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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美女,夜夜笙歌

涵盖范围很广,从编写书籍的文人,到目不识丁的农人,但凡是有所了解的,都可以去燕都研究,若是家中有事不能离开的,也可以在本地申请,会有一份农学书送来,试图给些启发。

近年以来,天气越来越冷,要做好未来几十年天气突变的准备。因为天气影响,农业一定会受到强烈打击,粮食减产是必然的,但朝廷会和百姓共同进退。

盛朝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

这封文书很简短,生字不多,作为家里唯一的读书人,少年顺利将里面的内容全都念了出来,高高兴兴地开口:“阿娘,陛下在想办法呢!”

妇人心中一松,几乎流下泪来。

农人最害怕的不就是这个吗?天气变化,收成减少,养不活一家老小,为了填饱肚子,去吃野菜、树皮、观音土。

没有人会给他们兜底,除了现在的陛下。

一开始,有百姓觉得是陛下刚刚登基,为了收敛民心才做出种种事迹,几年之后,说不定就会放松,逐渐恢复以往朝廷高高在上的样子。

但几年下来,对方从来没有放弃过,一直坚定地践行着目标,从来都将百姓放在心上。

就算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不动容。

她抹了抹眼睛,神色果决,道:“叫家里的老大老二都回来,研究研究陛下说的那个农书。大家种了一辈子地,难道不比燕都的高官了解土地吗?”

不管农书有没有用,起码现在,大家都略略放松,心里有了奔头。

——朝廷不会放弃他们的。

——

辽东,黑山白水。

这里原住民很少,在天气逐渐变冷之后,更是人迹罕至,只有女真一部还在这里有所留存。

他们穿着简陋的兽皮衣服,很多东西还需要和高丽、盛朝交换,不然基本活不下去。

部落首领远远地看着盛朝,眸中闪过一丝贪婪。

假若有一日,他们成为盛朝江山的主人……

那大片大片的耕地,北疆大面积的草场,还有许许多多的粮食。

假若这些都是他们的……

还没等畅想,身边的声音就打碎了他的幻想。

“首领,这次的贡品已经准备好了。”

每年的进贡是族里的大事,唯有进贡,才能去盛朝的中心,皇帝还会赏赐一些东西,依靠这些,他们才能更好地活下去,不用去依附高丽。

和盛朝高高在上,满不在乎的态度相比,高丽更惹人厌。

看到收拾出来的珍奇,首领眸中闪过一丝不甘。

很多东西他自己都没享受过,现在要全部给盛朝皇帝。

而且,他们的部落很小,这些东西也不会被盛朝重视,他至今记得去年进贡时,接待住的地方不大,虽然有暖暖的地龙,但是没什么人愿意搭理他们;贡品也被放在了最后,很有可能随便找个地方塞了。

于他们而言珍贵的宝物,盛朝的皇帝却已经看惯了。

最后只在殿外最偏僻的地方参加了宴会。

殿内暖融融的,就算在最末排,也能看到歌舞,杯中的酒更是清澈,和部落内的酒完全不一样。

越是对比,越是不甘,越是……贪婪。

幸运的是,和他相同想法的部落,居然不少。

想到去年和安南部落首领的一次交流,首领脸上的不甘心逐渐收敛,最后露出一抹微笑:“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燕都了。

第106章第一百零六章

◎登基第九十八天◎

盛朝的这片土地,从来不缺乏觊觎的人。

除了女真,就连安南也蠢蠢欲动。

安南与南诏毗邻,早年间双方关系不错,就算偶有冒犯盛朝之举,也是同进同退,也算得上盟友。

只是几年前,老安南王去世,几个孩子蠢蠢欲动,最后上位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儿子,如今初初登位,才在去年接到了盛朝皇帝的诏书,就立刻找上了女真。

至于挑上他们的原因也很简单——足够穷,距离燕都足够近。

自从北疆的戎狄被荡平之后,其他的游牧部落不敢往这边迁移,害怕惹到盛朝,自己也沦落到灭族的下场。这片大好的疆场,顺利地被盛朝全部收到手中。

和周围的其他小国相比,女真的确是距离最近的。

他们的交易内容也很简单,安南会提供一批物资,让女真帮忙探明盛朝在北边的虚实。

北方是盛朝皇帝关注的重点,尽管内情清楚的人不多,对于他们异族而言,北疆更是模糊一片——但原先最重要的防线,现在难道没有任何防备吗?

如果有,那在北疆的军队究竟是更上一层的精锐,还是普通守边的士兵?如果没有……便是天大的好消息。

不过全程下来,他始终没有将女真当做是可以平等对话的一方,所有决定都是居高临下。

说到底,对方至今没有被盛朝消灭,不过是因为自身较弱,并且蜷缩在辽东那一片罢了,说起战斗力,或许还不如他们手下最普通的兵将,就像是一群还没有开化的猴子,实在没有担忧的必要。

女真或许清楚他们的想法,或许不清楚,这有什么关系呢?

但是安南的物资并不容易获取,最后拿到手的,还是盛朝近年才推行出来的一种东西——纸币。

这些纸币分了大小不同的面额,手感也有所不同,并且下了大力气做了防伪。起码迄今为止,这些纸币很少有人做出一模一样的伪造品。

不仅他们内部使用,也逐渐在近日的国家上使用,简直强迫性地让人接受这种奇怪的纸币。更可悲的是,周围的小国已经快要习惯了。

甚至这种纸币,挽救了不少缺少银子的小国,避免出现经济崩塌的情况。

现在送到他们手上的,就是这种纸币,给了足足二十万钱。

对整个部落而言,的确是一笔巨款,起码足够一年的物资供给。

但女真部落的首领还是有些不甘……分明,他也是一个部落的首领,居然只给了这么一点?基础的生活的确足够,可若是想享有黄金、珍珠之类的宝物,就完全不够了。

他忍下了这口气。

等进贡的队伍出发后,首领找来自己的亲信,开口道:“这些日子让你们准备的,现在如何了?”

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要探明虚实,一场不大不小的战役是最好的方式。

但他们不能做主动挑衅的一方,防止被盛朝完全覆灭。

那么嫁祸,就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首领放心,已经准备好了。”

由于生活在辽东,女真擅长打猎,很多珍奇的动物会出现在他们手上。最典型的一种就是海东青。

这种鸟只在辽东附近生活,身形中等,极为灵活,非常受欢迎。每年都要放在贡品之中,送给盛朝的皇帝。

那位皇帝或许是喜欢的,有人说,某次打猎,看到了陛下身边飞的鸟儿。

从那之后,海东青一跃成为盛朝燕都人最喜欢的猛禽,只是距离辽东甚远,无法捕猎,但受宠的人家会得到陛下赏赐的贡品。

除了燕都,守在北疆的军士也很想要。他们靠近辽东,却因为不了解这种鸟儿的习性,所以总是空手而归,但女真却是极为擅长捕猎。

所以他们做了一次交易,不少人凑了钱,花五万钱买一只鸟儿。

相比安南的“抠搜”,这些盛朝军士简直大方得不可思议。

首领甚至有贩卖海东青的想法……不过总算按捺住了。

任何宝物,如果泛滥,就不会再有原来的价值。

这一点首领比谁都了解。

他略略沉思一阵,对手下道:“那今日就和他们交易,将海东青给他们吧。”

手下点了头,立刻去准备。

关在笼子里的猛禽极为凶悍,不停地扑腾翅膀,发出阵阵的尖啸,看起来很精神的样子。手下相信,如果打开笼子,海东青一定会冲出笼子。

可是这只不一样。

这只被喂了药,现在的精神熠熠只是暂时的,送去燕都军士手中,不出七日,就会意外暴毙。

到时候,再根据对方的行动开展下一步。

手下想到首领的计划,放下了笼子上的围布,将笼子装车,送去他们约定交易的地点。

到了之后,几个盛朝军士已经等待多时了。

他们看起来年岁都不大,其中一个圆圆脸的少年极为活泼,见到人影,有些不耐烦地说:“你们怎么才来?”

女真虽然有自己的语言,但盛朝话是必须学习的一项,不然基本生存不下去。

手下的盛朝话已经很熟练了:“海东青性情凶悍,不易捕捉。”

说话间,他掀开了围布。

几人的注意力立刻被这种鸟吸引,凑过去看,早将这位女真人抛之脑后,嘴里絮絮叨叨的:“看起来不错。”

“身形小了些,我记得老家有一种鹰,比这个大。”

“若是那么大的,陛下就不好掌控了,还是这个好。”

几人简单讨论了几句,干脆利落地给了尾款,随后推着车,带着这只鸟回去。

手下有些眷恋地看着那只鸟,有些可惜。

就算是他们,想要抓到这种鸟,也要废不少功夫,海东青更是勇气、勇猛的象征。在那群盛朝军士的口中,居然是都不必在意的。

这种落差让人心生失落。

但是没关系,这些小看他们的人都会付出代价。

几日后,手下收到盛朝军士的信,心中终于尘埃落定——

海东青死了。

还是原来的地点,还是那群盛朝军士,他们一脸不忿的样子,道:“你们怎么回事?这才几日,怎么就死了?”

他们花了不少钱,可不是为了买一只死鸟回去!

原先还想教一阵,等陛下来北疆避暑打猎的时候,送上去以供欢心,怎么计划才实施了两日,那只鸟居然死了?!

他们都快气疯了!

“稍安勿躁,当天的情况你们都见到了,海东青分明神采奕奕,为什么会忽然死掉?”手下熟练地推锅。按理来说,这件事的确不是应该他管的,“是不是你们军营中有问题?”

军士早早就考虑到这一层,已经将军营上下翻了个遍,靠近海东青的也都问了。

他们的计划得到长官的首肯,很受关注,所以其他人都算配合。

“没有,你别狡辩。”圆脸军士反驳,“军营内部我们早就排查过。”

如果海东青是如此容易受惊、死掉的鸟,这群人敢当做贡品献上?

若是给陛下死掉的动物,不说陛下,盛朝的上下官员就能活撕了这群人。

所以突然暴毙,就是异常。

手下依旧是不急不缓的样子,咬死了那天见到的鸟没问题,如果坚持,倒是可以半价再买一只。

双方都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说一定是对方的问题,没办法,盛朝的军士只能接受了这个提议,重新凑钱卖了一只鸟儿。

同样的,这只海东青也在几日后死掉了。

这没问题才有鬼了!

连续两次都有鸟死掉,他们军营里又没有放砒霜!

等到他们再去找人讨要说法的时候,态度强硬:“连续两次,从你们这购买的海东青死了,一定是你们的问题。”

“是吗?”手下的态度不急不缓,甚至有种轻佻的意思,“可是我觉得我们的鸟没问题。你们养死了两只,我才应该找你们麻烦。”

军士们:???

你在搞笑吧?!

圆脸的少年更烦他了,又嫌弃这人靠得太紧,推了对方一把:“滚蛋吧,狡辩什么?”

没想到只是轻飘飘的推拒,对方居然立刻喷出一口血。

军士们:!!!

这下看不出他们是碰瓷的就有鬼了!

