都在等破局的机会。
戎狄在等族人们送来一批新的火器,补充攻城资源;盛朝在找合适的领队,于草原中奔袭。
只看,谁能先得到机会。
明慕看着已经打好了框架,正在往里面运送东西的厂房,不由得叹气,第一千零一次感慨要是冠军侯在世就好了。
阚英将带来的点心递过去:“陛下?”
“我不饿的。”明慕拒绝。
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要他叹气,阚英就会条件反射地送来糕点。
是什么写好程序的机器人吗?
他有些迷茫。
但是为了不辜负好意,这些点心他都是揣在身上,等饿的时候再吃。
阚英道:“陛下不必忧心,一定能找到方法的。”
他对小皇帝的运气有一种盲目的信任。
明慕摇头,继续叹气:“这次就算运气再好也没用啊。”
难道天上能给他掉一个冠军侯?
想想就知道不可能嘛。
除却这个,还有一个问题,正在争执之中。
明慕想弄一批火枪出来。
但是现在的火枪,说难听点,和柴火棍子差不多。首先,装填弹药非常麻烦,得从前面塞,等好不容易塞进合适的位置,点燃后面的火绳。
就这,都不一定能让子弹顺利发出去,根据观察,这些“柴火棍子”有一半的可能性直接在手上炸掉。
就算好运气,碰上了另一半可能,顺利发射出去,但不一定能打到敌人,因为这些“柴火棍”的射程很短,不一定能够打到远处的敌人。其次,精度也很差。
简单来说,就是一无是处。
以前有人调侃,这些东西的作用还不如能够烧火的柴火棍,所以有了这样的别称。
有这个时间,他们更想研究戎狄用的火炮。
那些火炮的威力可比火枪厉害多了。
但明慕执意想“浪费资源”研究火枪。
现在的火枪发射方式不行,引燃方式也不行,但是这些都是能改进的,他甚至用不上近代时期“汉阳造”那样的水平,只需要做到燧发枪……
那些东西可是一直能够使用到十八世纪……
能够通过撞击火石,点燃火药,然后发。射。子。弹,比以前的老旧火枪合适多了。
而且,这是独一份的!
想想看,敌人甚至在远方,还没冲过来,盛朝的军人就人手一支火枪,直接把人打伤……想想就热血沸腾!
为此,明慕据理力争,专门分了一小块地方用以达成他的目标。
首先是高碳钢。
他完全没打过铁啊!只能尽量描述:纯铁之中含有约百分之零点六到百分之一点七的碳……
明慕至今没忘记那些匠人们如同看天书一般的眼神。
没有当面说异想天开已经是看着他是皇帝的面子上。
明慕不好解释,只能继续说:“不是现在的那种炉子,而是竖着的炉子……”
他对此时的炼铁技术一无所知,之前关注过这方面的书籍,也很少,大部分人将炼铁之类的匠技当成匠户们才会掌握的技术,根本不屑去询问。
而明慕对现代的高炉技术也只是一知半解,只知道里面发生什么氧化还原反应,将铁矿还原成纯铁……然后就再也不清楚了。
只是他的描述说出来之后,立刻有人恍然大悟:“陛下是说竖着的炉子,这种倒是有,先前在遵化时,他们都使用那种奇怪的炉子。”
明慕:!!!
看看看看,只要愿意沟通,思路这不就来了!
“你仔细说说?”明慕立刻凑过去问。
虽说,这些日子都已经习惯了陛下时不时过来,但这些匠人还是第一次和对方近距离接触,顿时手足无措。
手上满是老茧的憨厚汉子顿了顿,继续说:“具体如何,小人也不大清楚,只知道那些竖着的炉子能够炼出纯度更高的铁。但因为木炭的……呃……”
他挠了挠头,不知道怎么形容:“他们说木炭不能用,但是也找不到其他的燃料,就先放弃了,还是用以前的炼铁技术。”
明慕:!!!
太可惜了!
如果早点用煤炭,说不定盛朝的炼铁技术早就登上下一个台阶!!
天啊。
不过单纯煤炭好像也不行,得用焦炭——至于这个焦炭要怎么做出来,明慕暂时没有头绪。
总而言之,想要达到他的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明慕只能叹气,只能先让他们制作火箭以及火炮。
他前世并不是军事爱好者,对武器的了解并不多,可恶,如果能有机会回去,他一定多看……
可如果回去了,他还有机会能过来吗?
