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庆冯连海小子住得太阔气了,独门独院一栋靠河边的两层红楼,墙面贴的都是欧式瓷片,庭院倒不是很宽,只有几盆盆景,中央竟然有一棵腊梅,虬干铁枝,花骨朵朵,看得我们满心愉快。上面还有一个大阳台,由四根廊柱支撑。
我领着辛龙华和她的女友,我牵着李莎莎的手,她不让我搂她的腰,说我咯吱她,她怕痒。
经过一番寒喧、引见,彼此握手、敬烟、喝茶,就算认识了。辛龙华和彭连海都是社交界的好手,根本没有陌生感;只是蒋哥暂时还不习惯辛龙华的派头,不敢称他大哥,只乐呵呵地称他辛总。
蒋哥却乐呵呵擦擦手,先与于伶握手,于伶戴了黑丝手套,没什么;李莎莎麻烦了,她那又修饰得白皙水嫩的纤纤素手,真是与蒋哥黑糙的手天壤之别。
“蒋哥,我的拜把兄弟。”
“蒋哥好。”她竟然主动握了握蒋黑青筋暴露,掌心结满茧子的手,蒋老四还把另一只手搭上去,似乎还有意摩裟一下,嘿嘿笑着。
“老弟有眼光,有眼光。貌如天仙,貌如天仙。”蒋哥嘴里喃喃地说。
“老四,看你把小妹握痛了,还不撒手。”嫂子金小英打趣道,慌得蒋哥松了手,美得眼眯成了一条缝。
下面的客厅很大,足可以开舞会,上面还高吊了水晶灯,墙面贴着壁纸,神龛还供着忠义公关公。冯哥一进屋先让我们给关公上炷香,还推倒金山,拜了几拜。
蒋哥来劲了:“各位兄弟,今天我们聚在一起是缘分。我提议,我们在关老爷面前拜把子,喝血酒,义结兄弟。如何?”
“同意。”
“同意。”
他们都同意,我也跟着同意。不就是喝血酒,盟个誓,有啥了不得的。蒋哥就喜欢搞这套,遂他的意吧。
天啦,蒋哥从后备箱牵出一只四蹄捆绑的麂子,毛色金黄发亮,油光可鉴,长着猗角,那眼睛真美,特别是瞳仁,睁开来,亮汪汪地很有神彩,像美女一般秀丽可爱。
我看得很入神,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光滑的皮毛,手感温热,四肢健美,身段窈窕。它用怜爱的眼光瞅着我,一眨不眨的,一会儿竟然有大颗大颗的泪珠,原来蒋哥拿了海碗和尖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