圆脸少年往后退了一大步:“我用力不大的,你们可别诬陷。”

手下摆了摆手,仿佛是示意自己没事。

双方不欢而散。

三天后,手下死了。

与此同时,女真首领的国书启程,语言凄惨,哭诉着让盛朝皇帝为他们做主。

而私下间,他“管束”不住手下们的悲愤,两边出现了几次冲突。

尽管如此,一个军营的兵力,他们还是不甚了解——不论出动多少人,对方总能轻松摆平,但对方的训练倒是稍稍清楚一些。

比如每天晨起跑步、打拳、布阵一类……只是看不太懂。

就这么拖延了几日,国书或许才送到燕都,没能叫盛朝的陛下看见,可他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等国书回来,不论如何,都会给这件事画上句号,他们以后想要试探,会更加艰难。所以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完成任务。

于是首领下了命令,开展全面攻击。

——

明慕和明璇开始冷战。

准确来说,应该是单方面的冷战。

具体表现在对方不愿意和他说话,一起吃饭、一起读书、一起处理政务,就是不愿意主动和他说话。

就像是一只软刺猬,叫人无从下手。

而对方的诉求也很简单,不希望舅舅提前离开,希望对方能一直在燕都,起码六十岁才能走吧!

明慕听到之后差点厥过去。

六十岁!

说难听点,本朝很少有活过六十的皇帝,明慕都怀疑他们老祖宗没有长寿的基因。

到六十说不定坟头草都五米高了!谁家临死前还要当皇帝干活啊。

反正明慕不想。

他难得在明璇面前表现出强硬的一面,不愿意答应:“太迟了。”

对方嘴一撇,泪珠子就滚下来了。

明慕简直头大。

总而言之,冷战就这么开始了。

“唉。”

明慕叹气。

他手上拿着农书·入门版,上面的字好像在发飘,一句话都看不下去。

想在四书五经上添加句读,在没开始做之前,本以为会是一件很难的事。

实际上也还好。

现在村学遍地,只要规定先生们的教习方法就行,礼部的卷子也是根据教习方法出。

至于之前的种种理解,算是完全摒弃了。

这招釜底抽薪,不管你们想做什么,想怎么念,考试只考一种。

想要坚持自己家族的流传方法也可以,明慕从来没有阻拦过,但没考到好成绩可就和朝廷没关系了。

一开始听到句读的消息,还有读书人静坐抗议,现在简直迫不及待去学习新的句读方式,生怕自己被拉下。

至于其他书籍,明慕弄了燕都的图书馆,一应句式全都是崭新的,不至于叫人看不明白。

他解决问题的方式非常简单粗暴,但很有用。

现在的农书也是新的,起码不必在读书的时候,还要考虑这句话的意思。

“唉。”

明慕翻了个身,继续叹气。

他看书也不好好看,翻两页就想放弃,特别是知道有很多人跟着一起研究之后。

现在半躺在椅子上,半天都翻不了一页。

“唉。”

“小囝这么发愁?”

听了三声叹气,任君澜就忍不住了,放下手中的账目,走到明慕的身边。

原先二人处理事情还会分开,起码互不打扰,休息的时候倒是会聚在一起说话。用明慕的话来说,很像学生时期的早恋(?)。

上课都看不到一眼,下课的时候有说不完的话。

但是任君澜因为不知名的原因,非要和他坐在一起。

这就……

原先的感觉瞬间被打破,做什么事都有人在一边看着,瞬间从早恋懵懂变成了见到教导主任的惧怕。

倒不是说对方是教导主任,而是一种风格……

好比此时。

见到明慕歪歪倒倒的风格,任君澜的语气有一丝不赞同,将人强硬地捞起来:“坐好。”

明慕就像一只娃娃,任凭对方摆弄。

等端端正正地坐好,对方又问:“是为了朝堂的事发愁?”

明慕摇了摇头。

任君澜的脸色好像更不好了:“她都这么大了,过几年就要成亲,怎么还是一副没长大的样子。”

明慕一言难尽地看了对方一眼,道:“阿璇二十岁以前,我是不赞同对方成亲的。”

现在虽有男子用的避孕药物,但不十分保险。十几岁就结婚,早早地生孩子,会对身体造成很大的损伤。

二十岁都觉得早了,最好是在二十五岁。

或者干脆从宗室里面抱养一个。

虽然这样对那孩子的父母不大好……但明慕希望,阿璇还是少受一些伤害。

“小囝不清楚。”任君澜摇了摇头,“本朝女帝,多在登基前育子。”

女子分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登基的前几年,朝中事情多,又要守孝,不适合育子。而后面时间,一心扑在朝政上,反而觉得育子浪费时间。

况且孩子不要多,一个就行。所以很多皇太女会在上一任皇帝身体健朗之时,诞育子嗣,若是教不好,还能及时抓起孙子培养。

而本朝,太子或者太女之位极为稳固,就没有废太子的先例,只有太子去世,重新立太孙。

这也是长公主被诟病的一点,她二十多岁都没有成亲,更别说子嗣,地位就有些不稳。

培养宗室倒也可以,但也不是想抱就抱,多会选择与自己血缘相近的。不然恐会宗室大乱——谁都有当皇帝的可能,我何必囿于血缘当个小透明?

到时候,藩王叛乱恐怕会重现,盛朝内部出现动荡。

但和明璇血缘相近的……

明慕顺着任君澜的思路想了一会,惊恐发现:除却先帝遗腹子,好像就没有别人了!

叫先帝遗腹子或者他的子嗣登基……也不是不行?

明慕更为头大,道:“女子真是不易。阿璇如何,还是看她的想法,她想做什么,我都支持。”

他看的很开。说实话,封建时代以血缘维系王朝关系本来就是很不靠谱的,不可能世世代代都是明君,好比先帝。

等到思想解放,更先进的观念传入盛朝,说不定就会自发调整,废除这项久远的制度,逐渐回归前世——那才是健康的方式。

既如此,何必纠结于血缘?

不过现在讨论这些还是太远了,现在明璇才十岁呢。

明慕想到先前的问题,继续叹气。

见话题又拐了回来,任君澜也跟着叹了一口气,问道:“难道小囝会因为郡主的哭求,就一辈子留在燕都吗?”

听到这个问题,明慕缓慢地眨了眨眼。

不,他不愿意。

说起来很凡尔赛……但,他一开始的想法,就是等到继任者长成,就离开燕都。

任君澜见明慕的神色,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此时更是问道:“既然已经有了答案,为何还要苦恼?”

因为……不希望明璇伤心。

那孩子从小离开父母,千里迢迢来到燕都,母亲几乎一封信都不来,仿佛忘记了这个孩子,如果他不多疼惜一些,阿璇岂不是太可怜了吗?

明慕一直崇尚快乐教育,不会主动给明璇太多压力,只是一点点地教导,希望对方长成为可靠的大人。

明慕继续叹气:“这其中很复杂。”

“再复杂也有解决的方式。”任君澜堪称不依不饶,“她已经长大了,小囝可以说清楚。”

省得对方再有奇怪的幻想,还叫小囝在燕都一直陪着?难道她还是五六岁的孩子不成?!简直做梦。

任君澜的教育方式和明慕大相径庭,恨不得在对方五岁的时候就直白地告知真相,但是那孩子来了燕都后,教育方面被明慕全盘接手。

小囝的一贯心软,才造成了如今的局面。

明慕对任君澜某些想法不敢苟同,但有一句话说得不错。

——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他们又不是没长嘴!

“你说得对。”明慕放下书,披上大氅,拿上收录,做好出门的准备,然后义无反顾地离开了温暖的殿内。

任君澜唯有沉默。

庆华宫就在旁侧,倒是不需要走太久,明慕很快就到了。

走进殿内,他拍了拍身上,有些发抖。

这天气越来越冷了。

庆华宫也没有宣政宫那么温暖。

或者说,宣政宫的地龙是独一份的温暖,澜哥甚至只穿着单衣,只有他,觉得差不多。

“舅舅!”

明璇见到了明慕,立刻奔过来,叫人多上火盆。宣政宫有多温暖她是清楚的,庆华宫完全不能比。

“天气这么冷,舅舅来之前也不说一声。”

冷战哪有舅舅的身体重要?明璇心中虽然还闷着气,但主动打破了僵局。

“不是什么大事,正好想来看看你。”

明慕摸了摸明璇的头,很快放开,眉眼弯弯,道:“感觉阿璇昨天才是一点点大,今天就长这么高了。”

记忆中阿姐的样子已经很模糊了,明慕依稀记得,对方个子很高,性格果决。

“舅舅……”明璇有些失落的样子,低着头,“我还是希望,不要长大了。”

长大就要和亲人分开。

想了想,她又改口,说:“不,还是要长大。”

长大了才能帮舅舅,不用只在旁边看着,去和一群小屁孩念一些无所谓的书。

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出现了割裂感。这些日子没有主动找明慕说话,也是因为明璇在默默调整。

等到调整结束,她应该就能面对舅舅要离开她这件事……

“阿璇在纠结什么?”

头上的小揪揪似乎被捏了一下。

明璇抬头,看见舅舅冲她笑。

“我们是家人,这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的。”

从某种角度来说,明慕很能理解明璇的想法,来到陌生的地方,只有一个人作为媒介,难免将对方当做救命稻草,无限地贴近。好比一开始,幼年的明慕不自觉跟在发小肖晓的身边——他无法装载前世的记忆,只根据自己的直觉行事。

归根究底,是缺乏安全感的一种表现。

不过没关系,他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足以让明璇重新建立出安全感。

第107章第一百零七章

◎登基第九十九天◎

往后几日,明慕做什么事都喜欢将明璇带在身边,给了对方黏着的机会。

所有人都很满意,除了任君澜——笑话,他觉得自己黏着的时间都不够,怎么会想分给其他人?