“唉。”明慕第一千零二次叹气。
“陛下,不若出去走走?”阚英尝试提出意见,“陛下来了之后,就没有见过北疆的风光吧。”
第一天晚上到的,第二天就扑在荒无人烟的山里,之后就是军营和此处两地跑……
甚至最近都在发愁,信里面应该写什么内容了……实在是没有东西写。
阚英苦口婆心:“前线局势稳定,这边也走上正轨,您弄得那个,呃,流水线,极为有用!如今伤兵也能来填充火药了。”
“实在不必细细盯着。”
流水线工作放在火药填充上简直再有用不过,拆分成无数个环节,交给不同的人去负责,如果出现任何问题,直接找负责人就行,还不用担心火药配方泄露……
在阚英的设想中,陛下不应如此劳累。
来到这里,不到处走走看看,算什么出行呢。
只能说这就是内侍和其他人的最大不同:他不是故意教唆帝王沉溺玩乐,而是实在不忍心帝王如此劳累,归根究底,帝王是他们一手看着长大的人——当然,奸宦除外,他们是真的坏。
就好比后世那句话,别人都只在乎你飞得高不高,只有他们在乎你飞得累不累。
明慕站起身,努力盘算了一下,发现好像还真没什么事了。
朝堂那边……折子只有寥寥几份会送过来,更多的都是皇后殿下一手处理了。
而这边的种种事情,都陷入了僵局。
他一个人再怎么想也没有用,很多事情,他都只了解一个表面,属于彻底的行外人,好比炼钢,明慕最多提出一个方向,都是臣子手下们在愁眉苦脸。
想到澜哥的手段,明慕只能暗自祈祷,祈祷他回去的时候,臣子们还能留口气。
对方看在他的面子上,也不会那么……过分吧?
“我们出去看看!”
明慕让人牵来他的小马,为了低调,脖子上的铃铛已经拿下来了。
他拍了拍小马,从袖子中递出一块冬瓜糖,喂给它。
现在身上的甜食点心很多,完全不虚的。
小马像是闻到了点心的甜香,蹭了蹭,仿佛还想再吃一块。
“回来给你喂糖块啦。”明慕摸了摸鬃毛。
其他点心加了米粉和水果之类,不知道能不能给小动物吃,还是谨慎为上。
帝王出行,按理说得有赫赫的仪仗,但明慕只是在周围策马跑一圈,处于军营后方,也不跑远,干脆一切从简,只带了一个近侍和几个亲卫。
不得不说,北方的平原让人看着心里开阔,心底的郁气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下消散于无。
在痛快的策马之后,明慕放慢了速度,小马开始缓步在草丛里溜达,时不时低头,咬一口。
闲下来时,消磨时光还是很快的。
只是在草原上跑了一圈,追几只兔子,再烤了带来的食物,明慕就看到了落日。
一个下午,就这么消磨过去了。
明慕有些恍惚,但是手里烤鸡的甜香让他低头,下意识地咬了一口。
抓来玩的几只兔子都已经放走了,明慕绝对不会吃野味!
不仅如此,在他的影响下,军营也很少吃了。
——
在另一边,少年捡到几只受伤的兔子。
它们跑得很慢,所以顺利被少年抓住。
他已经吃了几天的草,捡到兔子,恨不得直接塞进嘴巴里面。
但他不敢点火。
上风口处,隐隐约约传来了烤鸡的香味。
有现成的熟食,可比手上挣扎的兔子好多了。
少年将几只兔子捆起来,塞进隐蔽的角落,自己则是拿着一把磨好的石刀,慢慢地往那边靠近。
他似乎天生有这样的才能——
只要他想隐蔽,就很少有人能发现他。
不仅如此,但凡去过的地方,他就会牢牢记住,不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忘。
所以,他一定能回家——只要没有在路上死去。
身边的小羊蹭了蹭主人,被一把摁住,少年的声音沙哑:“你在这,我去看看。”
他很需要食物,非常非常需要。
下风口不容易被发现,少年匍匐在地上,小心翼翼地靠近。
只有两个人,一个看起来年岁不大,容貌精致,像是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玩的小少爷,另一个应该是他的仆从。
……不,不止。
在更远的地方,有人守着。
他们还有马。
少年选择了一个高处,能将这一片尽收眼底,冷静地判断,倘若他抢了食物,能不能有机会逃脱。
他勾勒出一个最佳的逃跑路线。
当然,想要逃跑的前提是伤到对方。若那个小少爷受伤,身边看守的人会以他为重点,能让自己有逃脱的机会。
可是对方是盛朝人……不是戎狄。
面对戎狄,他大可以下死手,可面对盛朝人,就不必这么……
纠结了半晌,少年放松了身体,倒在草丛中,心中茫然。
还是回去吃兔子吧。
只是当他预备顺着原路返回时,一柄长枪抵上他的喉咙:“你是谁?”
