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1
八十年代末,科技厅许多单位招聘了一批大集体性质的职工。
镜头2有些人坚持到现在,转成了事业编,有些人跳槽干别的事情去了,没有赶上转正成事业编,有些人至今还在社会上游荡。社会保险没有着落。
镜头3吴红梅,原激光所工厂工人,身材挺好,五官清秀,四十五、六岁了,年轻时的丰韵犹存,临近退休了,还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她二十年前是激光所工厂招聘的大集体职工,没干几年就离开自己找事做去了。
镜头4年轻的时候不介意保险问题,上了年纪才觉得养老保险重要,到原单位找。
镜头5吴红梅就是这样:“跟自己同时进工厂的人已经进编,都已经是有编制的人了。”
镜头6眼看着要到退休的年纪,没有养老保险,自己着急,家人也跟着着急。
镜头7她三番五次的找所里,还找到退休的老领导,证明她是激光所的人。
镜头8有次竟拿着信封装的几千块钱往丁朝阳兜里塞。吓得丁朝阳像踩上地雷一样,赶忙把她推了出去。
镜头9所里由丁朝阳接手此事。经过了解,认定她是自己离开单位,去寻找生财出路,单位没有责任,现在已经离开单位二十多年了,应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己负责缴纳保险金。
镜头10人在年轻的时候都会有择业跳槽行为,但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愿望,实在是自己的原因,单位只负责在单位期间的待遇,离开了就要自己负责。
镜头11吴红梅强调是单位不让她上班的,所以单位要对他离开负责。
镜头12她不停的找所里,找厅里,找原来的老所长、老职工,说明:“自己离开是无耐的选择,因为当年回家生孩子,回来上班所里不同意。多年找领导,都一直不理。一起招聘来的大集体职工,陆续已转为事业编制,自己被落下,所里应该负责。”
镜头13她最后想到诉讼法律。有律师告诉她先仲裁再诉讼。
镜头14于是没过多久,激光所就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厅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的一份仲裁协议通知书。
镜头15相同的问题,别的单位也有,都因为离开单位太久,单位资金不足,拒绝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