有郡主在身边,他想要和小囝亲近一些,都不能了。

但也没什么办法。小囝对明璇的怜惜简直到达顶峰,他根本没有插手的机会。

特别是最近。

先农礼是太祖年间留下来的习俗,具体内容是天子会在燕都南郊的农田中亲自耕种,并祭祀“先农”、“山川”、“日月”、“风雨雷电”等多位神明,以示皇家对农业的重视,鼓励百姓辛劳耕种。

因为天气变化,土豆退化的缘故,今年的先农礼更是格外重视,早早就开始准备。

在这种场合,皇帝带着太子是理所应当的。

任君澜有些气闷。

他坐在御花园的一边,眼神幽幽地看着不远处在裸露的土地上,亲密和睦的二人,心底的不甘都快溢出来了。

明慕没有注意到恋人的情绪,跟明璇介绍先农礼上需要用到的东西:“看,是牛。”

明璇看到内侍们牵来的牛,好奇地上前摸了摸。

她见过许多稀奇的动物,天下珍奇都塞在了皇宫园林之中,有专人看护,什么老虎、白孔雀、大象……甚至还有一种名为狮子的奇异生物。

听舅舅说,中原不产狮子,这些动物是别的小国上供的贡品,还是一个族群。因为少见,刚刚来燕都之后,引发了不小的稀奇,朝中还有人专门写诗。

总之,牛羊这种相对来说较为普遍的动物,一般是不会出现在郡主面前的。

“牛是农民的好朋友。”明慕引着明璇过来,摸了摸牛角。

他换了一身方便行动的简短衣裳,虽有些冷,但是活动开就好了。

这只牛是专门经过兽房内侍训练过的,已经褪去了凶性,极为温顺。更何况,牛这种生物,也不会突然发狂。

前两年先农礼都是这只牛,明慕都快和它熟悉了。对方也很给面子地低下头,方便眼前的二人动作。

“可以轻轻的摸一下,小心不要伤到它。”明慕细心地引导明璇,“今年打算带上你,所以你一定要和它熟悉才行。”

前两年因为明璇年岁不够,所以一直观礼。

明璇认真地点头。

一应农具也都全部拿了过来,她一个个看过,在心里默默地和书上进行对比。

大体还好,只是某些细节有出入。

“舅舅,这是宫内的改进吗?”明璇抬头问。

“不是。”明慕摇了摇头。

先农礼早在周朝就有记录,历代以来,凡是统一的王朝,皇帝都少不了先农礼祭祀。

不论初衷是什么,具体的内容又包含了什么,经过漫长的时间流逝后,这项祭祀已经变成了表面功夫,先帝时,也只是扶着犁走两步,就算祭祀成功。

以至于,宫内的农具进化方向不是实用,而是美观。

明慕细心地讲了原因,随后指了指农具上多出的细节,道:“这些就是追求美观的后遗症。”

他在第一年先农礼时,看到农具后就觉得不对劲。

扶着犁走了两步,更是疲惫不堪。

简单来说,就是难用,非常难用,简直违反了人体力学的难用。

表面的装饰倒是一大堆,好看归好看,用起来简直反人类。

不仅人难受,背着犁的牛也很难受,只是忍耐着没有叫唤而已。

追求美观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实用性,比如增加不必要的装饰、镶嵌黄金、白银、珍珠等等……不是农具,更像是艺术品。

明慕摸了摸雕刻了精美纹路、甚至散发着淡淡木质香味的犁,心中叹气。实际上,他提过去农家找一个真正干过活的犁,用以先农礼的祭祀。这个想法却遭到了朝堂内外的全部反对。

归根究底,和“天子”这个身份有关。天子象征了很多东西,逐渐成为了一个代表性的符号,而不是单纯的人。简单来说,要保持距离感与尊贵,才能作为一个神灵的人间化身,让百姓信服——

很扯的理由,但却是时代的特色。

明慕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干脆利落地放弃了,转而让宫内造司多加钻研,最后研究出了兼顾美观与实用性的农具,用在了此时。

听他说完,明璇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可她看了一眼,见明慕微微蹙眉,似乎有些不满的样子,主动问:“舅舅还是觉得不好吗?”

“阿璇,要记住。”

任何事情都有双面性,在臣子和皇室营造威严的同时,上层的人也失去了对底层的直观感受。好比逐渐走向精致化的农具,好比已经变成表面形式的祭祀礼仪。

明慕低头,和尚算懵懂的明璇对视:“不要忽略百姓。”

明璇用力点了点头。

让太子代行礼仪是权力交接的重要过程,明璇年岁渐长,可以逐步地加入朝事中,明慕也可以宣告对其独一无二的态度。

所以,让明璇学着耕地是先农礼上重要的一环。

只是明慕体力不大行,跟着走了两趟就有些气喘吁吁,力气也不够,最多起个表率作用。

任君澜见缝插针。

他施施然走过来,帮忙扶起了犁,道:“我来吧,小囝。”

“你的蚕养得如何?”明慕眸光流转,问道。

与皇帝的先农礼相对应,皇后的先蚕礼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毕竟织布也是农业社会中重要的构成。

当然,这项礼仪也逐渐变成了摆设,古时皇后还得照顾几天要用到的蚕,现在全部都给了内侍处理,当日只需走个过场。

并且,由于先帝的皇后早早去世,先蚕礼已经废弃了许久,这几年才重新捡起来。

任君澜一顿,很快找到了理由:“自然养得不错,现下在暖房中,陛下要看看吗?”

明慕立刻摇头。

他挺怕虫子的,特别是那种软软胖胖的虫子。之前好奇去暖房看过,里面密密麻麻的咀嚼蚕叶声音让人头皮发麻,当天晚上还做了噩梦。

主动提起这个,堪称自讨苦吃。

他干脆利落地松了手,将农具交给任君澜,又摸了摸明璇的头:“让皇后殿下来教你,如何?”

明璇乖巧点头。

整个先农礼会耗费一上午的时间,明璇年纪小小,也不会让她耕多少地,整个过程还算轻松。

而女真的国书,也是在这种其乐融融的氛围之下,送到了宣政宫。

面对正事,明慕和明璇露出了如出一辙的严肃神情。

轮流看完后,明璇首先开口:“我觉得不可信。”

国书上只是片面之语,首先就是说军营不会养,所以造成了两只海东青的死亡。

那种鸟明璇见过,很亲近舅舅,但因为出去狩猎的时候不多,都放在兽房豢养。生命力堪称顽强,先前跋山涉水来到燕都,还精神奕奕,差点伤了一个官员。

现在说,居然送去了军营几日,就养死了?

这谁会信!

“他们或许看中了钱财,故意送了不能成活的鸟。”明璇冷静道,“或者说,他们有别的目的。”

一个小小的女真罢了,就算盛朝军营真的将鸟养死了又如何?就算那种鸟是贡品又如何?这些人难道敢找盛朝要说法吗?

遇到这种情况,不送去一只健康的鸟,反而又给了一只快死的海东青,分明有挑衅的意思。

不管沦落成什么下场,都是咎由自取。

“说的不错,这封国书的确有许多不实之处。”明慕将奏疏放在一边,撑着脸,又问,“只是他们显然没有放弃的意思,送国书来,就是想讨个说法。阿璇,若是你,如何破局?”

“军队震慑,再调遣良医,彻底查个清楚,省得说咱们占便宜。”明璇稍稍思索,便开口道,“要是继续胡搅蛮缠……很该给点教训。”

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吃亏,这是明璇一直以来的坚持。

“这些小部落越来越心大,难不成忘记了戎狄的前车之鉴?”明璇冷哼一声,语气似有不屑。

这才几年,戎狄的俘虏们在矿场里还没死绝,那群小部落就忘了疼,居然敢出来挑衅了。

“阿璇想的不错。”

明慕没什么异议。

相较于戎狄,他对女真的防备更大一点……毕竟,前世的历史可是显示,这群人最后入主中原,成了中原的主人。

而最后的结果……

总之,对于这群人,明慕从来不敢放松。

几乎前后脚的功夫,北疆军营之乱,也送到了书案之上。

和女真的国书相比,他们当然更相信这里的内容。

这个时候,再找真相有什么意义?

年轻的帝王皱起了眉:“他们目的,果然不在此。”

如果只是简单地讨个公道,没必要闹到出兵的地步。

现在倒是太过刻意,刻意到……

仿佛就是为了骚扰盛朝军队。

先前的想法被推翻,明慕的语气很平淡,说出的话却让人无法违逆:“联合高丽出兵,既然这么不愿意听话,那也别听了。”

很有种天凉王破的气势。

明慕原先打算让北疆军营出动,反正戎狄都灭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女真。

反正辽东就在边缘,几乎唾手可得,只是因为天气原因不好居住而已。

现在提前将家门口清扫干净,也没什么要紧。

但是出口之前,他又歇了这份心思,选择了另一个方法。

或许是前些年的“雇佣兵”一事给了灵感,既然能让别人出站,也没必要让盛朝的军士受伤。遇到这种事,还是多用用其他国家的兵力。

现在送信的主要运力依旧是马匹,但是简单修路了之后,行动方便了不少。

因为水泥容易伤到马匹的关节,所以在某些大路旁边,特地有开辟的土路。

高丽接到了盛朝的命令,虽然奇怪,但也配合了出兵——他们不敢违逆盛朝的命令。

尽管他们现在还身处内乱之中,高丽的王位空悬,王子们正在争夺王位,可在接到诏书之后,一刻都不敢耽搁,配合着出了兵。

一个小小的女真,还不至于让他们放在眼里。

双方里应外合,很快就结束了这场一面倒的战役,剩下的女真人逃往了更为遥远的北方。

甚至盛朝减少了对方进贡的数量。

和前者相比,这件事给他们的打击更大。

准备贡品都快成了女真的主业,盛朝在收了贡品之后,会在其他方面给予一些方便,也会赏赐钱财。对他们来说不多,但是对女真来说,却是一年的收入。

减少贡品,意味着上面的种种便利都会减少,甚至消失。许多捕猎的猎人、采集珍珠的匠人,会因此失业,少一分糊口的钱。

本来活下去就很艰难,现在不仅去了环境更恶劣的地方,就连每年的生活物资也减少了。

一瞬间,大家都对首领起了怨言——若不是对方一意孤行地要和盛朝军人作对,也不至于出现现在的情况。

那些东西要如何弥补?

战士们的血液还没干,这边族人们的怨愤都快冲到了脑门上。

饶是一直以来胜券在握的首领,此时也不免头痛,开始怀疑自己和安南狼狈为奸,究竟是对是错?

说探明盛朝军队的虚实……也没能完成,毕竟从头至尾,他们都没有动用主力部队,最后更是高丽出兵。

堪称赔了夫人又折兵。

又说安南。

由于和女真相隔极远,他们又身处山林之中,消息不算灵通。

所以过了许久,才得知了女真被狠狠教训一顿的事。

安南国主几乎晕过去——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蠢笨的人!

在行动之前,难道那位女真部落的首领不思考吗?一个不足千人的部落,还妄想嫁祸盛朝,同盛朝作对?

他难道不懂徐徐图之?等待以后?

嫁祸的手段倒是可圈可点,可这也太急躁了,有种不知死活的美。

也不想想敌我的差距……就直接闷头上了。

万千心绪浮在心头,就算做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最后,安南国主只长叹了一口气:“又废了一个上好的棋子。”

辽东与北疆接近,而北疆防线兵力,几乎是整个盛朝的顶端。

顾及除了已经死掉的戎狄,没人清楚现下的北疆……

南边亦有边防,本想和女真互相配合,摸清盛朝的实力,结果变成这样。

气得安南国主又痛骂几声。

“国主不必气恼,咱们还有别的方法。”有心腹立刻给主意,道,“既然咱们去不了,可以叫他们主动来嘛。”

“你是说……”安南国主询问道。

“先年间,盛朝和西洋商人做了一笔交易,说三年的时间,买茶叶、丝绸等物……如今,正好是最后一年。”心腹先介绍了一下背景。

这笔生意,南方诸国都有所耳闻,简直是难以想象的大手笔。

那可是千万两白银!

某些小国,一年能赚取的钱财,可能也才数万两,超过十万两都很少见。

这样的大事,自然不可能瞒过周遭小国,甚至他们也在其中出了不少力气,比如装载货物,提供木材一类……以南诏获利最多。

“开春以后,就是最后一批货物,咱们可以挑拨周围的小国,叫他们偷盗货物,到时候,不就能看盛朝出兵了?”