面前身着奇异盔甲的士兵满脸警惕,似乎只要他回答不好,这柄长枪就能瞬间贯穿他的喉咙。
“我是、盛朝人……”
长久没有和人对话的嗓音宛如锯齿。
少年咳嗽了两声,强忍着难受,继续说:“我是盛朝人,我没有恶意。”
像是发现了这边的异样,原先坐在地上休息的小少爷站起身,往这边走来:“出了什么事?”
“……小少爷,发现了一个敌人。”
侍卫担心这是专门面对陛下的阴谋,没敢直接叫破明慕的身份,而是换了一个称呼,手中的长枪微微一动,刺入了少年的颈脖,流出一点鲜血。
阚英立刻拦住明慕,不让他靠近:“那边危险。”
“没事,这么多人,难不成守不住我?”
明慕继续走过去,听到了“敌人”发出的声音:“……我不是敌人,我是、盛朝人。”
他声音着实沙哑。
见了人,明慕呀了一声:“快点放开他,这孩子……”
他实在没有见过这么凄惨的人。
身上几乎全是深一层浅一层的脏污,看不出原貌,衣服极为简陋,只能说勉强蔽体。
身形也极为瘦弱,看体型,年龄不大。
整个人只能看出一双眼睛,疲倦且坚定。
仿佛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走到这里的。
“先放开他。”明慕直接伸手,握住了长枪,“他是盛朝人,是同胞。”
在这漫漫北疆,任何一个盛朝人都有帮助的必要。
侍卫的长枪微微侧开一点,不叫陛下受伤,可还是抵着那少年,只道:“陛下有所不知,戎狄内部也有盛朝人。”
明慕:“什么???”
他有点震撼。
难道盛朝的内治已经糟糕到这种程度了吗?宁愿去草原上吃灰吃土,也不愿意在盛朝待下去?
“他们会抓掠盛朝的普通百姓,和部落的人通婚,代代下来,生出的孩子们已经和盛朝人没什么区别,然后再派遣到前线,用以激发边疆士兵的同情心。”
面对与自己相似的同类,大多数人会抱有一份怜悯之心。
而这点怜悯,被那些戎狄利用,造成了很多损失。
寥寥几句话,勾勒出一个明慕从未想过的战场。
他看了看地上的少年,又看了看侍卫,深吸一口气,道:“将他捆起来,送去军营。”
虽然一个盛朝百姓出现在这里很奇怪,对方很有可能是戎狄那边的奸细……
可就这么疑罪从有,让他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消逝,明慕做不到。
哪怕有万分之一的误伤可能,明慕都不会去做。
将少年的手脚束住,的确不会能伤害陛下。
侍卫收回长枪,遵从陛下的命令行动。
少年只觉得手脚都被结结实实地捆住,为了让他卸力,肩胛骨几乎叫他们掰得骨折。
很痛。
但是他活下来了。
他仰着头,仿佛是想去看那个出言的小少爷。
若不是他,在被发现的第一秒,他就会死。
他知道这里是哪,想要偷偷绕过战场,回到盛朝。可是防线看守严密,他不一定能混过去。
可是,跟着这人,他就有机会。
“别让他饿死。”
明慕其实想亲身上手,给这人擦擦,再喂一点食物和水。
但是这群人肯定不会让他做。
所以他将几人支使得团团转:“先给他喂一点水,再给他喂点东西。”
为此,明慕特地贡献出手上积攒的几块点心。
地上的少年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的手。
“他应该饿坏了。”明慕注意到那少年的目光,将手里的点心递给阚英,“不能直接干吃,放在水里泡一泡。”
在燕都时,糕点都不是配白水,而是各式各类的茶,才能彻底激发其中的味道。
但现在一切从简。
阚英还挺不情愿的:“……小少爷饶过他一条命就很好了,何必如此?若……小少爷一会饿了,又怎么办?”