这个主意很损,可很有用。

这么大的生意,双方都在关注,如果顺利,后面的合作都很好谈下。若是在盛朝这边出现问题……或许就没有这么高额的白银输入。

他们自己代入一下,也能揣测出盛朝的心态:肯定是不希望出现任何问题的,若出现问题,也一定会追查出真相。

这么一想,安南国主就有些意动。

“再者,国主,咱们还能嫁祸给周围的小国,岂不是……”心腹压低了声音,说出另一个好处。

南方的几个国家不少,挤挤挨挨地堆在一处,平常各种摩擦不断,又以南诏和安南为主。若是想嫁祸给谁,首选一定是南诏。

但是南诏目前的国主很听他妻子的话,隐隐有让她代行权力的意思,并且听说,那位王后曾经是盛朝的公主。

若是选他们,很有可能先惹得自己一身腥。

若是选其他小国,又很鬼扯——人家也没这个本事吞下货物啊。

安南国主皱起了眉:“本王再想想。”

究竟选谁当冤大头,还得商榷。

——

先农礼之后,燕都乃至周围的地区,都出现了重视农业之举。

不论是主动去自家田地监督春耕,还是各地县令鼓励开荒,都是在响应陛下。

武学之内,也开出了一片地方,专门种菜供给吃喝。

肥料发酵用的是农书中的方法,因为脏污不堪,所以都是轮流来浇地。

“都仔细些,别踩到菜苗了。”

看管菜园子的是个前些日子才退下来的老将军,偶尔待客,更多时候是牵着一只小羊在武学里来回巡查,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但几位老师对他很是尊重。

开了菜园子之后,更是一天守在这里。

“说什么,他养的羊不会咬菜叶吗?”有个学生嘟嘟囔囔地开口。

“那不是他养的,是一个高年级学长的。”同伴纠正说,“一开始还挺小的,现在已经长很大了,听说,是从北疆战场上牵下来的。”

“北疆战场啊……”

提起这个,学生不由得感叹。

可惜他当年年岁不够,不然,也得去一次,看看陛下的风采。

如今四海尽皆平定,他们似乎没有了用武之地。

感慨之后,学子又问:“那位学长不在武学?”

若是在武学,还被这个怪人抢走了心爱的小动物,岂不是太凄惨了?

“不在。”同伴的消息很灵通,现在给出了确切的回答,语气中不无羡慕,“他跟着船队,去了西洋。”

“什么?!”学子惊讶地瞪大眼睛。

那可是西洋!

他还想多问几句,老将军牵着羊走过来,笑呵呵地催促:“菜地浇好了没有?”

一句话,打碎了两人想要继续谈论的想法。

吓得他们赶紧干活。

等吓完了这两人,老将军慢悠悠地牵着羊退后几步,却正好撞到愁眉不展的武学师傅身上。

他装作自己没看见,想直接离开,却听到了对方压低声音的话语:“厉将军,您一点不担心吗?”

去往西洋的船只,几乎汇聚了武学的新一代成员。

这几年,不仅船只在制造,就连火炮技术也在革新,和几年前相比,堪称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可还是忍不住叫人担心。

于大部分武官而言,在远洋战役中,选择年老的武将当然更为妥帖,若是他们出了事,盛朝还有能用的武官,不至于青黄不接。但陛下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年轻的武官,官职最高的甚至只是一个副将。

“的确担心,可是未来是年轻人的天下。”厉鸿羽倒是很满意现在的退休生活,他指了指武学内的学子,道,“陛下也做好了准备。”

为了获得更深一层的知识,为了强行打开西洋的国门,促进和盛朝之间的交流,为了占据主导地位,这场远征是必需的。

向西洋展示盛朝的实力,他们才会重视,才会诚惶诚恐,才能掏出他们的所有存货。

留下老将,才能继续培养新人。

因为西洋太远,朝廷的诏令无法送过去,很多时候,需要将军自行变通——年轻的将领有锐意进取之心,能更快熟悉周围的环境,因而适合。

厉鸿羽简单说了几句,反问:“你难道对我们的小将们这么不放心?”

那师傅摇了摇头:“不是这个意思。”

厉鸿羽拍了拍他,道:“以后,会是年轻人的天下。”

朝堂上的年轻面孔逐渐增多,他们都是陛下忠实的拥趸,先前的贪污之风,已经很少出现了。

“年轻人没有经验,会闹出乱子。”师傅低声说了一句。

“不会的,咱们这些老人又没有死绝,还能看着点呢。”厉鸿羽非常乐观,甚至趁对方不注意,牵着小羊溜了。

他现在可是退休,何必再掺和到朝堂之事中?

还是照顾好这只小羊要紧。

第108章第一百零八章

◎登基第一百天◎

官员年轻化,的确是明慕正在改革的目标。

相较于以前大刀阔斧的改革政策,官员革新更加细腻无声,好比土地。

土地改革极为缓慢,明慕也不强求要多快——在这种大事方面,快速往往意味着敷衍。

经过一开始的哭庙事件,朝廷下发了土地上限和更改田税的政策,当时有很多人慌不择路,将手上的土地出手。等待回过神来,估计会更宝贝手上剩余的土地,不会轻易卖出。

归根究底,土地能带来的收益还是很高。假若出现一个新的产业,收益远远超出土地,那这些人又会蜂拥而至,放弃土地。

逐利便是如此。

所以明慕在没有找到能够取代土地的产业之前,态度还算和缓,动用强权会出现动荡,乃至造成更危险的处境。

官员改革和土地相比,相似又不相似。

起码很多人觉得陛下是在替换先帝的人手,逐渐换上自己的心腹,完成一次换血——实际上,还真不是。

明慕对官员的所属没有任何意见,管他现在还是忠于先帝还是什么——反正先帝已经死了,不可能从陵墓中再蹦出来。他只需要这些人别冒出什么歪心思,好好干活。

工作努力,有突出成果,给奖励,形成正向循环。大家的关系就是应该这么普通而纯粹。

但是显然,很多人并不满足这种纯粹的方式,党争之类的事层出不穷,要么是西风压倒东风,要么是东风压倒西风,简直让明慕充满困惑——你们上班这么有热情吗?

前世明慕当社畜的时候,起床睁眼第一个想法就是想回家。

他的处理方式只有一种,闹事的不管是谁,全都滚到偏远地区为盛朝做贡献。工作能力不行的都死在那吧。

……话扯远了。

总而言之,官员改革实际上是一个被动的举措。

明慕正细心地跟明璇解释,说明他的忧虑:“阿璇,咱们来算算,一个举子能在三十五岁之前考中,就已经算是很有天赋了;四十岁能高中是普遍情况,更有五十岁……”

六十岁其实也有,但是基本干不了几年活就要致仕。考到这个年龄,很多时候也不想当官了,只是想完成心中的执念而已。

这种情况,主考官会略略松手,让他们过一次,然后该回家回家,总不能叫一个老人拖着身躯去干活吧?

明璇点点头,心里忽然飘出一个奇怪的想法——

舅舅好像很在乎三十五岁?

之前也是,说自己要三十五岁退休。现在举例也是,用三十五岁举例……

和明慕走得近的人里,似乎都学会了神游天外这一项技能。

随着明慕的下一句讲述,明璇很快回过神。

“刚刚考中的,除却寥寥几人能留在翰林或者六部,其他人都要外放,在地方做出成绩了才能回到燕都。吏部大计三年一次,也就是说,这些人起码要去地方三年……”

“三年内能让治下耳目一新的,又是寥寥,很多人需要六年、甚至九年,以六年为例吧,三十五岁高中,六年后就是四十一岁。

“来了燕都,也是从五六品官员做起,上早朝的资格都没有,起码要再熬数年,才能慢慢地进入权力中心……”

“这时候,这些官员们已经五十岁了!”

五十岁,在现代还是中年人,可是在古代,已经是抱孙子的年纪了,妥妥的老年人!这还算是顺利的过程,假若在当官的时候父母去世——这是非常常见的情况——以至于守孝,又要耗费三年;假若去外地水土不服,一命呜呼也不少见啊!

也就是说,如果明慕不加以调控,朝堂上大部分都是四十多、五十多的“老年人”。

能像卜祯那样、历经三朝还身体硬朗,能接受小皇帝截然不同的思想并熟练运用的只是少数,很多官员会存在固执、不愿意改变的情况,就算听从陛下的命令,也只是单纯地去行动,很少更深层次的思考,或者因为理解的偏差,出现一些明慕不希望看到的后果。

在嘉元元年,盛朝的内部矛盾太过尖锐,有很多需要处理的东西,在一致对外的过程中,让明慕无视了官员内部的矛盾。

这些问题在后面几年中陡然爆发,金陵官员的贪污只是一个开头。

总而言之,想要去除弊病,官员改革也必不可少。其中,明慕当然会优先选择能接受他想法的人,只是这些人恰好平均岁数没有那么高。

官员们从平均五十岁变成了平均四十一岁,也能说年轻化……吧。

而思想碰撞问题,又可以追溯到明慕还未登基的时候。正常情况下,一位皇帝在立太子之后,会为太子寻找合适的班底,这些班底会和太子一起成长,思想趋近相同,行事作风也更符合太子的心意,在登基之后无缝衔接。

而明慕缺少了这样相互磨合的过程,并且自己的思维方式又比较突出,所以后续很痛苦。

明璇认真地点头,她知道,舅舅将为数不多的经验全都教给她,希望自己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这些天下来,她已经逐渐接受了舅舅会提前离开燕都这件事。所幸,距离那一天的到来,还有很久。

久到她能适应没有舅舅陪伴的生活。

“可是舅舅,官员们不是要按部就班才能来到燕都任职吗?提前让他们来燕都,会不会有人不忿?”明璇问道。

她刚开始接触朝政,还没涉及到这方面,所以发问。

“这个嘛……”

提到这个,明慕的语气不免得意:“不是还有金陵?”

金陵那边的班底,可是与燕都这边一样。

在地方做得不错的官员,可以直接在第一次的吏部大计中,去金陵任职。若工作持续性突出,等到燕都出现空缺,可以无缝填补,这样,就能省掉地方官员来到燕都继续苦熬的时间。

这种做法在刚刚推出的时候有所诟病,不过倒是能快速完成明慕的目的。

而这些官员,因为经验的不足,往往没有形成自己的一套作风,年纪又不高,可以接受明慕的思想,进而更改作风。

迄今为止,效果不错。

除却这点,官员的赏罚也有了具体的条例,管理起来就很轻松。

值得一提的是,程正真终于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岗位——在金陵监督。明慕简单理解成古代的HR。

他简直太适合做这种工作了,全国的道路系统网监督了一半,就交给离燕都的世子们处理,他们的工作热情还挺高的。

然后将程正真这样的人才,放到真正适合他的地方。

从那之后,金陵稍显落后的工作效率一日千里,拼了命的想来燕都,令人叹为观止。

在这种高涨的工作热情之下,还抓住了不少金圣教的残留。

话说金圣教。

先前福建被那件事波及,为首的宗族核心成员基本全死了,明慕就连拉他们去矿场都不愿意——能毫无顾忌地对同胞下手,再留着怎么对得起死去的人?

只有最外围,和宗族毫无关系的人才逃过一劫,不过也是寥寥。

为了预防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几个大型的、有名的宗族全被拆了干净,根据距离分去了人烟稀少的地方,也有不少人去北疆开荒,上好的地方不再是空无一人了。

在最开始的确受到了一些诟病,不过都将矛头对准了最开始破坏规矩的宗族,对朝廷的怨言很少。毕竟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是谁。

对以宗族为基础的金圣教而言,打击不可谓不大。

拆分宗族,意味着他们以后收到的钱会变少,并且有大量的教众通过族长练习教内,不得不背井离乡,并且只能通过信件联络的时候,他们都想要回自己的钱——

一开始可是说好了,若是中途想要放弃,教主是允许的!

更何况,朝廷下发的《反诈手册》上面,可是清楚地写了种种骗局……稍一思考,岂不是和金圣教很像吗?

假若能拿回钱,也不算骗子……

先前晋商的跑路可是吓走了不少人,现在更是着急忙慌地想要求证。若是几年之前,金圣教还能咬牙出这笔钱,但现在他们已经濒临暴雷边缘,收支不平衡,还想找人加大投资,如何能将钱拿出来?

果不其然,当年晋商的事情再一次重现,金圣教无缘无故地失踪了。

尽管教主与核心教众说了不用担心,但教内大部分,还只是普通教众,并没有那么虔诚。

他们将所知道的信息一股脑地报给官府,抓住了不少教内的核心教众。核心成员嘴巴硬多了,也没有那么好糊弄,便在这一步卡住。

可以说,经过这次的打击,金圣教堪称一蹶不振,名声也一落千丈,只是他们收集的钱财不知所踪。

这次金陵的改变,居然在机缘巧合之下抓住了不少金圣教隐藏较深的教众,也是一件喜事。

但最核心的教主还是没有下落,好像消失了。

“舅舅好厉害。”

明璇的话拉回了明慕的心神,他听到之后,不免露出微笑,显出一些俏皮的样子:“今天姑且就到这里,阿璇若是还有想了解的,尽可来问我。”

现下每日还在上课,但比以前宽松了不少,明璇在校场的时间会多一些。

明璇干脆利落地点头。

近日无事,或者说,先农礼结束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先蚕礼。

明慕本欲去找任君澜。

“皇后现在在哪?”他问了一嘴。

“回陛下,殿下现在,正在暖房中。”阚英答道

明慕立刻停下脚步,重新坐回位置上。

还好多问了这么一句,他心有余悸,随意拿起一本奏疏,装模作样地翻看。

要是直接去找人,看到了满暖房的虫子,估计今晚又要做噩梦。

“咳,刚才就当我没问过。”明慕欲盖弥彰地说,就当做今日继续处理政事。

先蚕礼明天开始,流程和先农礼差不多的,等结束之后,那些蚕会下放到宫内织造司的手上,也算是远离了。

阚英点头,反正陛下还没出殿门,消息自然不会传到皇后殿下的耳中。

明慕低下头,看了眼随意拿过来的奏疏内容,微微一愣。

居然是字典的进度。

仔细看了一遍,已经到尾声了。

明慕有些恍惚。

提起字典编著好像已经是几年前的事,这些年来,翰林院专门调取了一些人,负责字典的编纂。

从大纲到内容再到排版,经过了许多次的磨合。明慕原先是打算模仿现代的排版,但想了好久,前世的记忆差不多都褪色了,纠结了半天也没给出很好的主意。

更何况,现代是横排,古代竖排比较多,两种方式或许不能通用。

明慕只能放弃。

也就是说,这份字典完全是古代人自己设计排版的。

并且奏疏中,还夹杂了一份例文。

没有拼音,用的是部首分类,第一页中只有几个字,第一个字是“一”。

解释的内容包含《说文解字》、《易经》、《道德经》等,内容足够通俗,几乎占据了例纸的一半。

内容说,这是他们讨论出来,最符合学子的一种。

他们的调查对象主要是燕都各个私学、公学以及国子监的学子,文化学识在启蒙至秀才。考中秀才之后,字典里面的内容就不再符合他们的需求了。

各处考虑得都很周到,明慕挑不出什么不好来。

只是字典制作完成后,成本一定很高——就算使用的是最普通简单的黄纸。现在的百姓或许没有购买整本的实力。

他提笔在备忘录上写了一点意见,可以将字典拆分来卖。比如某些部首分在一起,读书人可以每人买一份,互相交换着看。

若是家中富有的……可以出精装版、经典版、周年纪念版,等等,这好像不太符合字典的定义。

等他以后多写几个戏本子,再弄这些吧。

皇家有专门的书局,以往多是为皇家供给书籍,一开始很封闭,若是有臣子想要将自己写的内容呈现给陛下看,诸如小诗、散文、歌颂功德的文章,或者根据当今圣上喜好专门编写的书册,或者道观寺庙的佛经典籍,又或者地方呈上来的文书,会在这里装订,然后送去文渊阁收藏。

这些书很多,明慕有事去文渊阁,短短一年时间,就多了几千本新书。

得知内情之后,他不由得咋舌。

皇帝的物质条件虽然不如现代,但精神享受可谓是到达了顶峰——谁家专门开个出版社,专门为一个人服务啊。

假若某本书皇帝很喜欢,书局可以在陛下的授意下加印,强行推广到全国。

这不就是强行摁着别人的头吃安利?我喜欢的,你们也得喜欢!

明慕在知道之后,暂时停歇了往宫内输送新书的举动,转而向外输出。

好比先前的《白毛女》原本。

用的纸质只是普通,在封皮按了皇家书局的印,价格也没定多高,顶多覆盖成本和运输费用,每年卖得还不错,不仅是普通百姓,就连不少达官贵人都喜欢。

字典也打算用同样的方法推广。亏本也没关系,一应费用都是内库出钱,而内库钱多得用不完。

白银如同流水一样从东瀛送来。那地方还没统一,是几个将军堆在一齐,各个瓜分地盘。最开始,得知盛朝居高临下的命令,不少人都打算反抗。

银矿他们自己都不是很清楚,远在另一边的盛朝却了解得这么透彻?

只是反抗过,很快就被镇压了,他们的实力在盛朝面前简直不够看,堪称碾死一只蚂蚁。

后来,组织了当地的人手开采银矿,每个月会给一些铜钱或者面额最小的纸币作为报酬。盛朝的钱在本地是通用的,因为质量好,购买力比本地的货币还强,不少人居然主动要求要来挖矿。

白银多了会扰乱市场,但这种天然的金属矿产量也无法用人力调控。所以明慕用一代和二代的棉花弄出了初步的纸币。

造假是不可避免的事,他所能做的,就是提升造假成本,拉开真品和□□之间的距离。这些棉花存放得很好,产量也足够,暂时应付是没什么问题的。

前朝时有交子,百姓对此接受良好,有些人家里还有前朝的钱币呢。只是那些钱币只能在内部流通,外面是不认这些钱的。而如今,因为盛朝强大的实力,周围的小国乃至西洋的商人,都不得不开始使用这种钱币。

在部分地区,盛朝的钱币已经成为了他们主要的货币。

明慕不太了解经济系统,但市场上出现大量白银,一定会出现不小的问题。

总而言之,内库不缺钱。

承担字典印刷的成本没什么问题。

但是光出不入……

明慕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

光滑的下颚似乎还残留着任君澜啃咬的错觉,仔细看,似乎还有一点红印。

澜哥这些年都在维持内库的收入,假若入不敷出,一定会给他造成困扰吧?

那就找个方式敛财?

字典还没有完全出来,明慕就开始构思下一本。

“现在热门的话本子有哪些?”明慕兴致勃勃地发问。

因为他感兴趣,民间的话本子也定期送到宫中来。

阚英仔细想了一下,道:“是陛下先前写的呢。”

明慕有些诧异:“这都好几年了,没有新本子出来吗?”

“有是有,燕都也流行过几次,但不如《白毛女》长盛不衰。”

原因又很多,首先内容是翰林院的学士们写得,字字留香,就算是小孩也能听出话本之间的高下;其次呢,以往的话本子很少这么……发人深省。

能在盛朝内部席卷,还牵出了不少地主抢占他人田地的案件,狠狠撕下了这些人的遮羞布……一个普通的话本,带来的影响犹如风暴。

阚英总结不出来,只说:“陛下叫人写的本子,自然是最好的。”

“好吧。”明慕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开始绞尽脑汁地思考,下一各话本应该是什么主题。

实际上,《反诈手册》也是皇家书局的出品内容之一。但是这个没有面向百姓敞开,而是下发给各地官员,要求他们定时向百姓宣讲,算是官方读物。

而且由于撞了档期,《反诈手册》出得很慢,大概维持着一年一册的速度,并开放了民间投稿的路径,如果案例被悬赏,会给一点补偿金,对某些被骗的家财尽去的百姓而言,算是雪中送炭。

目前还没有现代的种种高科技手段,能快速将钱转移到国外,但想要找回全部钱财,难度还是挺高的,没有监控,人口密度又低,仪鸾卫和南监虽然说无孔不入,但那只是精锐,每个州府配备的人也不多……只能说尽力寻找。

“要不干脆把《反诈手册》弄成合订本精装版吧?”

明慕半躺在椅子上,脑海里飘过这个主意。

仪鸾卫的情报倒是提过一句,不少人都想要《反诈手册》,每次只能可怜巴巴地等待官府传阅简直太凄惨了。

更何况,为了加强可靠性,里面都是真实案例,有些写得很有意思,堪称官方八卦本啊……

说实在的,每一期明慕也会翻阅……咳。

发着发着呆,就忘了时间。

不知何时,有人缓步过来,坐在明慕身边,熟练地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见到没有放下的奏疏,皱眉道:“《字典》?现在才算有例文,速度未免太慢了。”

“澜哥?”

在这个角度,明慕只能看到对方的侧脸。

“已经不慢啦,你看他们,好用心的。”明慕给他看例文,“后面一直是这个质量,就可以准备印刷了。”

“小囝喜欢就好。”任君澜不会反驳明慕的任何决定,倒是换了一个话题,“今日小囝怎么不去看我?”

宁愿在宣政宫内对奏疏发呆,也不想着出去走走?

“因为……”明慕眸子心虚地移开,想找个借口。

“因为知道我在暖房?”任君澜一语道破,佯装叹气,“陛下真是好伤臣的心。”

第109章第一百零九章

◎登基第一百零一天◎

海洋和陆地有很大的不同,在这个远离家乡,脚下微微晃动的陌生洋流上,不少人从最初的兴致昂扬,变成如今的没精打采。

卫寻西便是如此。

他们在茫茫大海上飘荡了许久,一开始还因为自己肩负的使命而激动不已,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结果第一天来到福船上,就开始晕船。

出现这种症状的人不在少数,大多聚集在北方。南方多水,许多南方的兵士是在船上、水里长大的,乘船当然不算什么。

只是……

他有些愤愤地看向郑冲:“大家都是北方人,你怎么没事?”

船上都是年轻人,恢复能力好,大部分半个月以内习惯,然后症状改善,只有他,现在还时不时地晕一会。

郑冲耸了耸肩,他如今已经十九岁,武学的伙食又好,现在起码比三年前高了十几厘米,在军中也是难得的高个,身形高大。

冷眼看人的时候,让人忍不住心中发颤。

不过卫寻西和他相处久了,并不害怕。

两人在武学互争久了,事事都要分个高下,来了船上,本以为大家都是从头开始,没想到叫这人领先一步,卫寻西因为晕船还缺了几天的训练,这叫他如何甘心?