明慕:“……你是不是忘了我才吃过东西?”
再者,他看向军营的方向,又看向近侍:“这点距离,总不能把我饿死。”
能将这个少年饿死倒是真。
一碗糕点糊糊下肚,少年总算有了力气,也能说话了。
几人要把他带走时,他扭动着不愿意配合,声音清楚了一些:“……我的羊。”
“我的羊,在那边……”
明慕微微点头,立刻有人前往刚才少年藏身的地方,牵出了一只半大小羊。
小羊咩咩叫着,小跑到少年身边,蹭了蹭他。
这一幕倒是让明慕柔和了神色。
反观他身边的侍者和亲卫,都露出了警惕的眼神——
这只羊身上有戎狄的标识。
——
由于中途出现了意外,这场短暂的出行临时结束了。
不得不说,除了明慕,其他人都松了一口气:
总算能将手中的烫手山芋丢出去了。
不论是其他人审讯,还是如何,都不关他们的事。
也不至于一路上提心吊胆。
但他们不清楚一点。
——天。朝人可是很爱看热闹的。
明慕如是说。
特别是如今手上又没什么事,军营里也没什么事能插手,工厂那边已经出现了研究停滞……
只能说,明慕能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
甚至连工作到一半的出行他都答应了——以往只有皇后殿下能叫他出行呢。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现成的热闹,明慕怎么可能不会凑上去?
要不是身份特殊,他甚至想亲自问话。
而且肉眼可见的是,不仅是近侍,就连军营里面,大部分人都愿意惯着陛下。
直到让小皇帝坐上首审的位置,阚英还没反应过来,甚至十分想叫陛下离开。
去后方,去别的安全的县,休息几日,逛一逛玩一玩,也比在这看着人审讯好啊!
要是见了血,惊到陛下,这些人能担责吗?!
他在心里无声咆哮,但是见到陛下近日难得的、神采奕奕的脸,又将那些不同意的话咽下。
算了,陛下高兴就好。
可能在场的人中,只有明慕觉得自己不是来玩的。
在忙碌的情况下,可能询问得不那么仔细,草草定罪。所以他是想接下这件事的。
不过好想都觉得他不适合这件事。
总之,秉持着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明慕选了一个官衙的小房间,没让这场讯问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因此,后世有一大部分人都以为,盛朝的冠军侯,是如天神降临,出现在北疆,是嘉元帝“天子”身份的又一重佐证。
此时没有白炽灯,明慕只能点了蜡烛暂时替代,严肃问道:“你是谁?为什么出现在北疆?”
为了让此人有力气回答,在正式开始之前,还专门给他灌了食物和水。
那只小羊也在一边,负责提供安全感。
“我住在郑家村,上面是宁远县,我在家里排行三,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底下还有两个妹妹。”少年被松开了手脚,虽然这样的场景让他不安。
但是他回来了,回到盛朝了。
心中积郁的种种情绪在此时陡然爆发,泪水忽然流下,他止不住地哭泣:“我叫小羊,今年春耕的时候后,家里没有余粮,有一个人说,带我去做工,给了家人一些粮食,所以我跟着来了。
“但是他是骗子。他直接带我去了北疆,说、说我以后是很厉害的将军、不能为盛朝效力,要帮戎狄。
“我没有同意,他就把我关在羊圈里。”
再怎么冷静,这人也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能拼尽全力跑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明慕听呆了。
“宁远县是西宁府治下?去问问,那边有没有郑家村。”
虽然只三言两语,但明慕几乎已经确定这少年来自盛朝,只是被一个拐子给拐走了。
那个拐子很有可能是盛朝的奸细,用这种话诱骗无知少年。
他短促地下令,又道,“叫这孩子暂且休息,既然是盛朝人,便不必如此……”
可别人的感触比他更深一点。
——梦中,陛下身边确实跟着一位少年将军。
勇猛无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