“你等着,我这个月一定能抢回第一。”卫寻西不甘地开口。

“肖将军也没事。”郑冲有些无所谓地开口,又道,“你应该没机会了,我们这个月就要上岸。”

卫寻西:“这么快?!”

这才上船了几个月?怎么就到了?

细细一数,也才三四个月吧,一开始不是预估半年以上吗?

“肖将军低估了兵士的热情。”郑冲简单解释。

现在的船主要依靠人力和风帆,这几个月的风向很好,不是逆风期,不然上半年就可以出发了。并且负责运行的人力都是从兵士中轮班抽取,其余军士也不闲着,白日要训练,宣泄一下在海上的精力。

风帆有所改进,人力也日夜不停,提前到达应该算是正常。

卫寻西挠了挠头发,头发立刻变成乱蓬蓬的一团,放狠话道:“这次就算了,等回来的时候,我一定能赢过你。”

有训练自然就有排名,卫寻西每个月都会因为身体不舒服而休息几天,成绩再好,也因为这个扣了分。

郑冲耸了耸肩。

他倒是希望能尽快来,然后尽快回去。

没过几日,果然看到了远方的陆地,正是先前和他们做生意的葡萄牙。

他们早早就得到了消息,现在更是开放了港口,专门让盛朝的船只停泊。

葡萄牙同样是航海打过,拥有许多船只,战船也不少,本以为他们的港口足够应付,却发现,盛朝来的船队远远超过了他们的预期。

听说盛朝这次只是威慑?

谁家威慑会带来灭国的军队啊!

不少在港口等待的官员都惊呆了。

他们通过和盛朝做生意,将那些来自神秘东方的商品加价贩卖,获得了一笔不菲的资金,也是葡萄牙一步步成为强国的基础,所以他们对盛朝格外亲和——当然,这是在盛朝展现出实力的前提下。

假若盛朝持续地颓废,连小小的倭寇都摆不平,他们或许也会成为侵略的一员……不过那些只是一个浅显的念头,并没有实际的行动。

他们现在仍然是最好的朋友!

“前些日子,他们传信说要扩大港口……还好国王同意了。”

港口上,有官员窃窃私语。

他们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对盛朝的实力有了一个更明确的认知。

不乏有贵族觉得那封信的内容简直胡说八道。是他们开启了航海时代,远渡重洋和盛朝合作,船只制造技术已经成熟,拥有绝对占据主导权的实力。

只比西班牙略输一筹。

就算大不列颠有追赶的趋势,但总体上,对方只是占据了海峡的便利,还是自己这边站上风。

现在告诉他们,一个从前几年才开始建造大型船队的国家,能直接和他们比肩,甚至更强?

那些疑问在见到船队的真容后戛然而止,并立刻换上了截然不同的面孔——他们和盛朝之间的友谊,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等船按部就班地停下,船上的军士倒是没有全部下来,只出来了几位将军。

不仅对方在防备他们,盛朝也在防备对方。

起码现在,在合作没有书面敲定之前,肖晓是不打算让他们看到盛朝军士的实力的。这些船主要是威慑对方。

随行的有不少文官,翻译当然是必不可少。

肖晓和这些官员开展了初步的交流。原先在西宁府边疆的毛头小子,现在已经变成沉稳可靠的大人了。

例行寒暄和试探之后,肖晓直击主题:“我们准备了给大不列颠的国书,预备尽快交给对方。”

国书是国家之间往来的必要物品,现在为止,盛朝的态度依旧是和缓的——假若他们同意国书上的所有条件。

倘若不同意,就要采取一些暴力手段。他们这次带来了足够的火炮和炮弹,因为存放得当,暂时没有损伤。

那些长相奇特的西洋人用别扭的盛朝话开口,道:“我们的国王已经和他们的女王通信过了,对方的态度……不大好。”

政客都是擅长委婉的,他没有明说对方的态度有多不好,但只这一句话,就足以让肖晓明白形式。

他勾出一个冷笑:“流程还是要走的。”

盛朝是礼仪之邦,岂有无缘无故打到人家家门口的道理?

若对方在见到国书之后还是不肯道歉、不肯赔偿、不肯送上降书,那才是他们打上门口的最好时机,也算是师出有名。

对面的官员也明白这个道理。

他在这里似乎有很大的权势,此时一口应下,道:“我们可以为你们牵线。”

肖晓点头。

这算是结成初步的同盟了。

他们还带来了霍索恩。这几年对方过得不算凄惨,在刑部大牢中有吃有喝,甚至还胖了一圈。

因为对方擅自发动战争,几场战役中都有他们的身影。在盛朝属于犯罪方,要斩首的。

还留着对方一条命,完全是看看能不能榨取更多的好处。

那官员的神色微微放松,盛朝话虽然不熟练,但能听出语气中的热情:“各位从那么遥远的国度前来,请一定不要客气,来试一试本地的特色。”

肖晓答应下来。

半个时辰后,这些充满了当地风情的食物被送上船,美其名曰让盛朝的士兵也感受一下这边的热情。

不少军士在得知本地著名的食物送上船时,心中还是好奇的。

这点好奇心在看到食物的真容后戛然而止。

在品尝过后,那点好奇心更是如死了一般。

好想回家啊。

思乡之情从来没有这么强烈过。

——

宣政宫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凝滞过。

“……当然不是了,不论你在哪,我都会过去的。”

难得的,明慕出口有些犹豫。

按照以往,他会立刻开口安慰恋人,说话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瞻前顾后。

所以任君澜立刻听出了他的口不对心。

原先称得上情绪的调笑语气陡然认真了不少,任君澜微微蹙眉,几乎要贴上恋人的侧脸:“你犹豫了。”

语气非常肯定。

明慕有点心虚,没有移开目光,回答道:“是真心话。”

“可是你没有去找我。”任君澜有些咄咄逼人,越加逼近。

明慕想找个借口混过去,微微张嘴,可半天也没说出话。

只见到恋人的脸颊越靠越近,最后咬住了他的唇瓣。

一吻结束,任君澜大发慈悲地放开明慕,两人的呼吸交融,唇边拉出一点银丝。

明慕随意擦了擦唇角,自认为补偿足够,那点小脾气又冒上来,捏着拳头锤了对方一下:“都跟你说了,不要这么深!”

都快把他吃进去了,喉咙还有些异样。

“下次陛下会来找臣吗?”任君澜不依不饶。

“这次事出有因!我朝政还没处理完。”明慕终于想好了借口,捡起刚刚打闹间滑落的折子,理直气壮,“这件事难道不重要吗?”

“自然是重要的。”

任君澜坐正身子,拉开距离,降低了一点压迫感。明慕刚送一口气,听到对方的话语,又提了起来:

“只是臣见,这份奏疏上午就摆在了案头,怎么陛下现在才看?”

明慕:“……啊这。”

近日的奏疏都不多,根据他处理朝政的正常速度,应该早早就弄完了,不至于一直看这本。

好不容易找到的借口,一下子就被戳穿了。

“我又不是不想去找你,澜哥,我是害怕嘛……”

明慕的嚣张气焰重新熄灭,软着声音开口,甚至主动贴过去。

“小囝刚刚还凶我,是不是应该补偿?”

任君澜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明慕点了点头。

反正补偿嘛,最多亲一口,晚上迟睡一点……

“好,什么补偿我都答应。”明慕忍着心痛开口,不知道对方会提什么要求。

希望别太过分……

任君澜只曲起手指,轻轻敲了敲明慕的额头,不疼,反而激起一阵痒麻。

除了这个,对方就再没说过话。

明慕的眸间闪着疑惑,问道:“只是这个?”

任君澜嗯了一声:“只是这个。”

轻描淡写,甚至算不上补偿的“补偿”。

明慕心中的愧疚在这一刻到达顶峰——

若澜哥真提出什么要求,他能心安理得一些。可现在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要,反而让他产生淡淡的亏欠感。

就算怕虫子,也可以不进去暖房,难道不能在外面等一会吗?现在的天气已经不那么冷了……

他蹭过去,勾住恋人的手心,想主动提出补偿的措施。

前世的情侣多会做什么?约会?旅游?

他们天天腻在一起,每时每刻都像在约会。旅游……燕都内外已经走遍了,大大小小的节日活动更是一个不拉,没什么有意思的。

若是想离开燕都,也得提前几日说,让宫内和朝堂安排,才能离开……可宫内又是澜哥一手负责,先蚕礼在即,这不是给他增加工作量嘛。

这又何必?

若是古代的恋人,大多会写诗互赠,以示情谊。已经成婚的,会亲手做一些东西?

对了,做手工!

明慕眼睛一亮。

精致的绣活有难度,也不需要他做衣服。但其他的手工,编个同心结什么的,应该不难……吧。

明慕从来没有做过,但他挺相信自己的手工能力,之前毛笔字写不好,还专门刻了一些印章,现在写得也颇有风骨了!

再难,还有练字难吗?

想到这里,他充满了信心,浑然忘记能在短短一年多内练好字,有一半的功劳,应该归功于恋人。

此时,他完全不清楚自己即将面对什么,只是心情逐渐好转。

他虽没有透露自己的计划,但是声音轻松了不少,一听就知道心里在准备什么。

任君澜摸了摸恋人的发梢,倒是很满意自己的以退为进。

本来也只是随便的借题发挥,在他的引导下,一步步演变成他希望的样子。

最后只要勾起小囝的怜惜,就能在以后的某个时刻,获得截然不同的惊喜。

这个套路他很少用,但每次都很有用。

短暂的亲昵结束,两人都有事情要忙,暂时分开。

等到字典的命令下发完毕,其他的政事也都有了处理的眉目,明慕这边暂时告一段落,转而对阚英道:“是不是有那种,打络子的书?”

阚英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宫中藏书极多,涵盖多个方面,出现这种也不足为奇。

只是……

“陛下,您想要什么花样子,直接吩咐织造司就是。”阚英有些好奇。

陛下不喜欢繁杂的装饰,不怎么佩玉,这络子于他无用。

有陛下带头,宫内乃至燕都,都减少了身上的配饰,一切从简。

若是想要,直接吩咐人就是,何必特地找来书?

“不是,我想给澜哥亲手做。”明慕摇了摇头,“越快越好。”

阚英:?!

陛下居然想亲手做?

“陛下……您……”他有心想劝,但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

不论提出什么,对方一定能找到角度反驳,可是这种事,的确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哪有陛下亲手给皇后殿下做东西的?这不是倒反天罡吗!

皇后殿下不会手工就算了,现在、现在……

“我只做这一次。”明慕能猜到对方在想什么,无非是自恃身份,觉得这么做不好。

说到底,又有什么不好呢?剥开皇帝这个身份,他只是个普通人。澜哥的确不会女工,但给他做过印章,写过字帖……反观自己,好像一直没有亲手做过什么。

他倒是没想强行扭转近侍的想法,反正这个皇帝也不会当很久,等到自己退位之后,这种想法应该会改变。

阚英拗不过明慕,只能认命地去找书,还是自己亲自去的。

拿了书之后,他又去了一次织造司,取了些彩线。

皇后殿下对宫内的掌握很深,每一次变动都逃不过对方的眼睛。不能出征,他便将所有的精力用在了管理内宫上。

不得不说,相较于前朝,皇宫内的看守堪称严密,每个人都循规蹈矩,不会有任何出格的举动。

——除了宣政宫。

宣政宫是让阚英管理,上到文件,下到一个洒扫宫人,如果不是明慕的要求,任君澜绝对不会主动伸手。

所以,当阚英行走在宫内的时候,所有宫人都清楚,对方是在为陛下做事。

其中内容,便不用告知给皇后殿下。

明慕清楚这点,所以才叫阚英或者宣政宫内的宫人去做,如果直接找上织造司,澜哥很快就会知道,就缺了惊喜的部分。

等到书和彩线拿到手之后,明慕立刻开始翻看教程。

书拿来了好几本,从入门到精通都有,他随意抽了一本,信心满满。

三页之后,他茫然地合上书页。

这都是什么?

这个线怎么绕起来的?

但凡是他看中的花纹,再去看过程,一定复杂非常。

而那些简单的花纹,明慕又觉得太普通,不够特别。

他浑然没有自己是新手的自我觉悟,跃跃欲试地想要挑战高难度。在通读几遍之后,信心满满地觉得自己学会了。

然后彩线几乎绕在手上,一点样子都没有。

“……我不是按照教程来的吗。”

明慕嘟囔着解开了线。

实际上,能够放在皇家藏书库的书,就算内容是打络子,也绝不是普通的络子。

可以说,是聚集了盛朝手工业匠人的智慧,总结出来的、超凡脱俗的打络子!

明慕这样的粗浅新手,简单的都不一定能搞定,还想上超高难度,简直是痴人说梦。

失败了不知道多少次后,阚英拐弯抹角地劝道:“陛下日理万机,每天能空出的时间不多,全都耗费在打络子上,难免可惜。”

意思就是让明慕换一个简单的。

明慕想到这几日的经历,终于打算放弃,沉痛地点点头。

人还是不能太过自信。

——

盛朝的种种事项都在往好处发展,他们好了,自然有人不好。

金圣教的名声从差强人意到人人喊打,几乎就是几年的功夫,将近百年的经营毁于一旦,几乎叫人发狂。

为了不被地方县衙抓到,他们只能委屈地蜷缩在深山老林之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动手,偶尔去村子里换一些粮食,都提心吊胆,害怕突然来个人把他们举报了。

没有路引、没有身份证明,也说不出自己的来历,只要多问几句,就是被关到地牢的下场。

可偏偏,百姓的警惕心里越来越高,见到来历不明的人就要举报。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哪来的闲心!

本来,为了潜逃,核心教众能跟着离开的就不多,大多数人分散开,引开官府的注意,让教主、副教主等人逃得更加顺利。

等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也就寥寥十几人,几年下来,除去被举报入狱的,居然不足十人。

银两逐渐废弃不用,越来越少的地方愿意用银两换物,他们手上拿了不少银子,偏偏用不了。

教主再也维持不了往日仙风道骨的样子,越来越焦躁,心中将盛朝骂了千百遍。

原先还能在教众的帮助下找个地方落脚,买一处宅院和田地,就算从此金盆洗手,不再收纳教众,也能过得很好。可那个皇帝拆穿了他们的骗局,大部分不够诚心的教众,对他们有所排斥,甚至配合朝廷的行动,要将他们追捕!

而田地买卖格外困难,不再是贿赂些钱就能解决的。

一切的一切都变得极为陌生,分明前后才不到五年,整个盛朝却有天翻地覆的变化,让人难以接受。

副教主听了他的话,只懒懒地掀了掀眼皮,没有搭理。

“你怎么不说话?你没有主意吗?”教主忍不住问。

明知道接下来会是一场剧烈的争吵,可是争吵也比两个人死寂沉沉地面对面好!

核心教众是不敢靠近这边的,尽管沦落到现在这步田地,他们还是坚持上下有别。

“我能有什么注意。”副教主的语气并不尊敬,甚至有些尖锐,“之前说了,叫你不要大手大脚地乱用,你不听;我叫你多买些田地宅院,你也不愿意,反而将大部分银两都耗费在赌场里。”

“逃亡之前,我跟你说,归还一部分银两,先稳住一部分人,也不至于叫我们现在走投无路,你也不愿意。”

副教主似在冷笑,道:“沦落到现在的局面,完全实力咎由自取,我有什么主意?”

教主哑然。

对方说的不错。

可是、可是……那么一大笔钱放在眼前,能忍住欲。望的才是少数。

他只是凡世中的大多数,将部分银两挪用,用以享受,导致当年的回账就有些不稳,还是副教主出主意稳住教众。

但教主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以至于资金链逐渐有了崩塌的迹象。

“……那点钱,也没什么作用。”教主自知理亏,不敢多言,可他早就享受惯了,如何能接受这样遮遮掩掩的生活?

“你那么恨盛朝,主动来找我合作,难不成甘心这样的下场?”

副教主猛然抬起头。

第110章第一百一十章

◎登基第一百零二天◎

副教主过往的经历不算秘密,一度成为了普通教众积极向上的目标——他不是从小就养在教中的幼儿,从身到心都属于金圣母。而是成年之后,主动向教主投诚的角色。

并且在此之前,他还是盛朝的某个官员。

堪称从底层到高层的典范。有了他的激励,那些本以为自己会是一辈子外围的教众,也点燃了心中的野心,想要继续向上攀爬,对金圣教的忠心越发狂热。

而教主对内情了解得更清楚,这人原先是盛朝金陵的小吏。官吏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官比吏的地位要高,但必须考中功名,才有授官的机会。小吏则是世袭为主,承接了大部分官衙内部的琐事。

简单来说,官员起引导作用,干活最多的则是小吏。

这种结构已经维持了数千年,很少,或者说从来没有官员变成小吏,或者小吏升级为官员的情况。

若是地方县衙的世袭小吏,实际上能做的事情不少,权力不低,在县中,算是一个很好的差事。但是这些小吏如果放到府城、省城或者是金陵这样的都城,就很不够看了。

早年间,或者说几十年前,副教主尚且年轻、刚刚担任小吏的时候,自己遇到了一件不公平的事,影响巨大,几乎要丢了性命。当天晚上,他潜逃出来,发誓再也不会对盛朝抱有期望,毅然决然地加入了金圣教,帮忙筹谋规划。

这交教众费用的主意,就是他完善的。一开始,教内收钱只是为了让金圣母每天都有足够的香火供奉,后来为了更好地隐藏自己,开始逐步向普通教众收钱,那些人并不算乐观。

副教主来了之后,转而提出一年后会翻倍给钱,若是拉来的人更多,钱会返回更多,从那之后,金圣教的规模陡然扩大,其中规则也是他一步步细化,最终演变成现在的样子。

副教主疲倦地看了他一眼。

他的年岁已经不轻了,因为在教内的地位很高,不能和教内女人生子,组建家庭,要将身心都供奉给金圣母。父母早年间就去世,离家多年,和过往的亲朋也断了联系。

可以说,后半辈子都耗费在了金圣教,结果沦落到如今的局面,他难道不痛心吗?

可是想要重新建立起金圣教,不是那么容易的。辛辛苦苦收集来的钱财以及吸收的教众,几乎一夜之间化为灰烬,这样的事情,经历过一次就足以让人身心俱疲。

他没有说话。

教主却误解了他的意思,以为对方胜券在握,心下大为满意,先行离开,享受去了。

只留下副教主一个人呆呆坐在原位,头发花白,身形佝偻,心里回想着先前制造的伟业。

居然有一种了无生趣的想法。

他只是对数字敏锐一些,不能百分百地说有什么特殊的才能,教内的事情更多是教主那一帮人在掌控。他只是希望和盛朝作对,和别人的方向姑且算是一致,所以一直没有插手的想法。

说到底,这个副教主的位置,只是他们树立的一个目标,用以激励普通教众更为付出而已。现在的核心成员,不都是从小在金圣教内长大的吗?就连出去、再也没有回来的教众,大半都是外来的成员。

他们没了主意,终于来想着找自己了。

副教主重新叹了一口气,辛苦了半辈子,居然一点也没剩下。

但为了不被盛朝抓住,为了以后能过上稍好一些的日子,他还是认命地摊开纸笔,准备找一条出路。

——

明慕的打络子计划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失败。

他都已经把标准一降再降,从复杂的花纹降到入门的同心结,结果还是失败。

分明都是按照书中的内容做的,怎么会这样呢?

最后没办法,从织造司找来了一个绣工,决定问问对方的意见。

那绣工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子,一双手格外细腻,没有一点瑕疵,如今听了陛下的话,又接过绣本,仔细翻阅了几页,心中的恐慌逐渐消散。

“许是进书之人,没有考虑到宫内还有不会打络子的。”良久,绣工开口。

可恶,难道不允许新手的存在吗!

明慕忍不住腹诽。

那人仿佛是知道说错话了,急急忙忙圆上:“陛下,奴婢的意思是、是,这进书之人,或许是想着宫内的绣工十分精通,书上少了许多简单技法,再有,一些内容或许是家传手艺,只粗粗描绘了最后的结果,并不明确画出过程。所以陛下在看的时候,总是不得其法。”

毕竟大人物怎么会翻看这种书呢?

进供上去后,若有宫内的绣工感兴趣,遇见含糊不清的地方,都会通过自己的手艺尝试钻研、突破,最后只要得到和书中一模一样的花饰就行了。

并且因为宫中的绣工几乎是整个盛朝最顶尖的一批,再复杂的纹路,多看、多研究几遍,也都八九不离十。

他语无伦次地解释完,明慕算是明白了。

这不就是防自学系统嘛。

虽说知道古代比较看中家传手艺,轻易不传给外人,但没想到,连进供的书都是这样。

明慕撑着脸,很多东西都是在此过程中失传的。不过也没什么好办法,毕竟那些是人家的家传成果,也是吃饭的手艺,要是强行让人公布,一定会有所怨言。

好端端的,何苦砸人家吃饭的饭碗?现在又没有专利技术,用了人家的方法还不能得利,简直凄惨。

他只想了一会,便略过这个话题,转而问道:“这些遗漏的步骤和技法,能不能教我?”

那绣工露出一点笑意:“谨遵陛下令。”

有了老师指导,效果一下子就出来了。

以前总也看不懂的过程,现在如同拨开云雾,立刻明白了。

在这样的劲头下,明慕花费了半天功夫,做出了同心结。

“陛下果然手巧。”绣工给的情绪价值很足,分明是最简单的络子,却被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听多了,明慕还真觉得自己是个天才。

但是更复杂的络子,他是不准备挑战的。

原因很简单,入门络子都耗费了这么多功夫,若是再深入一些的,花费的时间一定更多。这些日子长久地呆在宣政宫,已经引发澜哥的疑心了。

要是再拖延时间……

说不定就要露出马脚。

他收起络子,从细节之处还是能看出是新手做的,不够圆滑。

被现实殴打之后,明慕也没那么挑剔了,转而开始想可以和这个络子相配的玉。

但一个络子配在身上,太奇怪了些。

明慕只提起,阚英就端来了一个托盘,金红的绢布上面是挑选之后,成色极佳的玉饰,他又道:“若陛下没有满意的,还有别的。那些西洋人供奉上来的宝石也尽在了。”

这些珍器都放在内库之中,一般而言,这是属于皇帝的私人财产,只有很少的皇帝愿意在大婚之后立刻交给皇后,最少要等待几年或者十数年。

这和选秀方式有关,为了避免外戚做大,本朝都是采用平民选秀,选秀范围是五品官以下的良家女子。这些女子在家中诚然也会学习治家的方法,但初来就管理一整个皇宫,还是有所不足。

所以历代都是让皇帝信任的宫侍管理,甚至衍生出了一个专门的部门。

明慕因为信任恋人,所以将管理权交给对方,但这不代表他身边的人没了管理权,如果需要,可以直接进入内库,拿出陛下想要的东西。

明慕仔细地看了一遍,几块玉都很好看,但越是好看,自己手中的络子就越配不上这些温润的玉石。

他叹了一口气,还是选中了一块,放在手心仔细地端详。

玉质温润,颜色也不浓烈,澜哥应该会喜欢。

上面的雕花也不是巧夺天工或者极具新意的那种,和络子比较相配。

这两个结合在一起倒是很简单,最后,明慕手上多了一块玉饰。

可以拿去送人了!

他满意地将玉饰放在锦盒中,打算一会就去找人,将礼物送出去。

先蚕礼结束之后,那些白胖的虫子总算换了地方,不会轻易见到了。

现在快要到晚膳的时间,日头还亮着,明慕看了下书案上的奏疏,要紧的事都已经处理完毕,下午也没有紧急的奏疏送来,可以下班。

简单将锦盒踹在身上,明慕离开了宣政宫,去了后面的太平宫。

宫殿内气压很低。

在明慕面前,任君澜永远是温柔包容的样子,很少将负面的情绪展现给对方。

但是在宫人眼里,皇后殿下是真正说一不二。

今日生气的原因并不复杂,先蚕礼之后,宫内开始流传一首歌谣。

这歌谣一开始只在宫人之间传播,愈演愈烈,最后让任君澜听到。

内容很简单,讲述的是一件前朝的旧事,当时皇帝将皇位传给兄弟,自己的孩子长大后,却下场惨淡。

但是出现在内宫,却不简单。

现在谁不知道先帝与陛下的关系?出现这种歌谣,其心可诛。

任君澜习惯性地想得更深一点。现在臣子们看不出逆反的情绪,但若是出现质疑声,难免不会引发动荡——

如今的太子不是小囝的亲生子,而是外甥女,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选先帝的遗腹子?

按理说,对方的继承权不是更高一层吗?

若出现动荡,进而引发储君风波,难免不会出现如先帝和长公主一般的内乱。

盛朝的强盛,可不是为了内斗的。

任君澜忍着气,将事情一项项安排下去,势必要将这件事按死在摇篮里。还好内宫管理严格,他发现得早,要是这歌谣大面积地传播,或者在民间扩散……

对,还得关注民间的动向,只是后宫一般不干政,若是想得知外面的情况,势必要告诉小囝。

一想到又要让这些恶心的事让小囝忧心,任君澜的语气更为冰冷:“去追查流言的源头,问出对方的目的,其余人等——”

他本想说全都杖杀,可小囝一定不会同意。

于是勉强改口,道:“罚去行宫,换一批人来,叫他们管好口舌。”

这里说的行宫可不是金陵的宫殿,而是更北一点的地方。先年间有皇帝喜好奢华,建了不少行宫,但也不可能一年到头都在外居住,大部分都荒废了。

为了维持皇家的体统,就算荒废也不能杂草丛生、宫殿倒塌,没个样子,每年还得拨预算维持行宫的基本情况。任君澜开始管理后,基本下了死命令,每年燕都都会出人检查,监督宫侍的工作情况。

这些行宫的宫侍很少,工作量很大,并且他们没有出去的可能,会老死在行宫。

一辈子呆在破败的宫殿内,干数不清的活,里面的消息出不去,外面的消息也进不来,算是另一种意味上的囚禁。

没有罚去矿场,已经是他心慈手软。

而在此时,明慕过来了。

他来太平宫向来不要人通报,此时倒是近距离观察了任君澜的怒火,心中并不害怕,反而问了一句:“宫内很多人知道这件事吗?”

因为是中途过来的,明慕没有听完全程,只听了后面半截。

“小囝。”任君澜喊了他一声,语气不算好,“你都听到了。”

明慕下意识地对他一笑。

殿内凝重的气氛稍有缓解。

此时,跪在地上的宫人战战兢兢地回答:“回陛下,二十四司中,知道这件事的唯有两司。”

随后,又一一报了那两司的所处位置。

总结来说,没有涉及到司礼监、御马监、兵仗司这种核心部门。

“只有两处,也还好嘛。”明慕道。

歌谣、流言之类的,是最容易传播的,并且由于距离感,宫城的掌权人很难第一时间发现,并加以遏制,等发现的时候往往无力回天。

现在歌谣又没有传播开,不得不说,任君澜对内宫的掌控力堪称强大。

嘶,澜哥会不会早就发现他的举动了?

明慕决定不去想这个,道:“如皇后殿下所说,先找到歌谣传播的源头吧。”

几个造司的总管战战兢兢地点头退下。

明慕又走了几步,坐在任君澜的身边,语气还算轻松:“好啦,别生气了。”

任君澜没说话。

他抱住恋人,轻轻拍着对方的背,像哄孩子似的:“你放心,先前的惨案不会再次重演。”

当年的事情很复杂,父皇离去突然,没有留下传位诏令,就算长姐一直是隐形储君,也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再加上先帝突然发难,才出现了夺嫡的纷乱。

明慕早早就吸取了当年的教训,立了储君,又及时为明璇培养班底,形成利益团体;又远远将明琮放逐在金陵行宫中,没有接触权力中心的机会。

明眼人都能看出,谁去追随明琮,谁才是疯了。

他不喜欢那孩子,不过也没有苛责的心思,亲王的配置都备好了,也定时叫人去监督,以防有人虐待。

再者,行宫内还有先帝的妃子们,她们就算不喜欢明琮的生母,但对这孩子都存了一分怜悯之心——他母亲疯起来,连这孩子的命也不顾的。

总体来说,明琮算是愉快、富足地长到了三岁半。

等到他长到十岁,就要来到燕都,轻易不得出——所有的亲王都是这个流程,王爵会一代代地削弱,如果混吃等死当然可行。如果想获得一些自由、一些财富,就得给陛下干活。

干的活越多、成绩越好,待遇自然越好,不至于让自家这一脉沦落为平民百姓。

明慕稍稍结合了前朝的宗室考核,再加上一点鼓励内卷,绝对不愿意放弃这样的上好劳力。反正是不可能和之前一样,养着这群人白吃白喝。

任君澜感受到恋人的安抚,干脆贴在明慕的侧颈,紧紧将恋人拥入怀中:“我知道,只是……担心。”

担心小囝这么久的成果被毁于一旦、担心小囝要付出更多的心血……

分明一切都走上正规,小囝很快就能“退休”了。

任君澜眸色暗沉。

他绝对不会放过这件事的幕后推手。

明慕又哄了一会,发觉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才略略放松,取出了自己准备的礼物,有点不好意思:“感觉你可能发现了……”

“我没有。”任君澜急急忙忙表忠心,“……只知道你最近有事要忙。”

忙得都没空找他。

他接过礼物,没有第一时间打开,试探问道:“这些天,小囝一直在准备这个?”

明慕点头:“当然了,不然你以为我在干嘛?”

以为他厌倦自己了,宁愿面对朝政也不愿意面对他。

任君澜垂下眼,没有说出自己的担忧,而是认真地将锦盒打开。

里面是一块普通的玉饰。

他眼力很好,玉饰倒是普通,不算特别,小囝不会专门送这个给他。那就是玉饰下面的络子?

络子的纹样很简单,不是宫内常见的样子,太过普通。

普通到让人怀疑,不应该出现在宫内。

而且有几个地方太过松散,能看出是新手做的……

新手?

他将目光从络子移到明慕身上,见到对方平静表面之下,极力隐藏的紧张神色,心中缓缓浮现出一个猜想——

难不成,这是小囝亲手做的?

任君澜缓缓露出一个笑容,在明慕的侧脸上啄吻一下,一触即离,语气中的雀跃显而易见:“我很喜欢,特别喜欢。”

他立刻将玉饰配在身上,珍惜地摸了摸络子。

“你喜欢就好。”明慕也露出一个微笑,软乎乎地开口,“我做了好久,你一定要喜欢。”

这份用心……超乎了任君澜的想象。

他本以为是出去玩一次,都做好了这次去哪,但是、但是。

“我很喜欢。”任君澜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原先的烦躁立刻消散,取而代之的事一种柔软的、让人不禁沉迷的情绪。

只能不断地重复这句话:“我很喜欢。”

“小囝,我很喜欢。”

见恋人喜欢,明慕也挺开心的,忍不住埋怨:“我做了好久呢,这个是最好看的。”

“我天天戴着。”

说了后,任君澜又想改口:“天天戴着容易褪色,我——”

既希望收藏起来,好好放着,又希望能随身携带,让别人都看到。

“没关系,一直戴着。”明慕拍了拍胸脯,语气倒是很豪气,“坏了我再给你做。”

不得不说,恋人的肯定简直是最好的良药。明慕觉得自己还能再做,做十个、一百个!

任君澜没有答应,做一个就好了,要是再多,累坏了小囝要怎么办?

“原先以为你喜欢这种,还准备了……”任君澜没有说完。

明慕的胃口完全被吊起来了,等了半天也没有下文,追问道:“什么?准备了什么!”

要是不清楚,他晚上肯定会睡不着的!

“……想带你去一个地方。”任君澜还是没有明说,“前几年,因为和西洋的生意,多了许多织布庄,燕都这边也有。”

“他们招工已经快成了燕都一景,想带你去凑热闹。”

他清楚小囝的近日所想,一直在念叨什么工商业、支柱产业发展。

不知道织布算不算呢?

新型棉花所制造的棉布质量极好,远销内外,不少周围的小国都在盛朝采购,相关产业野蛮发展。

明慕哇了一声。

第二天,抽出时间来,他们果真去凑了热闹。

选拔织工的队伍很长,一眼看不到头,考核的项目也很多,最基础的织布是必不可少的,选拔主管还有文化课题。

为了照顾识字不多的人,题目都是里面的负责人大声念出来的。

比如布料不褪色的方法、颜色混合、棉布储存之类的。

附近和他们一样来看热闹的人还不少,熙熙攘攘,还有人在这里摆摊。

明慕低调地和澜哥坐在某个摊位上,喝了口水,认真地看着他们的选拔活动。

这幅样子,倒是让他想到一些东西……

很熟悉,应该在课本上见到过的……

好像是叫,资本主义萌芽?

明慕一下子来了精神。